招标
湖南工学院学生公寓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47.7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73万元
招标公司湖南工学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734-345221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晓宇185734976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7
公告正文
湖南工学院的学生公寓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XCG-HN-2303062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学院学生公寓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HXCG-HN-2303062
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 应满足下列要求:(1) 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含 2 个)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至少满足第 2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中的一项,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b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企业。
特别说明:不接受任何挂靠企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报名。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4月11 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双休及节假日除外,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新证);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打印件。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备注:(1)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个月是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牵头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进行审核,(1)和(6)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具体评议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2.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 月 17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 4月 1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工学院官网(https://www.hnit.edu.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湖南工学院
(2)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3)联系人:张老师
(4)电话:0734-3452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3)联系人:郭晓宇
(4)电话:18573497617
3、采购监督部门:湖南工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734-3452057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学院学生公寓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HXCG-HN-2303062
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湖南工学院学生公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D型(从施工开始,含驻场费用) | 1项 | 477300.00 | 4773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湖南工学院学生公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D型(从施工开始)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 否()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 应满足下列要求:(1) 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含 2 个)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至少满足第 2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中的一项,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b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企业。
特别说明:不接受任何挂靠企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报名。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4月11 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双休及节假日除外,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新证);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打印件。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备注:(1)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个月是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牵头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进行审核,(1)和(6)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具体评议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2.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 月 17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 4月 1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工学院官网(https://www.hnit.edu.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湖南工学院
(2)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3)联系人:张老师
(4)电话:0734-3452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3)联系人:郭晓宇
(4)电话:18573497617
3、采购监督部门:湖南工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734-345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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