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拟对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项目 合同金额(元):7102489.00 中标供应商: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核减:由于无线网设备、机房设备、功能室智能化系统等的相关货物和材料的实际使用需求减少,按实际实施情况核减。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核减:由于无线网设备、机房设备、功能室智能化系统等的相关货物和材料的实际使用需求减少,按实际实施情况核减。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大百汇科技园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