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六线K100+760增设立交通道工程施工(第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nzbcd-lx-2024-48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波15680273112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关珂028-864296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8
公告正文

内六线K100+760增设立交通道工程施工比选公告(第二次)

比选编号:DXNZBCD-LX-2024-482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内六线K100+760增设立交通道工程已由成都局集团公司以《计划统计部关于成渝线K199+120增设立交通道等13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统技改〔2024〕423号)下达投资计划,以《概预算审查所关于内六线K100+760增设立交通道工程施工设计的批复》(概审大技〔2024〕578号)完成设计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改资金,项目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工务段,比选代理人为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内六线K100+760(一步滩至宜宾北区间)。

2.2建设规模:内六线K100+760新建1座下穿通道,通道内净宽2m,净高2.2m,轴长10m,通道出入口设置C30混凝土挡墙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相关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内六线K100+760增设立交通道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获取比选文件时已进入成都局集团公司施工单位信息库(尚未在库内的,可联系比选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且年度信誉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1)资质要求:具有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之一。

(2)业绩要求:具有营业线增设立交通道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3.2诚信要求。

3.2.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拒绝合作的。

3.2.2本次比选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参选人依法进行限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2日00时00分,在(成都市金牛区站西桥西街305号府河路苑9栋14楼)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可将获取比选文件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dxnzb516550146@163.com邮箱,由比选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有意参加比选者发送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18日09时00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站西桥西街305号府河路苑9栋14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工务段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一环路西段41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刘波

电话:15680273112

比选代理人: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桥西街305号府河路苑9栋14楼

邮编:610081

联系人:关珂(先生)

电话:028-86429601

电子邮件:dxnzbb@163.com

户名: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2 0037 1910 0163 659

开户行:工行成都白马寺支行

2024年9月6日


附件:获取比选文件信息表

获取比选文件信息表

申请人名称:             (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按公告名称填写)

获取比选文件起止时间:(按照公告时间填写)

项目编号:(按照公告填写)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标段

资料提交时间

购买比选文件款是否缴纳

 

 

 

 

 

 

 

注:须附经办人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