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安镇闫家村美丽乡村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冠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GZ-2023014
2.采购计划编号:[20230922]-0232
3.项目名称:农安镇闫家村美丽乡村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98839.00元
6.最高限价:1998839.00元
7.采购需求:
7.1采购内容:路灯工程;屯内硬化工程;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2项目地点:吉林省农安县三岗镇。
7.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7)《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最新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冠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
4.须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3点00分;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3、方式: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响应文件;
4、未密封完好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农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
联系电话:15304432999周蕾(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冠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46号七十年代家园1[幢]1506A号房
联系电话:17386803412王莉莉(办公电话)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莉
电 话:17386803412(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农安县财政局
电话:0431-83220543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