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化法庭”达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庭审智能摄像机摄像机支架庭审智能交互终端一体显示器无线键盘鼠标法官端智能应用证据管理证据调阅针对电子卷宗证据材料笔录管理庭审提纲阅卷笔记开庭笔记法信系统庭审音视频以及画面切换电子笔录证据标注庭审视频庭审控制主机HDMI分配器高清宽屏显示器多功能支架书记员电脑书记员智能应用我的案件法庭纪律庭前准备智能笔录高拍仪笔录同步器鹅颈话筒音频处理器音箱功放机电源时序器万用插座输出电源插座庭审公告显示屏旁听席显示大屏信息发布终端伸缩式壁装支架可伸缩墙壁安装式电视安装支架千兆交换机室内非屏蔽双绞线电源线审判桌椅IPC交互服务智慧庭审综合管理平台智慧庭审综合管理与庭审公告管理服务音视频中心管理平台集中云存储管理平台自助综合诉讼服务设备机柜液晶触摸显示屏信息展示屏二代证阅读器双目摄像头彩色激光打印机消防锤智能门禁系统一体化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智慧屏APP智能应用数据会议视频编解码内置麦克风自适应网络接口插拔式模块化电脑远程视频摇号执行智能辅助系统终本终结管理系统终本管理终本材料恢复执行审批功能总对总查询财产查询总对总控制财产控制网络查询记录终本案件备注恢复中案件执行线索事项办理一键查询一键控制一键控制功能终结财产事项发布财产管理财产甄别财产自动甄别可执行财产列表财产处理可执行财产导出案件管理系统应用效能统计
金额
10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30521
预算金额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蓬024-88026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五化法庭”达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14日 1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五化法庭”达标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8: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3:30
开标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0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蓬
项目联系电话024-88026111
采购单位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4887183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026111
附件:
附件1“五化法庭”达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五化法庭”达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6-14 至 2024-06-21
撰写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蓬
  
(“五化法庭”达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化法庭”达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30521
项目名称:“五化法庭”达标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80,000.00
最高限价(元):1,0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024-48871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88026111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蓬
电  话: 024-880261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