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原县农业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锦恒新材料项目区EPC项目招标公告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原县农业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锦恒新材料项目区EPC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4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spygc-2024002320012
预算金额8400万元
招标公司平原县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荆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风向标项目管理(德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先生0534-22191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原县农业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锦恒新材料项目区EPC项目已由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PYGC-202400232001 2.建设地点:德州市平原县 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50亩,建筑面积约27833.07平方米。包含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约4035.39平方米;三个生产车间,1#厂房建筑面积约8365.56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约8288.28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约6282.32平方米、一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861.52平方米。总投资约8400万元。 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具体以项目实施为准。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测绘、方案设计(含修改)、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整个项目的配套设施服务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包括方案图、效果图及施工图等)、施工图送审资料的报备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服务。即本项目达到交钥匙工程,确保达到工程质量合格,使用要求满足发包人使用要求及国家和地方标准。同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及其他相关的审批、审查工作等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费用下浮率:不低于1% (工程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组成,设计费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与建安费下浮率一致。) 备注:1.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费用下浮率不得低于控制下浮率,否则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时只需填写工程总承包费用下浮率(设计费与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一致)。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同时具有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负责人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含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4.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省外入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 (4)被主管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py/)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平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51136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平原县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平原县 联系人:荆先生 联系方式:15564414774 2.代理机构:风向标项目管理(德州)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天衢新区大学东路1368号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0534-2219106/17615939207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手续,详见中心网站《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咨询电话:0534-2223105。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若未按照手册及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发布人:风向标项目管理(德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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