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采2023289号】郏县民政局郏县安良镇养老院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4-15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郏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0375-5185699
招标代理机构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申先生15617301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6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郏县民政局郏县安良镇养老院装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4-15 | |||||||||||||||
2、项目名称:郏县民政局郏县安良镇养老院装修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747932.32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郏县安良镇养老院装修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1)原地板砖拆除及重铺;(2)居室内新建卫生间,含地面砖、墙面砖,吊顶的装修;(3)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水及消防电工程、通风机采暖工程。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6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供应商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2年6月以来至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中《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2、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046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5152805 3、本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郏县民政局 | |||||||||||||||
地址:郏县龙山大道东段 | |||||||||||||||
联系人:丁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51856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20号3号楼锦绣华庭A座12层1201号 | |||||||||||||||
联系人:申先生 | |||||||||||||||
联系方式:1561730167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申先生 | |||||||||||||||
联系方式:15617301678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