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然气业务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技术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xy-fw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夏欣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银宝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旭029-683205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天然气业务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技术服务
天然气业务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XY-FW001
1.招标条件
天然气业务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技术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和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开发建设欣盐公司天然气业务在线管理系统,实现天然气在线竞价撮合功能,确保价格最优的成交结果。从而简化线下交易流程,降低交易及管理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改善信息透明度、减少时间和资源的浪费。同时为业务决策提供科学有利的支撑,增强相关业务市场竞争力。系统将充分借鉴同类系统经验成果,以信息化运营模式提供天然气业务全流程、全功能的互联网商务服务。
2.2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根据欣盐公司天然气业务管理要求,面向天然气交易相关市场主体(销售方、需求方),参照交易所模式开发建设交易高效便捷、信息发布真实可信、过程透明合规的在线运营平台。主要通过运营端、需求端、销售端三端系统建设实现用户管理、项目管理、生产管理、运输管理、数据管理、计划管理、在线竞拍、新闻资讯管理、消息通知等功能模块。
2.3招标范围:天然气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服务。
2.4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
2.6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3.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2.8计划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贰千陆佰伍拾贰元整(¥94.2652万元)(含6%增值税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0日前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在线商务管理系统建设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以上)、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经盖章的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次项目的人员至少4名(含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拟派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④投标人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或甲方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日09:00:00至2023年11月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1月23日0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欣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银宝
联系方式:15849771622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
联系人:马旭
电话:029-68320520
电子邮件:maxu2020@cnpc.com.cn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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