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2026年纸质账单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00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0元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2026年纸质账单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就2024-2026年纸质账单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ZS2176-1)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二维码纸质账单制作、投递和回收。采购估算金额为12.846万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231日止。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依法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若磋商对象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其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上级公司的磋商授权。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磋商对象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3)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

4)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7)磋商对象须自主实施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8)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9)磋商对象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磋商对象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对象,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2磋商对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磋商对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磋商对象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官方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 磋商对象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625日至2024628日,每日8: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领取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739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磋商对象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磋商对象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其他补充事宜

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仍应重新获取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0592-2230189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

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项目负责人:刘长贤、洪启明,0592-2297869104995806@qq.com

发布日期:20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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