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安防警用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17-xh-033)成交公告
金额
56.5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7/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cg2017-xh-033
预算金额56.56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伶022-2277528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安防警用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17-xh-033)成交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安防警用装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安防警用装备项目
2.项目编号:jzcg2017-xh-033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56.56 北京任安致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21号楼四层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安防警用装备项目 1安检机、东影、EI-5030A、5台; 2防爆罐、金盾、FBG-G1-CA01、5台: 3防爆毯、金盾、FBT-CA、5台; 4防刺背心、力安、FCF-F-LA、10件; 5约束带、力安、YSD-CA、5个;6隔离防护服、力安、FHF-LA、10件;7催泪喷射器、力安、PSQ-OC、20台;8警棍、力安、JG-PC-LA、20个;9盾牌、力安、FBP-L-T-YT、20个;10防暴头盔、力安 、FBK-LA01-L、15个;11防割手套、力安、FGST-LA、10副;12抓捕器、力安、YSC-CA、10个;13小抓捕器、力安、JC-CA、10个;14体温检测仪、台湾、HT820、8台;15醉酒检查仪、青岛路博、便携式、8台;16危险液体检测仪、天和时代、AT1500、8台 1.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2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3.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4.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免费提供培训资料,保修期内定期回访。。 5.应对所供产品负责终身维修,并保证有充足的部件或配件。超过保修期后,如需更换部件或配件时,其价格优惠折扣率应不低于本次投标的优惠幅度。 1.0 56.56 56.56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贺友,李洪福 高大厦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伶
2.联系电话:022-2277528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大厦:1852267815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2775281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2017.10.15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安防警用装备项目.docx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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