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阚疃镇新桥村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安徽利木辛牧业有限公司牛场)监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74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lx2024gc535号
预算金额7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庆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鸿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小微175216349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阚疃镇新桥村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安徽利木辛牧业有限公司牛场)监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7: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阚疃镇新桥村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安徽利木辛牧业有限公司牛场)监理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BZLX2024GC535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阚疃镇新桥村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安徽利木辛牧业有限公司牛场)监理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招标人: 利辛县阚疃镇人民政府

5.招标人地址:  利辛县阚疃镇

6.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 随机编号(ABC 合成评标基准价)法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利辛县阚疃镇

2.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占地 325 亩,建筑面积 173420 平方,可以容纳 10000  头牛。监理内容包括场区硬化、养殖棚、草料堆放场、道排、绿化、围墙、防疫间、消毒间、道路、机电配套等内容。

3.工程项目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4.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  7400 万元 ;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或招标控制费率)本次监理项目费率报价,控制费率 1.2% 

5.监理服务期限:  实际监理服务期以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为准,(注:投标函中暂以 90 日历天填报

6.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内容(含对已完工程协调配合等工作),合同期内的施工、验收及保修期间的监理工作。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1.2 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1.3 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似项目业绩指:  /    

1.4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 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 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1.5 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 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 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 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6 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2.1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2.2 提供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2.3 其他:/

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     个标段投标。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 0312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0312日至 2024 0402083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 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http://ggzy.bo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 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5.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

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4  02    08  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一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担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

  行:

银行帐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符合下列勾选情形之一的,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如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近 3 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 和施工安全事故、近 3 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规定。

备注: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是指:水利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或市场行为分值85 分,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 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为准;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 价等级为 AA  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为准。

 

八、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 t-zhu ti 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用户点击亳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最右侧的“平台登录 ”后,在弹出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按 钮,在电脑 USB 口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安徽省公共 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

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4.各投标单位可以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查询 CA 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注:安徽省内 CA 锁一地办理,全省通用)

查询流程: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查询网址:

①CA 数          -   (网           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

5/f9d8f6cf-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

②CA 数         -   (窗          ):

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

8/24e43a9e-8e22-4dbe-9bd2-3b043c34497b.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利辛县阚疃镇人民政府

地址:利辛县阚疃镇政徐路与玉兰大道交叉口  140 

联系人:杨庆

 

联系电话:182056757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鸿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 20 号璞丽创新广场 三楼

联系人:马小微

 

联系电话:17521634983

招标文件异议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2.     采用 书面    现场 或者 登录    公共 资源  易平 台(网   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 8:00- 12:00 ,下午 14:30- 17:30)向 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

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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