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LC国网浙江公司2024年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九次服务类授权公开竞谈采购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6)站区场地竖向设计采用平坡式布置,场地平整分两次完成。第
一次为初平,场地清表和剥离表层耕植土、山塘淤泥和建筑垃圾,填方
区利用场地挖土石方分层回填。填方场地预处理方案:深填方区拟采用
强夯法、浅填方区采用分层碾压法施工,回填压实系数应不小于0.94。本
工程试夯报告尚未完成,强夯方案存在修改的可能,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该
情况并将相关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不得因方案变化调整场平相关单价。
第二次为终平,建构筑物基础挖方,根据现场回填条件,回填至最
终场地设计标高,最终压实系数应不小于0.94,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根
据土方标高计算,场地平整将产生较大的挖填方工程,站区北侧最大回
填深度达到约20m,因此必须确保场地回填土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本次场平工程招标内容包括耕植土剥离,淤泥剥离,建筑垃圾剥离
,耕 植 土 过 筛 和
挑拣、根耕植土外运堆放,淤泥综合处理和利用,建筑垃圾和耕植土外
弃,第 一 次 的 场
地挖方和填方。中标方需在第一次场地初平完成后,向设计及监理书面
提 交 第 一 次 的 实
际场地平整标高和耕植土、淤泥实际剥离数量、耕植土实际回运利用的
数量。
5.1.2 场地平整施工要求
本工程是按工程测量报告所提供的地形图及站内建、构筑物的实际
挖方量,确定站区场地的竖向标高,达到站区内的土方平衡。因此,在
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内运(外运)土方,站区平整缺土(如有)时,应征
得建设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三方同意,并确定了购土(如有)地
点和购土土方量后,方可进行土方的内运,或调整场地标高。站区平整
余土(如有)时,应征得建设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三方同意,并
确定了弃土地点和弃土土方量后,方可进行土方的外运,或调整场地标
高。
站区范围内拆除建构筑物后,留下的建筑垃圾必需清除外运至环保
部门指定地点,不能作为场地回填土。
5.1.3 竖向布置
根据电气总平面布置方案及站址地形,综合考虑以土方平衡为原则
,综合利用部分耕植土,站址设计初平标高暂定为61.60m,终平标高暂
定为62.60m,土方工程量见附图和工程量估算表。最终场地标高及土方
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图为准。
5.1.4 爆破
(1)场地
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定额土质与勘察地质分类指导意
见》及 岩 土 普 氏 分 类 表,④3
层中风化凝灰岩可分类为次坚石~普坚石。参考以往工程经验,对挖方区
和边坡较为完整的④3 中风化凝灰岩进行爆破处理,石头粒径要求小于
200mm。施 工 单 位
应控制爆破的单孔药量和孔深,优先采用小剂量、浅层爆破,以保证爆
破 后 的 石 方 最 大 粒 径 须 小 于
200mm。此外,部分场地挖方石方用于站区边坡的回填,该部分的石方
最 大粒 径 应 满 足 边 坡 回 填 的 要 求 , 按 照 最 大 粒 径 不 超 过 150mm
进 行 控 制。
同时,为降低主体施工阶段基坑石方开挖难度,对于挖方区初平标高以
下 1.0m 范
围 内 存 在 的 下 部 强 风 凝 灰 岩 和 中 风 凝 灰 岩 , 也 应 进 行 超 爆 处 理 。
如 爆 破 后 岩 石 粒 径 大 于
200mm( 用 于 填 方 边 坡 回 填 的 石 方 最 大 粒 径 不 超 过 150mm) ,
则投标人(施工单位)须考虑岩石的二次破碎,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应
包 含 在 投 标 人 ( 施工 单 位 ) 的 综 合 单 价 中 。
爆破施工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并在爆破施工前,进行爆破试
验 并 报 当 地
公安部门和监理批准;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2014) 、 《 水电 水 利 工 程 爆 破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 ( DL/T 5135-
2013)等 相 关 规 范 要 求,严 格 按 照 爆 破 参
数施工,保证炮孔堵塞长度和堵塞质量,控制好起爆方向和飞石距离,
并 要 严 格 执 行 国
家制定的有关爆破施工和炸药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程规定,做好相
关 监 测,确 保 附
近村民、农居、通信光缆和公路交通车辆安全。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应
包 含 在 投 标 人 ( 施工 单 位 ) 的 综 合 单 价 中 。
投标方应精心组织施工,考虑全站石方爆破、土石混合回填的施工顺序
,将 中 等 风
化岩的开挖爆破与场区回填同步进行,并将中等风化岩、微风化岩粉碎
后 均 匀 混 合 在 黏
土和强风化岩中,提高回填的压实度。不合理的施工组织导致的土石方
量变更,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2)边坡
由于边坡地段岩石结构面为原生层理,节理裂隙较发育,一般 3~5
条 /m,为 了 保 护
岩体的完整性及坡面的平直,开山时应在设计坡面附近先作预裂爆破,
以 免 破 坏 坡 面。
施工时,必须编制爆破设计,按爆破图表和说明书严格施工,并根据爆
破效果及时修正有关参数。光面爆破的参数应根据工程类比法或通过现
场 试 炮 确 定,试 炮 用 的 参 数 可 参
照 《 岩 土 锚 杆 与 喷 射 混 凝 土 支 护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086-
2015)中 相 关 规 定 选 用。
周 边 眼 施 工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洞 轮 廓 线 的 眼 距 误 差 宜 小 于
50mm; 炮 眼 外 偏 斜 率 不应 大 于 50mm/m; 眼 深 误 差 不 宜 大 于
100mm。 预 裂 爆 破 应 采 用 毫 秒 起 爆 方 式 。 当 雷 管 分
段毫秒差小,造成震动波峰叠加时,应跳段使用。开挖工作面的岩石爆
破 时,周 边 眼 应
采用低密度、低爆速、低猛度、高爆力的炸药,并应采用毫秒雷管或导
爆 索 同 时 起 爆。
当炸药用量较多,对围岩影响较大时,可分段起爆。周边眼宜采用小药
卷 连 续 装 药 结 构或 间 隔 装 药 结 构 ; 眼 深 小 于 2m
时 , 可 采 用 空 气 柱 反 向 装 药 结 构 ; 在 岩 石 较 软 时 , 亦 可
用 导 爆 索 束 装 药 结 构 。 内 圈 炮 眼 的 孔 深 大 于 2.5m
时,内 圈 炮 眼 斜 率 应 与 周 边 眼 相 同。
爆破质量应符合:对于眼痕率,硬岩不应小于 80%,中硬岩不应小于
50%;岩 面 不
应有明显的爆震裂缝;隧洞周边不应欠挖,平均线性超挖值应小于
150mm。
5.1.5 强夯配合
(1)处理范围
围墙内除了分层碾压处理的深填方区及边坡的原土层均采用强夯处
理(分 层 碾 压 处 理 的 范 围 为 本 章 5.1.6
节所描述范围及水池周边范围)。站区强夯范围如图5.1-1所示。
图 5.1-1 站区强夯范围示意图
(2)技术要求
表3.1-1 回填土强夯技术要求表
回填土技术控制指标以试夯审定的结果为准。
(3)设计参数
强 夯 法 点 夯 拟 采 用 6000kN.m 和 4000kN.m 能 级 , 其 中 6000kN
能 级 处 理 站 区 深 填 方 区,4000kN.m
能级处理填方区边坡底层局部原土较深及土质较差的位置。夯点正方
形 布 置 , 夯 点 间 距 约 5.5m( 4000kN.m 能 级 位 置 夯 点 间 距 约
5m),两 遍 插 点 夯。两 遍 夯
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
散 时 间 。 填 料 分层 虚 铺 厚 度 约 6.5m/层 , 分 亚 层 堆 填 厚 度
0.5m/层 , 每 亚 层 采 用 压 路 机 ( 20t 振 动 压 路 机 )碾 压 不 小 于 4
遍。夯坑深度超过 2m 时向坑内重新填料,并复夯至满足收锤标准。点夯
施工可根据需要,选择小直径夯锤以降低施工振动影响。停夯收锤标准
:每点夯击数暂按 15 击,6000kN.m 能级强夯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小于
150mm, 4000kN.m 能 级 强 夯 最后 两 击 平 均 夯 沉 量 小 于
100mm。收锤标准以试夯审定结果为准。点夯后对表面进行推平碾压。
每层点夯完成之后将场地整平再进行满夯,满夯夯能采用 2500kN.m
能 级 。 满 夯 夯点 间 搭 接 1/3 锤 径 , 每 点 4
击,一遍完成。满夯后的地表应采用压路机(20t 振动压路机)增加 1
遍机械碾压。
强 夯 施 工 应 严 格 按 照 《 强 夯 地 基 处 理 技 术 规 程 》 ( CECS 279-
2010)、《强 夯 地 基 技 术 规 程》(YS/T 5209-
2018) 、 《 建 筑 地 基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 ( JGJ 79-
2012)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
强夯应进行施工全过程监测,为减小强夯振动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
响,施工时应根据需要采用有效措施减小振动,比如采用小直径夯锤,
隔振沟等,避免强夯振动引发地质灾害。同时,为避免施工中漏锤,强
夯机应配备全程的视频采集装置,记录施工过程。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
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人综合单价中。
施工单位须做好分层强夯期间的场地截水和排水方案,采取相关的
措施,做好站内外场地的截水和排水,减少雨季降水对回填区强夯施工
的影响,避免回填区场地大面积积水,保证强夯施工质量。由此可能产
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人综合单价中。
强夯施工完成后,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地基质量检验。
(4)填料组织
本工程强夯填料来源于站址挖方区开挖出的土方和石方,以②1、
⑩2和⑩3含碎石粉质黏土、强风化凝灰岩和中等风化凝灰岩为主,强夯
的填料的最优含水率、土石比应该通现场试夯确定。
雨季措施用外购碎石工程量不单独计列,列入雨季施工措施费用综
合考虑。
填料含水率应控制在最优含水率±5%以内。填料最大粒径不超过200
mm,不均匀系数CU>5,曲率系数3>CC>1。严禁用带有杂草、树根、
泥炭质土、淤泥、垃圾的土做回填土。回填过程中应按不同检验批分批
次及时对回填土取样、分析,检验和及时掌握回填效果,调整施工工艺
。
更详细施工要求及工程量见附图及最终的施工图。
5.1.6 回填碾压
(1)处理范围
主 要 范 围 为 站 区 内 深 度 小 于 1.5m
的 浅 填 方 区 、 雨 水 蓄 水 池 等 水 池 周 边 、 填 方 区 边
坡周边无法进行强夯的区域。
(2)技术要求
碾压后场地压实系数 λc≥0.94,围墙基础位置压实系数 λc≥0.97。
(3)设计参数
振动碾压采用 20t 振动压路机,激振力 400kN,分层堆填厚度
0.3m/层,每层采用压路机碾压不小于 8 遍。(压路机重量)
(4)填料组织
本工程强夯填料来源于站址挖方区开挖出的土方和石方,以②1、
④2和 ④3 含 碎 石 粉
质黏土、强风化凝灰岩和中等风化凝灰岩为主。填料含水率应控制在最
优 含 水 率 ±5% 以内 。 填 料 最 大 粒 径 不 超 过 200mm, 不 均 匀 系 数
CU>5,曲 率 系 数 3>CC>1。严 禁 用 带
有杂草、树根、泥炭质土、淤泥、垃圾的土做回填土。回填过程中应按
不 同 检 验 批 分 批
次及时对回填土取样、分析,检验和及时掌握回填效果,调整施工工艺
。
5.1.7 场地排水
场地清表后,场地低于原自然地形,因此场平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临
时排水措施,做好场地有组织排水,必要时设置临时排水沟或排水盲沟
,以保证场地雨水及时排放,避免回填场地内积水,使场地保持干燥,
以利土方施工。严禁填方场地积水而影响下一层回填施工。
临时排水沟形式由投标方自行确定,断面可根据情况考虑设置梯形
或矩形断面,接至站外。
排水盲沟可采用级配碎石、中粗砂盲沟,采用可透水土工布包裹,
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考虑,计入施工措施。
5.1.8 土石方施工质量要求
场地平整土石方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 50201-2012)的有关规定。
5.1.9 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
由于强夯施工产生的夯击能使士体产生振动,并以波的形式在地基
中 传 播,因 此 需
要对于强夯施工附近的房屋进行防护。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隔振沟对
于 振 动 波 的 阻 断
效 果 最 为 明 显 。 本 工 程 北 侧 有 较 多 民 房 , 与 站 区 最 近 的 民 房 约
100m,在 北 侧 设 置 一 隔
振沟,填充站区开采的碎石料,投标方应综合考虑租地的费用。
应家 杭家
图 5.1-2 站区周边房屋分布图
5.2 边坡工程
站 址 区 域 地 势 呈 西 高 东 低 、 南 高 北 低 状 , 场 地 标 高 约 为
37.1m~96.1m,站 址 场 地 设 计 标 高 暂 定 为
62.60m。场地西侧、南侧及东侧局部区域将形成挖方边坡。
本工程采取挖填自平衡原则,回填土来源为挖方场地,以以②1、
⑩2和⑩3含碎石粉质黏土、强等风化凝灰岩和中风化凝灰岩为主。根据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技 术 规 范》(GB 50330-
2013)本工程站区边坡工程为永久性边坡,安全等级为Ⅰ级;临建区边坡
工程按临时边坡考虑,安全等级为II级。结合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
水文气象环境,本工程边坡设计的原则是:
(1)本工程站区填、挖方边坡均按Ⅰ级边坡设计,边坡稳定安全系数
取1.35;临建区填、挖方边坡均按II级边坡设计,边坡稳定安全系数取1.2
0。
( 2) 挖 方 边 坡 方 案 : 站 区 挖 方 边 坡 采 用 自 然 放 坡 , 每 10m
为 一 级 , 边 坡 有 ②1 覆 盖含 碎 石 粉 质 黏 土 的 区 域 以 1:1.5
的坡比进行放坡,其余区域以 1:1.0 的坡比进行放坡。挖方区边坡采用
2.5m×2.5m 格构梁支护,坡面采取植草护坡方案。两级之间设置宽 2.5m
的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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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2-1 挖方边坡典型坡形(H≤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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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2-2 挖方边坡典型坡形(20≤H≤30m)
(3)填方边坡方案:站区填方边坡采用加筋土边坡。由坡顶向下设
多 级 台 阶,采 用
土工格栅作为加筋体的复合土体,以开山土石料回填,填料最大粒径不
超过 150mm。一级台阶高度 10m,坡率为 1:1(局部位置为 8m,坡率
1:1.5),二级台阶及以下,每阶高度 10m,直至原始地面,高度小于
8m,坡率为 1:1.0。每一台阶设一 2.0m 宽平台(马道)。坡面采用 NF
阻燃高强植基袋植草绿化。经计算分析,本次填方边坡按阶梯式布
置,土 工 格 栅 加 筋 间 距 0.5m,筋 材 长 度
12~28m。 加 筋 土 填 方 边 坡 的 填 料 来 自 站 内 开 挖
的 土 方 和 石 方,石 方 最 大 粒 径 不 大 于
150mm,采用分层碾压,每层厚度不大于 0.3m,压实系数不小于 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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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入
图 5.2-3 填方边坡典型坡形(H≤25m)
(4)根据地形地貌在挖方边坡坡顶及坡脚、填方边坡坡脚设置截排
水沟,挡墙设置泄水孔,土质潮湿或地下水发育的挖方边坡地段坡面设
置泄水孔。
(5)基于岩土工程的特殊性,本工程采用信息法施工,及时反馈现
场开挖地质条件、监测数据等信息,进行动态设计。
5.2.1 挖方边坡施工
边坡应采用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施工。
(2)
在边坡的施工期间,应控制边坡稳定的因素产生和发展。不应随意开挖 坡脚,防止坡顶超载。应避免地表水及地下水深入坡体,施工过程中雨 天或暴露时间可能比较长时,应采取临时遮盖,防止坡面被雨水浸泡或 长时间裸露。
(3)
信息化施工法基本原则应贯穿于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的全过程,使 监控网、信息反馈系统与动态设计和施工活动有机结合在一起,不断将 现场水文地质变化情况反馈到设计和施工单位,以调整设计与施工参数,指导设计与施工。
当边坡工程施工出现险情时,应做好边坡支护结构和边坡环境异常 情况收集、整理及汇编工作。当边坡变形过大、变形速率过快,周边环 境出现沉降开裂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根据险情原因选用如下应急措施:
1) 坡脚被动区临时压重;
2) 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并严格控制卸载程序;
3) 做好临时排水、封面处理;
4) 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
5) 对险情段加强监测;
6)
尽快向勘察和设计等单位反馈信息,开展勘察和设计资料复审,按施工 的现状工况验算。
5.2.2 填方边坡施工
本项目加筋材料用量大,质量要求高。为确保加筋土边坡施工质量,中标单位在采购加筋材料时需按设计图纸要求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要 求加筋材料供应商提供近年来在电力系统单个项目加筋材料供货数量大
于50万平米的供应业绩,以确保加筋材料商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施工进 度要求,要求加筋材料供应商具备加筋材料施工安装能力,并在电力系
统项目中有加筋材料施工安装业绩。要求加筋材料供应商提供加筋材料
安装或长驻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加筋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要求原材料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生产采用全新的原始粒 状原料,严禁采用粉状和再造粒状颗粒原料。
2)要求生产工艺为在整体的板材上精密冲孔,再定向拉伸后形成的 整体拉伸塑料土工格栅,而非交点形式为编织、熔接或焊接的土工格栅
。
3)本工程为永久性工程,在施工中所采用的材料必须满足长期蠕变 强度的要求。根据国标及《塑料土工格栅蠕变试验和评价方法》(QB/T 2854-
2007)采用的蠕变外推折减系数RFex=1.0,因此要求生产厂家必须拥有 常温和高温蠕变实验室,且产品的蠕变测试时间必须不少于60000小时,高温下的蠕变实测数据转换至设计温度下对应的时间必须超过设计年限
。
4)要求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其产品能够满足表中设计要求的第三方权 威机构的各项证明文件。
5)为了确保生产厂家的数据真实可信,要求生产厂家的实验室必须 通过GAI-LAP认证,并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
6)确保产品及应用系统的可靠性,要求生产厂家的产品必须通过BB A认证,并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
(1)加筋材料选择及抽检
加筋材料应色泽均匀,无开裂损伤,厚薄一致,网格均匀,断面一 致,且必须有正式检测报告。批量少于30t时,应按每批3t~5t抽检一组,
批量大于30t时,可按每批5t抽检。抽检项目主要为:断裂抗拉强度、断 裂伸长率、宽度、厚度、单位长质量等。
(2)加筋材料铺设
加筋材料铺设时底面应平整、密实,一般应平铺、拉直,不得重叠,不得卷曲、扭结。土工格栅的纵向肋可成辐射状铺设。加筋材料不得 与硬质尖锐棱角的填料直接接触。土工格栅必须按断面图要求的位置、长度及方向进行铺设。裁剪时,沿格栅横向必须保留一整排至少60mm长 的格栅纵向肋条。加筋材料在铺设时,下层填料要压实、整平,其横向 倾斜度以不大于5%为宜,此外,应边铺边用填料固定其铺设位置,先用 填料在加筋材料的中后部成若干纵列压住加筋材料,填料的多少和疏密 应以足以固定加筋材料的位置为宜,再逐根检查,拉直、拉紧。
(3)填料要求及碾压
可利用现场开挖土料,要求最大粒径不超过15cm,且最大粒径的含 量不得超过15%。填料不得对土工格栅产生破坏。严禁采用含淤泥质、泥 炭土、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体作为填料,液限 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填料,细粒土做填料 时,填料的含水量应接近最佳含水量,约在最佳含水量±2%左右,当含水 量过高时,应采取晾晒或掺入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行处理。碾 压后的填土压实度不小于0.94。根据本工程土工格栅的竖向间距,填料的 分层厚度一般为400mm。填料可人工摊铺,也可机械摊铺。填料摊铺平 整后,用压路机进行碾压,压路机运行方向应平行于坡面或墙面,下一 次碾压的轮迹应与上一次碾压轮迹重叠轮迹宽度的1/3。第一遍先轻压,使加筋材料的位置在填料中能完全固定,然后再重压。填料不得对土工 格栅产生破坏。碾压时从筋带中部逐步压向尾部,再碾压靠近坡面或墙 面部位,轻压后再全面碾压,不得使用羊足碾。碾压的遍数以填料碾压 后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正式碾压前应先进行试碾压,根据碾压机械
、填料及摊铺厚度,初步确定碾压遍数和碾压方法,压后进行压实度检
测,取得有关施工参数或经验,以指导大面积施工。
5.2.3 监测工程布置
边坡变形监测资料是控制施工速度和排危应急抢险,以及确保工程
安 全 施 工 的 重 要
依据,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之一。考虑到该边坡工程的安全等级
和地质特点,为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
2016)和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有 关 要 求,
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应对边坡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对变电站
的影响进行分析,监测要求应符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2013)的规定。具体作业内容为
(1)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
(2)地表裂缝;
(3)坡顶建构筑物变形
(4)土工格栅内力
(5)降雨、洪水与时间关系;
(6)地下水、渗水与降雨关系;
(7)边坡稳定性及影响分析。
5.3 围墙工程
本工程综合考虑反恐、环保噪声等要求,北部围墙为2.5m高围墙+0.
5m高隔声屏障,东侧围墙北段设置0.5m的隔声屏障,西侧围墙北段为3.5
m高围墙,西侧围墙南段和南侧围墙为4.5m高围墙+0.5m高隔声屏障,其
余围墙均按2.5m高设置。围墙外露部分采用清水混凝土工艺,外表面涂
刷混凝土保护液。
围墙上设置O.5m声屏障,总高3.0m
围墙增高至3.5m,其上设置0.5m声屏障,总高4m
围墙增高至4.5m,其上设置0.5m声屏障,总高5m
图 5.3-1 围墙高度事宜图
围墙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清水柱、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预制清水
混凝土压顶工艺,伸缩缝间距约8~12m,内填硅酮胶封闭,伸缩缝在围墙
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列。围墙柱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设埋管
,围墙两侧设置混凝土散水或封闭地坪。围墙上部设置隔声屏障需根据
噪声计算最终结果确定,尚存在调整可能。围墙立柱中需预埋管线,须
提前预埋。围墙外表面涂刷混凝土保护液。
站区围墙采用条形基础,深填方区的围墙置于分层碾压处理的地基
上,挖 方 区 的 围 墙 持 力 层 为 ④2 和 ④3
强等风化凝灰岩和中等风化凝灰岩,未及持力层处采用石方开挖后
的级配碎石换填。
5.3.1 施工要求
围墙柱要求采用清水混凝土施工工艺,一次浇注成型,不得抹灰装
饰。要求轴线通直、尺寸准确、表面清洁、色泽一致、棱角分明、线条
顺直,表面无砂带、黑斑和明显气泡,表面无蜂窝、麻面、裂纹和露筋 现象。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预制构件制作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施工 方案,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所有预制构件均采用清水混凝土施工工艺,工厂化制作。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达到设计混凝土 强度等级值的75%,且不应小于15N/mm2时,方可脱模;运输、吊装时 应达到设计强度值。预制构件混凝土配合比除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外,尚 需考虑预制构件的生产工艺、养护措施等因素。
预制构件及模具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 结 构 技 术 规 程》JGJ 1-2014的相关规定。预制构件生产若采用脱模剂则应采用水溶性脱模剂。预 制 构 件 应 按 《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GB 50204 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预制构件在运输与堆放中应采取可靠措施进行成品保护,如因运输 与堆放环节造成预制构件严重缺陷,应视为不合格品,不得安装;预制 构件应在其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使用部位、构件编号 等,在运输与堆放过程中不得损坏。
所有预制构件与现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做粗糙面,无特殊规定时其 凹凸度不小于4mm,且外露粗骨料的凹凸应沿整个结合面均匀连续。
围墙墙板安装:将墙板插到围墙抗风柱的卡槽内,安装时应保持墙 板水平,轻挪轻放,防止破损。压顶安装:将压顶吊装到预留的卡槽内,使用固定胶固定,注意压顶的水平,轻拿轻放,防止磕碰。
围墙施工期间请投标方考虑排水措施费。
5.3.2 围墙和挡墙材料
材料:C30~C40混凝土,主筋HRB400级,箍筋HPB300级。垫层采 用素混凝土。
更详细施工要求见最终的施工图。
5.4 站区外截排水沟
根 据 工 程 水 文 资 料 , 站 址 周 边 山 坡 汇 水 分 为 1-8 区域,利用推理公式计算得到 1 区域百年一遇洪峰流量 6.11m³/s。2 区域百年一遇洪峰流量 1.62m³/s;3 区域百年一遇洪峰流量 10.67m³/s。4 区域百年一遇洪峰流量 1.62m³/s;5 区域百年一遇洪峰流量 1.36m³/s。 6 区域百年一遇洪峰流量 2.44m³/s;7 区域百年一遇洪峰流量 2.03m³/s。8 区域百年一遇洪峰流量 0.74m³/s。
图 5.4-1 站区汇水平面图
图 5.4-1 站区排水沟及截洪沟平面图
在站址南侧、东侧、西侧挖方区边坡顶部、底部分别设截洪沟和排
水 沟,在 站 区 北
侧、东侧、西侧填方区边坡底部设置排水沟。西侧排水沟的汇水通过暗
涵 排 入 西 侧 受 纳
水 体 , 东 侧 排 水 沟 的 汇 水 暂 通 过 暗 涵 排 入 东 侧 受 纳 水 体 。
挖方边坡坡顶及填方边坡坡脚根据地形起伏设置坡面钢筋混凝土排水沟
,断 面
3.2m×2.1m(0.003)、1.8m×1.3m(0.003)、2.0m×1.6m(0.003)、2.0
m *1.5
m(0.01)、2.8m*1.7m(0.01),局部坡率过大的位置设置逐级跌水,并根
据需要设置排汇水井和消力池。
挖方区坡顶设置坡面钢筋混凝土排水沟,根据分区域坡面水流量,
设 置 截 面
1.8m×1.5m(随坡)、1.2m×1.5m(随坡)、1.0m×1.2m(随坡),截洪
沟 随 坡 设 置,在
低处汇水后通过边坡排水沟汇集至挖方区坡底排水沟。截洪沟设置逐级
跌水,并根据需要设置汇水井和消力池。
5.5 进站道路、临时道路
5.5.1 进站道路部分
进站道路从站址北侧引接,北侧进站,新建进站道路长度 488m,宽
6m~10m, 两 侧混 凝 土 路 肩 不 小 于 0.5m, 道 路 纵 向 坡 度 小 于
8%,转 弯 半 径 满 足 大 件 运 输 要 求。进 站 道
路路面比自然地形高,道路两侧设置高填方边坡,填方边坡采用加筋土
边 坡 , 分 层 碾 压压 实 。 进 站 道 路 下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箱 型 涵 洞 。
进站道路两侧设置有给水管、污水管管沟,管道安装由水务集团负责,
四通一平单位注意配合。
5.5.2 临时道路部分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从 站 区 北 侧 进 站 , 总 长 度 约 960m, 约
5m,位于进站道路与临建区之间。
5.5.3 材料要求
路基应密实、均匀、稳定。路槽底面土基回弹模量不小于20MPa。
应对潮湿、过湿路基进行必要处理,以满足要求。
路槽底面以下80cm深度范围内的路基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80cm
以下深度的路基压实系数应不小于0.94,(均采用重型压实标准,下同)。
路边外1.0m范围内,原土必须夯实。
基层压实度应不小于0.95;顶面当量回弹模量不得小于80MPa。基层
施工方法、水泥用量控制、集料级配组成、质量管理验收等按现行《公
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胀缝缝壁必须垂直,缝隙宽度必须一致,缝中不得连浆。胀缝传力
杆的活动端应交错布置;固定后的传力杆必须平行于板面及路面中心线
,其误差不得大于5mm。
材 料 及 施 工 应 符 合 《 公 路 沥 青 路 面 设 计 规 范 》 ( JTG D50-
2017) 、 《 沥 青 路 面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 GB50092-
1996)、《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JTGB01-
2014)、《公 路 路 基 设 计 规 范》(JTG D30-
2015) 、 《 公 路 路 基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 ( JTG/T 3610-
2019) 、 《 公 路 路 面 基 层 施 工 技 术 细 则 》 ( JTG/T F20-
2015) 、 《 公 路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施 工 技 术 细 则 》 (JTG/T F30-
2014)、 《 公 路 路 面 基 层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 (JTJ034-
2000)、 《 公 路 沥 青 路 面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 (JTG F40-
2004)等相关规程规范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5.6 应急水池、废水池、雨水蓄水池
为了将火灾时消防用过的灭火和冷却水收集起来,防止漏油及含油
污水四处蔓延,避免漏油和含油污水流到站外。本站设置1座应急水池,
用于收集换流变火灾时的消防水、变压器油和泡沫灭火剂等混合液,有
效容积1500m3。本站应急水池位于站区东北角深填方区,填方深度2~14
m。考虑到应急水池池底埋深8~9m。
本站设置1座废水池和雨水蓄水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和雨水,废水池
有效容积有效容积800m3,雨水蓄水池池有效容积有效容积2200m3,废水
池和雨水蓄水池位于站区北侧深填方区,填方深度2~15m。考虑到废水池
和雨水蓄水池底埋深8~9m。
为了减少基坑土方开挖量,同时避免深基坑支护工作量,“四通一平”
阶段采取先施工水池后回填周边场地的方案。
5.6.1 施工要求
应急水池、废水池和雨水蓄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箱形结构,需满足
防腐、抗渗、抗浮等要求。施工时,水池区域施工可参考以下步骤:
场地清表后,根据地质报告对水池区域进行地基处理。
1)保证水池基底的承载力不小于180kpa的要求;
2)场区先行进行标高56m以下层的强夯作业。
3)待56m(暂定)以上层强夯完成后,进行水池基坑开挖。开挖时
预留基坑放坡距离和一层水池开挖平台,避免产生深基坑。
4)开挖完成后,施工水池主体结构。
5)在 水 池 结 构 强 度 达
100%时 , 池 体 四 周 及 上 方 可 采 用 分 层 碾 压 回 填 , 填 料 为 场 地
开 挖 的 土 石 方 ( 经 过 级 配 处 理 ) 。 分 层 堆 填 厚 度
0.3m/层 , 每 层 采 用 小 型 振 动 压 路 机 碾压 不 小 于 6
遍 的 方 式 回 填,压 实 系 数 不 小 于
0.94。 为 保 证 基 坑 范 围 内 的 道 路 和 场 地 的 回
填 碾 压 质 量 , 道 路 下 方 和 池 体 侧 壁 周 围 3~4m
范围碾压回填时,可采用碎石土填料(碎石含量 30%)。
“四通一平”施工单位须做好应急水池施工期间的场地截水、排水和基
坑 坡 面 防 雨 水
冲刷方案,采取相关的措施,做好周边场地的截水和排水,减少雨季降
水 对 基 坑 边 坡 和
基坑内回填土碾压施工的影响,保证基坑坡面稳定,避免回填区场地大
面 积 积 水,保 证
碾压施工质量。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由“四通一平”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包
含在投标人综合单价中。
5.6.2 水池材料
材料:C30~C40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P8,主筋HRB400级,箍筋H PB300级。垫层采用C20素混凝土。
更详细施工要求见最终的施工图。
5.7 站外水源及排水
5.7.1站外水源
本 站 采 用 市 政 自 来 水 水 源 , 永 临 结 合 , 施 工 水 源 由 DN200 焊接钢管(长度约 100m),由四通一平施工单位自换流站 DN400 自 来 水 引 接 管 上 引 接 , 就 地 设 置 生 活 水 箱 及 变 频
恒压供水成套设备加压后引接至水表井,后由各施工单位在其临时施工
生活区等位置设置升压泵及生活水箱,供给临时施工使用。
5.7.2 雨水排水
在 站 内 东 北 、 西 北 各 设 置 1 座 2500mm*2500mm 钢筋混凝土方形检查井,井深为 5 米,作为排水出变电站的最后 1 个站内雨水检查井,站址东侧站外雨水排水管道通过 1 根 DN1200 的焊接钢管排入站址东北侧填方边坡坡脚的消力池内,后由暗涵接入东 侧沟渠,暗涵长度约 15m;站址西侧站外雨水排水管道通过 1 根 DN300 的 钢 筋 混 凝 土 管 接入 西 北 侧 截 洪 沟 内 , 管 道 长 度 约 为 50m。站区西侧截洪沟由暗涵接入西侧沟渠,暗涵长度约为 15m。
5.8 临时通信
5.8.1 外网通信
场平单位负责在四面围墙各预埋1根埋管,方便运行单位穿光缆引接 外网。
5.9 临建综合管理区场地处理及临时堆土场 5.9.1临建综合管理区场地处理
临建场平阶段,考虑场地自平衡,临建场地根据功能性进行划分,不同区域设置不同标高,标高不同处设置边坡,边坡按自然放坡,按 1:1 考虑。
5.9.2临时堆土场
“四通一平”单位将换流站站区表层杂草、树根、腐殖质土、建筑垃圾 等清除干净后,选择合适的临时堆土场,将过筛处理后的表土堆放,后 期用于边坡绿化(“四通一平”单位负责回运及回填)、站内绿化或临建场 地复垦;此外,“四通一平”单位将临建区和临时堆土场自身表层耕植土清 表后,同样堆放至临时堆土场(无需过筛),待工程完工后用于临建区 和临时堆土场的表层恢复。另外,土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槽余土,由 土建施工单位根据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需临时堆放于临时堆土 场。
临时堆土场应划分为3个场地,并将过筛剥离后用于边坡绿化和站区 绿化的堆土、临建区和临时堆土场表层耕植土、土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 基槽余土分开堆放,避免相互影响。
临时堆土场的堆土均由“四通一平”单位统一保管、处理,并应按照国 家电网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水保要求对临时堆土场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在临时堆土边缘应进行护砌,并设置排水沟,雨水散排,临时堆土堆 砌于其中,然后在其上覆盖一层防水苫布,可将因雨水造成临时堆土的 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租 期 3 临 时 堆 土 场 暂 按 1.75 公 顷 考 虑
年,拟布置于站址西侧和东侧空地。临时堆土场周边有换流站填方区边 坡 , 投 标 方 应 提 前 现 场 勘 察 , 了 解 站 址 周 边 情 况 , 堆 土 应 提 前制定方案,采取措施以保障周边边坡安全,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临时堆土场的堆土均由四通一平单位统一保管、处理,并应按照国
家 电 网 安 全 文 明
施工和环保水保要求对临时堆土场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在临时堆土边
缘 应 进 行 护 砌,
并设置排水沟,雨水散排,临时堆土堆砌于其中,然后在其上覆盖一层
防水苫布,可将因雨水造成临时堆土的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临时堆土场租期结束后,护砌挡墙和排水沟等设施由复垦单位单位
负责拆除并外弃,外弃建筑垃圾需运至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的消纳场地。
5.10 征地配合
本站征地、租地由属地公司负责征、租用,但“四通一平”施工单位需
考 虑 征 地、租
地配合等外部协调等相关工作,并负责临时租地的场地清理工作,场平
单位负责后期表层恢复。
六、人员要求
1.分包单位应组建符合《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现场管理规范》第4章管理岗位和技能
岗位要求中要求的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水平的项目管理班子
,管理人员应人证相符,并保证证书真实、有效。
2.分包单位应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
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到岗到位,并提供相应
本单位的社保、合同、工资发放单,各岗位管理人员单月
出勤达到25天以上,以满足工程管理要求,中途不得随意
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出勤率考核根据《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分包现场管理规范》等规
定进行严格考核。例如管理岗位货币化扣款金额应在工程
开工后即开始考核,并在输变电工程分包队伍现场考核评 价表中备注栏内进行说明(明确对应岗位扣罚金额),其 它条款详见具体规定。
3.完成本项目部e基建相关人员、作业票、风险等工 作,负责e基建日常维护、基建管控、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等工作。
项目管理人员
4.根据国网公司十二项配套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分 包单位需在按要求配置班组骨干人员,人员必须具备与本 工程施工及安排相匹配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其中,骨 干人员发文、培训记录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单等需 符合国网及省公司对骨干人员的要求。另外,E安全及骨干 人员有专业分包单位自行配置及操作完成。分包单位负责
改扩建工程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进行风控平台备案,各 分包单位应配合总包项目部、公司施工管理部做好人员相 关资料提供工作。
5.分包单位按照项目要求落实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合格 施工人员数量,并提交作业人员名册报项目部;在施工期 间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进场管理,严禁使用老(男超过60 周岁,女超过55周岁)、弱、病、残、有不良前科和社会 闲散劳动力。
6.分包单位需按国网公司、省公司要求配置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上岗,并确保与现场实际施工人员一致。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除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安全 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外,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还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管 理 规 定 国 网 ( 基 建 2) 173-2021》 、 《 QGDW 12152-2021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规程》、《国家电网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 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QGDW 10250-2021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程》、《Q/GDW 11957.1-202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变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作业层班 组建设标准化手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起重
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分包现场管理规范》、《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等相关制度要求。
2.分包单位应负责做好分包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 安全知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日活动、月度安全例 会等,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台账;进场前,组织施工人员进 行体检,体检合格与安规考试合格者方才具备进场施工作 业条件。
3.分包单位必须监督各施工班组认真开展每日站班会 活动,严格对施工方案、作业票等进行交底,并根据当日 工作内容,将《变电工程安全要点告知卡》、《QGDW 12152-
2021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规程》中涉及的相应 岗位安全要点、工序作业风险等进行详细宣贯教育,并进 行抽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
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等劳动保护 用品由专业分包单位统一配置,委托第三方检测,不得使 用无检测报告(含预防性检测)、检测过期的安全带。专 业分包单位应按要求分阶段申报安全文明设施配置清单,并做好现场验收记录。个人工具由分包单位自行配置。
5.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各类机具设备(含专 业分包单位自有)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试验并附检 测合格报告,及时向施工项目部申报入场手续,并按要求 做好建档登记、定期检查与维护等工作。
6.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建筑施 工安全检查标准》、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安全文 明 施 工 标 化 工 地 检 查 标 准 》 、 《 QGDW 10250-2021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1957.1-202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变电)》和当地城建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及公 司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等。
7.为确保工程现场保持良好的安全文明管理秩序,分 包 单 位 需 成 立 1-2人安全文明施工维护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所需各类标化 设施的按标准布置等工作,并对工程现场标识标牌及场地 的日常维护、维修清洁等工作;以及对施工现场的各类材 料、垃圾等的整顿、清理等工作,或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等。
8.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合同给定的范围内实报 实销,结算时需提供相应安全文明设施的购买发票及总包 项目部的相关签证等作为支撑性材料。
9.分包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部标 准化管理手册变电工程分册》(2021年版)、总包项目部及 上级单位的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台账与资 料等的制作、管理、移交等方面的工作,并确保资料真实
、准确、及时。
10.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司不定期组织的隐患排查、反违章、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检查,具体要求见公司 相关制度。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发现的问题能够举一反三积 极落实整,并及时按要求进行回复闭环。
11.总承包项目部应完成作业票工作负责人、安全监 护人资格发文,专业分包单位应完成作业票签发人、工作 负责人、骨干人员和安全监护人发文,报总承包项目部备 案,并留存考试资料等。
安全施工作业必备条件
安全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关键因素
主要安全措施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扣罚标准
1.工程开工前,未按要求报审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 化配置计划、进场验收等资料的,每缺一样罚200元。
2.未建立安全、应急、消防管理网络的,罚200元;3.未提交人员花名册、用工协议或合同、安全教育培 训记录、培训考试成绩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的,每缺一样罚2 00元;人员调整后,未及时提交上述资料的,罚200元;现 场施工人员与上报人员不符的,罚500元;特种作业人员未 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罚500元。
4.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台帐的,每缺一样罚200元
;应上交的安全台帐资料提交不及时或填写不规范的,每 次罚200元。
5.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未 按要求及时报审,每缺一样罚200元。
6.未配合项目部完善分包人员实名制库录入和e安全(或e基建)管控系统的扣3分,罚款1000元;配合滞后或者 填报错误的,罚500元。
7.发生安全事故的,罚10000~500000元,并按照公司 有关规定相应处罚。
8.省级及以单位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被现场停工整改的,罚10000元。
9.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施工的,罚1000 元,施工人员未参加交底的,每人次扣罚200元;施工人员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而参加施工的,每人次罚1000元;漏安全 教育人员,每人次罚200元。
10.未按项目部要求参加月度安全例会与安全检查的,每次罚1000元。
11.未及时做好每周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有弄虚作 假、代签名等行为的,罚500元;对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不到位的,罚1000元,不落实整改或相同的问题重复 出现的,罚2000元。
12.安全工器具配置数量明显不满足施工需求,每一 不满足项,罚200元。
13.未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单基策划施工的,罚1000
元;擅自变更施工方案的,罚2000元。
14.未提交骨干人员资质资料,罚500元/次;骨干人员 无资质持票,罚500元/次;在执行的工作票骨干人员擅自离 岗,罚500元/次;现场无票作业的,罚1000元;未按要求开 展“每日站班会”,作业前“三交三查”的,作业票未全 员签字确认,罚200元。
15.班组骨干未穿红马甲或佩戴袖标的,罚200元;班 组骨干参与现场施工的,罚500元。
16.高处作业人员无保护措施的,罚2000元;未按要求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罚500元。
17.施工现场、仓库、重要机械设备旁、配电箱旁、生活和办公区、动火场所等重要场所配置消防器材数量不 足的,罚500元;未配备消防器材的,罚1000元。
18.未使用带漏电保护装置的开关箱及插座的,每处 罚200元。
19.发电机、配电箱、电动工器具等金属外壳未可靠 接地的,每处罚200元;电工工器具使用未做到“一机一闸 一保护”的,每处罚200元;电缆有破损、漏电的,每处罚2 00元;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的,每 处罚200元。
20.有限空间作业未配备现场急救用具,罚200元;现 场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罚500元。
21.直径大于1m的孔洞、道路附近、无盖板及盖板临 时揭开的孔洞,四周未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的,
每处罚200元。
22.工器具错用或以小代大、超载使用,罚500元;钢 丝绳绑扎不规范、超重起吊、偏位斜吊,罚500元。
23.施工人员穿着拖鞋、凉鞋、高跟鞋、背心、赤膊 等从事施工的,每人次罚200元。
24.变电站围挡、围墙未封闭的,每处罚500元。
25.材料、工具、设备未定置堆放,罚500元;未按要 求设置材料(工具)标识牌、设备状态牌和机械设备操作 规程牌的,罚200元。
26.原材料堆放未采取防水措施、未分类摆放、摆放 杂乱的、加工余料未清理的,每处罚500元;现场未设置废 料垃圾分类回收箱的,罚200元。
2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抽烟,每人次罚200元。
八、质量工艺要求
1.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施工质量必须执行《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 ( GB50300-2013)、《工 程 测 量 标 准》(GB50026-2020) 、 《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规 范 》 ( GB51004-2015) 、 《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规 范 》 ( GB 50666-2011) 、 《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标 准 》 ( GB50496-2018) 、 《 砌 体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规 范 》 ( GB 50924-2014) 、 《 屋 面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 GB50345-2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
41-2008) 、 《 地 下 工 程 防 水 技 术 规 范 》 ( GB 50108-200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 1-2010) 、 《 建 筑 桩 基 技 术 规 范 》 ( JGJ94-2008)、《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Q/GDW1183-2012)及《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国家电网公 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变电工程土建分册(2022版)》、《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2020版)》等相关质量标 准,认真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确保合同规定的等级,对达不到合同要求质量等级及受各级通报批评的,均按合 同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设计与施工 合同要求等自行组织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和技能结构的施工 队伍,并加强对施工人员质量、技能、工艺等方面的相关 教育培训、质量技术交底等;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 能,严格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实体质量满 足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网络,配备充足的符合资质条件的班组质量检查人员。
4.分包单位应配备充足符合要求的持证资料人员,负 责收集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资料,与质量员 共同及时完成全过程的数码照片、质量管理台帐、检验批 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质量验收文件的制作与管理。
5.分包单位必须保证所采购的材料、消耗性材料(焊 条、焊剂、螺丝等)的质量,提供质量证明文件,需要复 试的应及时送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检测单位资质报监理、业主、省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备 案通过后使用。
6.分包单位应保证施工质量的合格机械、工器具、计 量器具等配备齐全,并提供合格证件按要求做好进场报审 工作;工程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仪表等定期送法定单位检 验。
7.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单位、部门对工程的过程 质量检查和验收;配合各级单位、部门对工程各阶段质量 监督活动;配合各级单位、部门对工程达标投产、优质工 程评选等专项创优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消缺、整 改闭环。
8.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司不定期组织的质量检查,具体要求和检查标准详见省公司、总公司、分公司等有关 要求,公司有权根据检查情况进行经济奖励和惩罚。
9.专业分包单位应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公司对外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书中的保修条款约定(其 中屋面、外墙、门窗、地下室的防渗保修期为5年),负责 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任务,并承担一切费用。
10.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 收标准的,项目管理人员或监理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单位 返工或修改,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检查合格后又发现
质量问题时,仍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责任,进行返工、修 改。因返工、修改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专 业分包单位承担。
1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分包单位 应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发挥分包单位三 级质检机制的作用,控制好每道工序的工程质量。
12.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按规 定组织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 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13.分包单位应完善施工质量档案管理,施工档案随 工程进度同步形成,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14.关于三级验收,专业分包单位应在自查合格后报 总包项目部验收,总包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应报公司开展公 司级专检,并出具公司级专检报告。
重要工序质量控制要点
质量扣罚标准
1.未按要求提供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及台帐的,每缺一 样,罚200元。
2.未按要求建立质量管理台帐的(螺栓、钢材、焊材 管理台账;固体废弃物处置记录;计量器具登记表等),每缺一样,罚200元。
3.乙供构配件、成品(半成品)、防腐、防火、保温 材料未提供出厂质量证明、检验报告的,每缺一样罚200元。
4.未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结构(预制构件)吊 装记录,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记录,钢结构架预拼 装记录,钢结构焊接施工记录,外墙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的,罚500元。
5.未参加施工图会检、设计交底、工地例会的,每次 罚1000元;不配合工程质量竞赛、创优活动的或配合不积极 不到位的,罚20000元。
6.未及时做好质量检查和质量活动的,每次罚500元;对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的,罚5 00元;超出规定整改期限,每超出一天,罚500元;整改不 到位或相同的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罚2000元;拒绝整改的,罚10000元。
7.未对参与施工班组成员技术交底的,每次罚500元;未按照施工方案和标准工艺、设计图纸进行作业的,分 包单位全部承担工程自身及外部影响产生的所有经济、工 期损失,罚1000元;违反施工强制性条文作业的,每次罚20 00元。
8.关键工序未及时验证、签字确认的,每处罚200元
。
9.墙板铺装前未进行深化排版,拼缝、对缝不规整、出现尺寸小于1/2的块料的,每处罚500元。
10.发生六级及以上质量事件的,罚10000~500000元,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相应处罚。
九、技术要求
1.现场施工及安装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专业分包 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现行建筑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要求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图纸,严禁不按图施工。
2.分包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部分项 工程施工方案。
3.分包单位应积极参加本工程图纸会检、图纸交底等 活动,与其他专业、工种协调。
4.专业分包单位应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排版深化 设计,深化完成后交总包项目部进行审核,审核、修改完 成后,再交业主进行确认,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向业主、设 计、监理、总包方交底。
5.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需要抽样复试、检 测的试验项目,由专业分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 方检测单位完成。检测试验活动及试验报告必须真实、有 效,严禁弄虚作假。
6.分包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组织施工,材 料有序进场,充分利用现场堆场,安全、整齐堆放材料,减少材料分批到场次数。
7.专业分包单位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本工程施工 现场不具备材料、设备、构件等物资大量堆放条件,构件 考虑入场后随车吊装,由于现场堆放场地限制及拼装工艺 需要,专业分包单位应无条件满足公司分批供货到场的要 求,卸货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
8.专业分包单位应随货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原材 合格证、原材检测报告、出厂检验报告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1式2份)。
9.专业分包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开展设计图纸及规范要 求范围内的原材料现场抽样检查及复试、过程质量检查、结构实测实量等质量检查、验收、监督活动。出厂检验检 测应在构件出厂前完成,并提供相应的第三方书面报告。
10.人员及机械进出场、站内外铺路钢板、材料二次 搬运、成品保护等措施由专业分包单位在踏勘现场后自行 考虑,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1.专业分包单位承诺负责对所有材料的保管等工作,如遇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专业分包 单位与采购、租赁单位签订的采购或租赁合同,公司不承 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
12.总包单位供应的材料(甲供材料)到现场后需要 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卸货、场内搬运、保管,并安排材料专 管员与总包单位专职人员协调材料的出入管理工作。业主 方供应的材料由专业分包单位与项目部专职人员协调材料 的供应事宜。专业分包单位供应的材料由分包单位自行负
责供应事宜。
十、技术标准和规范
(一)规章制度清单
(二)标准工艺清单
十一、采购工程量清单
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十二、物料编码及描述
物料编码:300014432
物料描述:输变电工程专承包
项目 |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kP a) | 变形模量E0(M Pa) | 压实系数λc |
强夯回填土 | ≥180 | ≥15 | ≥0.94 |
至 | s | ||
t | |||
至 | E | ||
噻至 | z | ||
紧至 | 1 | ||
目近其胍 | 告 |
专业分包 | 岗位 | 分包合同价(万元) | ||||
100以下 | 100-300 | 300-500 | 500-1000 | 1000以上 | ||
项目经理 | 2.5 | 5 | 10 | 15 | 20 | |
技术负责 人、安全 员、质量 员 | 1 | 2 | 4 | 8 | 10 |
序号 | 项目管理岗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项目经理 | ||
2 | 项目总工 | ||
3 | 专职安全员 | ||
4 | 专职质检员 | ||
5 | 施工员 | ||
6 | 资料员 | ||
7 | 材料员 | ||
8 | 预算员(可以兼职) |
序号 | 指标 | 必备条件 |
1 | 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 按规定要求经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
2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按照规定要求,取得相关特种作业证书。 |
3 | 职业禁忌 | 作业人员经体检合格,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
4 | 作业人员年龄 | 按相关规定,无超龄或年龄不足人员参与作业。(年龄不小于18周岁,高处作业人员最大年龄不大于 50周岁) |
5 | 设备设施定期检测 | 施工机械、设备应有合格证并按要求定期检测,且 检测合格。 |
6 | 设备和工器具准入检查 | 按照规定对设备和工器具进行准入检查,且检查合 格。 |
7 |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 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
8 | 材料合格证 | 结构性材料均有合格证。 |
9 | 材料送检率 |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送检的材料均送检并符合要求。 |
10 |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 施工现场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 工标准化管理办法中强制性标准要求。 |
11 |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 施)及专家论证 | 相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中附 件5、6、7所列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批(或专家论证)。 |
序号 | 指标 | 风险控制 关键因素 |
序号 | 指标 | 风险控制 关键因素 |
1 | 作业人员施工经 验 | 作业班组三种人和特殊工种有同类作业经验 |
2 | 作业人员生理状 态 | 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超过8小时 |
3 | 指挥人员技能及 经验 | 指挥人员有同类项目作业经验。 |
4 | 机械设备性能 | 设备不超年限使用。 |
5 | 机械设备维修保 养 | 机具设备工况良好。 |
6 | 机械设备负荷情 况 | 起吊荷载不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的90%。 |
7 | 周围环境 | 周边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8 | 气候情况 | 无极端天气状况 |
9 | 地质条件 | 地质条件无重大变化 |
10 | 交通运输环境 | 运输路况未明显劣化。 |
11 | 临近带电作业 | 作业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满足《安规》要求。 |
12 | 交叉作业 | 交叉作业采取安全控制措施 |
序号 | 常见问题 | 要求采取措施 |
1 | 施工用电 | 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等用电布置、检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 行,严禁私拉乱接。所有用电设备应配置空气保护开关。开关的容 量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要求,闸刀开关应有保护罩。不得使用熔断器。 |
2 | 钢支撑安装 | 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应设置施工围栏和安全标志。2) 起重机械已经过进场检查,各部位动作灵敏。3) 吊装过程应缓慢,并有专人指挥。 4) 钢支撑提升离基座100mm时应停下检查。 5) 配合人员应听从指挥,高处作业应有安全保护措施。6) 钢支撑应设置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
3 | 钢支撑拆除 | 吊车等进行施工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看清周围,防止撞到 人、电线等物体。2) 起吊前检查钢丝绳固定情况,保证牢固,避免脱落伤人。3) 钢支撑提升离开基座0.1m时应停下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 的可靠性、钢支撑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 可起吊。当起重机出现倾覆迹象时,应快速使钢支撑落回基座。 4) 移动过程要缓慢,司机看好基坑情况,避免钢支撑刮碰坑壁、 |
冠梁、上部钢支撑等。 5) 作业时,吊车起重臂下、回旋半径以内严禁站人,重物不得超 越驾驶室上方,不得在车前方起吊。 6) 切割焊和吊运过程中工作区严禁过人,拆除的零部件严禁随意 抛落,避免伤人。 使用氧气、乙炔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气瓶与明火及火花 7) 散落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在焊接、切割点5m范围内,应清 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隔离 措施。 8) 支撑拆除时,应配备相应的钢丝绳及相关保护措施以防伤人,焊钳与线应连接牢固,龙头线都不得搭在易爆及带有热源的物 体上,电焊机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装有随机 开关,焊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 ||
4 | 锚杆施工 | 锚杆施工之前,重新复核场地周边地下管线情况,避免打到管 线上造成破坏。2) 锚杆机械成孔前,停放应稳定。 3) 锚杆成孔施工时,机械旁搭设杆件存放平台,根据锚杆长度准 备杆件。 4) 锚杆成孔区域做好排水沟及回收池,避免场地泥泞。 5) 锚杆成孔后,安装锚杆钢筋时,应多人配合就位。 6) 注浆、补浆不得与其他操作同时作业。 7) 锚杆钻机精准定位,施工中进行二次注浆,保证注浆饱满度;8) 预应力锚杆施工过程中注意对锚杆应力观测,对于内力减小处 及时二次张拉。 9) 锚杆施工若遇无法施工地层,及时停止此区域锚杆施工,回填 此部位土方,可经论证后增加锚杆道数、满足基坑土体稳定。10) 施工中若遇串孔、串浆情况,及时组织论证,于原锚杆位置下 部加设锚杆道数。 |
5 | 开 挖 深 度 在 3m 以 内 的 基 坑 挖 土(不含3m) | 基坑顶部按规范要求设置截水沟。基坑底部应做好井点降水或 集中排水措施,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放坡,若因环境原因无法 放坡时,必须做好支护措施。一般土质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1m,弃土堆高≤1.5 m,垂直坑壁边坡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3m,软土 场地的基坑边则不应在基坑边堆土。土方开挖中,现场监护及施工人员必须随时观测基坑周边土质,观测到基坑边缘有裂缝和渗水等异常时,立即停止作业并报 告班组负责人,待处置完成合格后,再开始作业。4) 人机配合开挖和清理基坑底余土时,设专人指挥和监护。规范 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基坑的安全通道(梯子)。 挖土区域设警戒线,各种机械、车辆严禁在开挖的基础边缘2m 5) 内行驶、停放。 6) 机械开挖采用“一机一指挥”,有两台挖掘机同时作业时,保 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挖掘机旋转范围内,不允许有其他作业 |
。开挖施工区域夜间应挂警示灯。 7) 对开挖形成坠落深度1.5m及以上的基坑,应设置钢管扣件组装 式安全围栏,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围栏离坑边不得小于0.8m。 8) 基坑排水与市政管网连接前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明沟、集 水井、沉淀池中的淤积物。 9) 在改扩建工程进行本工序作业时,还应执行“03050102土建间 隔扩建施工”的相关预控措施。 | ||
6 | 开 挖 深 度 在 5m 以 内 的 基 坑 挖 土(不含5m) | 若采用机械化或智能化装备施工时,风险等级可降低一级管控。2) 基坑顶部按规范要求设置截水沟。基坑底部应做好井点降水或 集中排水措施,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放坡,若因环境原因无法 放坡时,必须做好支护措施。 一般土质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1m,弃土堆高≤1.5 3) m,垂直坑壁边坡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3m,软土 场地的基坑边则不应在基坑边堆土。 4) 土方开挖中,现场监护及施工人员必须随时观测基坑周边土质,观测到基坑边缘有裂缝和渗水等异常时,立即停止作业并报 告班组负责人,待处置完成合格后,再开始作业。 人机配合开挖和清理基坑底余土时,设专人指挥和监护。规范 5) 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基坑的安全通道(梯子)。 6) 挖土区域设警戒线,各种机械、车辆严禁在开挖的基础边缘2m 内行驶、停放。 7) 机械开挖采用“一机一指挥”,有两台挖掘机同时作业时,保 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挖掘机旋转范围内,不允许有其他作业。开挖施工区域夜间应挂警示灯。 8) 开挖过程中,如遇有大雨及以上雨情时,做好防止深坑坠落和 塌方措施后,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9) 对开挖形成坠落深度1.5m及以上的基坑,应设置钢管扣件组装 式安全围栏,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围栏离坑边不得小于0.8m。 10) 基坑排水与市政管网连接前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明沟、集 水井、沉淀池中的淤积物。 11) 在改扩建工程进行本工序作业时,还应执行“03050102土建间 隔扩建施工”的相关预控措施。 |
7 | 开挖深度超过5 m(含5m)的深 基 坑 挖 土 或 未 超 过 5m, 但 地 质 条 件 与 周 边 环境复杂 | 若采用机械化或智能化装备施工时,风险等级可降低一级管控。2) 基坑顶部按规范要求设置截水沟。基坑底部应做好井点降水或 集中排水措施,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放坡,若因环境原因无法 放坡时,必须做好支护措施。 一般土质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1m,弃土堆高≤1.5 3) m,垂直坑壁边坡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3m,软土 场地的基坑边则不应在基坑边堆土。 |
4) 土方开挖中,现场监护及施工人员必须随时观测基坑周边土质,观测到基坑边缘有裂缝和渗水等异常时,立即停止作业并报 告班组负责人,待处置完成合格再开始作业。 5) 人机配合开挖和清理基坑底余土时,设专人指挥和监护。规范 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基坑的安全通道(梯子)。 挖土区域设警戒线,各种机械、车辆严禁在开挖的基础边缘2m 6) 内行驶、停放。 7) 机械开挖采用“一机一指挥”,有两台挖掘机同时作业时,保 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挖掘机旋转范围内,不允许有其他作业。开挖施工区域夜间应挂警示灯。 8) 开挖过程中,如遇有大雨及以上雨情时,做好防止深坑坠落和 塌方措施后,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9) 对开挖形成坠落深度1.5m及以上的基坑,应设置钢管扣件组装 式安全围栏,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围栏离坑边不得小于0.8m。 10) 基坑排水与市政管网连接前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明沟、集 水井、沉淀池中的淤积物。 11) 在改扩建工程进行本工序作业时,还应执行“03050102土建间 隔扩建施工”的相关预控措施。 | ||
8 | 模板工程 | 组模须选择平整场地进行。模板堆放齐整,高度不超过1m。模 板平放时,每层之间应加垫木,底层模板离地面不小于100mm,立模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木模板存放做到防腐、防火、防雨、防曝晒。2) 组模施工两人一组配合协调,组模用卡扣使用前要经检查,去 除有伤痕卡扣。 3) 模板采用木方加固时,绑扎后应将铁丝末端处理,以防刮伤人。 4) 严防模板滑落伤人,合模时逐层找正、支撑加固。 5) 组拼模板须采用平板车辆运输,运输通道平整、顺畅。 向坑下送模板时宜设置坡道,坑上坑下要统一指挥,牵送挂钩 6) 、绳索安全可靠。 7) 调整找正轴线的过程中要轻动轻移,严防模板轿杠滑落伤人;合模时逐层找正,逐层支撑加固,斜撑、水平撑要与补强管(木)固定牢固。 8) 现场应坚持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 电动机械或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移动式电 动机械必须使用绝缘护套软电缆。所有电动工机具必须做好外 壳保护接地,暂停工作时,应切断电源。电动机械的转动部分 必须装设保护罩并。 10) 使用电动工机具时,严禁接触运行中机具的转动部分。 11)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防护用品。 12) 四、模板拆除(D值54,4级) 13) 模板拆除应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后,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 |
同意后方可进行。 14) 拆模按后支先拆、先支后拆,先拆侧模、后拆底模,先拆非承 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的原则。拆除模板时,作业人员不得站 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卸连接卡扣时要两人在同一面模板的两 侧进行,卡扣打开后用撬棍沿模板的根部加垫轻轻撬动,防止 模板突然倾倒。 15) 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模板临时固定。拆下的模板要及时运走,不得乱堆乱放,更不允许大量堆放在坑口边。 16) 拆模后应及时封盖预留洞口,盖板必须可靠牢固,并设立警示 标志。拆模时如果存在高处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
9 | 钢筋工程 | 钢筋制作场地应平整,工作台应稳固,照明灯具应加设防护网 罩。进场后的钢筋应按规格、型号分类堆放,并醒目标识。2) 展开盘圆钢筋时,要两端卡牢,防止回弹伤人。圆盘钢筋放入 圈架应稳,如有乱丝或钢筋脱架,必须停机处理。进行调直工 作时,不允许无关人员站在机械附近,特别是当料盘上钢筋快 完时,要严防钢筋端头打人。 3) 切断长度小于400mm的钢筋必须用钳子夹牢,且钳柄不得短于5 00mm,严禁直接用手把持。 4) 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直机,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 开;当钢筋送入调直机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 接近;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 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 调直,应低速加工。操作钢筋弯曲机时,人员站在钢筋活动端 的反方向;弯曲小于400mm的短钢筋时,要防止钢筋弹出伤人。 5) 焊接时,防止钢筋碰触电源。电焊机必须可靠接地,不得超负 荷使用。 6) 采用直螺纹连接时,操作钢筋剥肋滚轧直螺纹的操作人员不得 留长发,穿无纽扣衣衫,工作时应避开切断机、切割机、吊车 等外在设备对面,以防事故发生。任何人不得戴手套接触旋转 中的丝头和机头。 7) 在钢筋冷拉过程中,经常检查卷扬机的夹头,钢筋两侧2m范围 内,严禁人员和车辆通行。 8) 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加强对电源的维护管理,严禁钢筋接触电源。焊机必须可靠接地,焊接导线及钳口接线应有可靠绝缘,焊 机不得超负荷使用。 9) 多人抬运预埋件时,起、落、转、停等动作应一致,人工上下 传递时不得站在同一垂直线上。若采用汽车吊或进行搬运,需 做好相应管控措施。 10) 搬运预埋件时与电气设施应保持安全距离,严防碰撞。在施工 过程中应严防预埋件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11) 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加强对电源的维护管理,严禁钢筋接触电源。焊机必须可靠接地,焊接导线及钳口接线应有可靠绝缘,焊 机不得超负荷使用。 |
10 | 混凝土工程 | 基坑口搭设卸料平台,平台平整牢固,应外低里高(5°左右坡 度),并在沿口处设置高度不低于150mm的横木。2) 卸料时前台下料人员协助司机卸料,基坑内不得有人;前台下 料作业要坑上坑下协作进行,严禁将混凝土直接翻入基础内。3) 投料高度超过2m应使用溜槽或串筒下料,串筒宜垂直放置,串 筒之间连接牢固,串筒连接较长时,挂钩应予加固。严禁攀登 串筒进行清理。 4) 振捣工、瓦工作业禁止踩踏模板支撑。振捣工作业要穿好绝缘 靴、戴好绝缘手套,在高处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振捣器的 电源线应架起作业,严禁在泥水中拖拽电源线,搬动振动器或 暂停工作应将振动器电源切断,不得将振动着的振动器放在模 板、脚手架或未凝固的混凝土上。 5) 混凝土施工时,确保模板和支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布料设备不得碰撞或直接搁置在模板上,手动布料时,必须 加固杆下的模板和支架。 6) 电动振捣器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 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电源线插头应插在装设有防溅式漏电 保安器电源箱内的插座上。并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挂接在刀闸上。 7) 手推车运送混凝土时,装料不得过满,卸料时,不得用力过猛 和双手放把。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时,不得搭乘人员,车就位 和卸料要缓慢。 8) 采用泵送混凝土时,泵送设备支腿应支承在水平坚实的地面上,支腿底部与路面等边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泵起动时,人员禁止进入末端软管可能摇摆触及的危险区域。 |
序号 | 质量检查点 | 质量要求 |
1 | 土建部分通用条款 | |
1.1 | 场地 | 标高满足要求,无明显沉陷现象。 |
1.2 | 站区场地排水 | 场地排水畅通,无积水;场地雨水井设置符合设计图纸,井 壁表面平整,砌筑砂浆饱满,勾缝平顺。 |
1.3 | 沉降观测 | 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测量控制点和沉降观测点,保护完好,标 识规范。 |
2 | 混凝土工程 | |
2.1 | 混凝土面层 | 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色泽均匀,主体混凝土应无有害结构 裂缝;表面无露筋、无裂纹等影响使用功能或耐久性的缺陷,清水混凝土表面平整无粉刷。 |
2.2 | 混凝土基础 | 混凝土基础符合设计要求,外形美观,尺寸统一,表面无裂 纹、无积水。 |
2.3 | 大体积基础 | 主变、GIS基础无裂缝,顶面平整无积水,预埋件位置正确,采用热镀锌处理,变形缝符合要求,平整度、标高符合规 范要求。 |
2.4 | 清水混凝土 | 清水混凝土结构平整、棱角顺直、无明显色差,无污染;混 凝土结构工程无露筋,对拉螺栓(片)处理、封堵及防腐符 合规范要求。 |
2.5 | 挡土墙 | 沿挡土墙高度设置的泄水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伸缩缝与 围墙伸缩缝一致。 |
3 | 道路 | |
3.1 | 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 土路面和巡视小道 | 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和巡视小道平整密实,无裂缝、脱皮、起砂、积水、损坏、污染等现象;接缝平直,伸缩 缝位置、宽度和填缝符合规定。 |
3.2 | 道路的道牙石(侧石、缘石) | 道路的道牙石(侧石、缘石)完整、无破损,线条顺直、弧 度自然,安装稳固、勾缝美观,道牙石与道路面层间应设置 变形缝,缝内填料要饱满。 |
3.3 | 道路表面平整度 | 道路表面平整度偏差≤5mm。 |
3.4 | 道路宽度 | 道路宽度偏差±20mm。 |
4 | 抹灰工程 | |
4.1 | 抹灰工程的基层与墙体 处理 | 抹灰工程的基层与墙体粘结牢固,无空鼓、脱层、裂缝。 |
4.2 | 分格缝(条) | 分格缝(条)设置合理,宽、深均匀;表面光滑,棱角整齐,清晰美观。 |
4.3 | 滴水线(槽) | 滴水线(槽)位置符合规定,整齐顺直,滴水线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深度均不小于10mm。 |
4.4 | 抹灰工程的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 | 抹灰工程的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符合规范,阴阳角方正、符合规范。 |
5 | 给排水、消防及采暖工 程 | |
5.1 | 管道施工 | 建、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设预埋管套;管道排列合 理整齐;管道无锈蚀、无脱漆;支吊架牢固,整齐,端面平 整;生活污水管上设置检查口和清扫口;伸缩节设置合理,满足变形要求。 |
序号 | 规章制度名称 | 发文单位 | 备注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统筹加强工程建设施工业务外 包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2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3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4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5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6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7 | 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规程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8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9 | 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程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2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3 |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全过 程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4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5 |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装备标准化配置推荐表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6 | 变电站(换流站)工程施工装备标准化配置推荐表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7 | 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输电线路全过程机械化施工技 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8 | 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专用旋挖钻机应用标准化手册(试行)》的通知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19 | 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2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全面实施输变电工程参建人员 实名制信息化全程管控的通知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2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22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 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23 | 国家电网公司质量事件调查管理办法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24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在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进 机械化施工的实施意见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25 | 国网基建部关于开展输变电工程机械化施工应用量化 评价的通知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序号 | 规章制度名称 | 发文单位 | 备注 |
26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反违章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27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施工业 务外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 限公司 | 27 |
28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外包经营活 动管理规范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 有限公司 | 28 |
29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联系单专项管理 规范(2023修订版)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 有限公司 | 29 |
30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分包现场管理规范(2 022版)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 有限公司 | 30 |
31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加强工程施工作业层班组 建设的实施细则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 有限公司 | 31 |
32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试行)及相关补充通知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 有限公司 | 32 |
33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输电线路灌注桩基础视频 监控使用管理办法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 有限公司 | 33 |
34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业务外包审计监督管 理规范 | 浙江省送变电工程 有限公司 | 34 |
序号 | 名 称 | 颁发部门 | 实施日期 | 备注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要求 |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验收 管理办法 | 国网(基建/3)188-2022 | 2022-03-31 | 代替原国 网(基建/3)188- 2019 |
2 |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 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的通 知 | 基建质量〔2010〕19 号 | 2010-01-28 | |
3 | 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安全 质量过程控制数码照片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 基建安质〔2016〕56 号 | 2016-06-01 | |
4 |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 定 | 电建质监(2004)18 号 | 2004-12-09 | |
5 | 关于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通病 防治工作的通知 | 基建安全〔2010〕27 0号 | 2010-09-10 | |
6 | 《国家电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文 汇编(输变电工程类)》 | (基建安全〔2011〕3 5号) | 2011-01-14 | |
7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 变电工程土建分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基建部组编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2022-03 | 代替原国 家电网公 司输变电 工程标准 工艺(一 |
序号 | 名 称 | 颁发部门 | 实施日期 | 备注 |
8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 变电工程电气分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基建部组编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2022-03 | ~六) |
9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 电缆工程分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 部组编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2022-03 | |
10 | 国网基建部关于发布《输变电工程建设 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 量标准目录(2022版)》的通知 | 国网基建部 | 2022-05-12 | |
11 | 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优 质工程评定“否决项”清单》的通知 | 基建安质〔2015〕65 号 | 2015-09-06 | |
二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
1 |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令第25号 | 2020-06-01 | |
2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021年修订) | 住建部令2021年第52 号 | 2021-03-30 | 代替原 建设部 令第81 号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房屋建筑部分) 2013版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13-06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2012-01-17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电力工程部分)2016年版 | 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 心 | 2017-11-08 | |
6 |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 GB 55001-2021 | 2022-01-01 | 代替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工程建 设标准 强制性 条文:( 房屋建 筑部分) 2013版 |
7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 GB 55002-2021 | 2022-01-01 | |
8 |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 GB 55003-2021 | 2022-01-01 | |
9 | 钢结构通用规范 | GB 55006-2021 | 2022-01-01 | |
10 |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 GB 55007-2021 | 2022-01-01 | |
11 |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 GB 55008-2021 | 2022-04-01 | |
12 |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 GB 55015-2021 | 2022-04-01 | |
13 |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 GB 55016-2021 | 2022-04-01 | |
14 | 工程勘察通用规范 | GB 55017-2021 | 2022-04-01 | |
15 | 工程测量通用规范 | GB 55018-2021 | 2022-04-01 | |
16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 GB 55019-2021 | 2022-04-01 | |
17 |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 GB 55020-2021 | 2022-04-01 | |
18 |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 GB 55021-2021 | 2022-04-01 |
序号 | 名 称 | 颁发部门 | 实施日期 | 备注 |
19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 GB 55023-2022 | 2022-10-01 | |
20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 GB 55024-2022 | 2022-10-01 | |
21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 GB 55026-2022 | 2022-10-01 | |
22 |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 GB 55027-2022 | 2022-10-01 | |
23 |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 GB 55029-2022 | 2022-10-01 | |
24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 GB 55030-2022 | 2023-04-01 | |
25 |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 GB 55031-2022 | 2023-03-01 | |
26 |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 GB 55032-2022 | 2023-03-01 | |
27 |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 康通用规范 | GB 55034-2022 | 2023-06-01 | |
28 |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 GB 55036-2022 | 2023-03-01 | |
29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 GB 55037-2022 | 2023-06-01 |
序号 | 标 准 名 称 | 标准代号/文件 | 标准级 别 | 备注 |
三 | 电网工程 | |||
1.1 | 建筑工程 | |||
1.1.1 | 通用技术管理规程、规定 | |||
1 |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 GB/T 50502-2009 | 国标 | |
2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 50300-2013 | 国标 | |
3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 GB/T 50375-2016 | 国标 | |
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令第57号 |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 | 2023-03- 01代替建设部令/ 住建部令第24号(2015)修正 |
5 |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 JGJ 190-2010 | 行标 | |
6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 GB/T 50344-2019 | 国标 | 2020-06- 01代替GB/T 50344-2004 |
7 |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 JGJ/T 104-2011 | 行标 | |
8 |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 GB 50164-2011 | 国标 | |
9 |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 GB/T 50107-2010 | 国标 | |
10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 JGJ 18-2012 | 行标 | |
11 |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 JGJ 107-2016 | 行标 | |
12 | 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 | JGT 163-2013 | 行标 |
13 |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 JGJ 355-2015 | 行标 | |
14 |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 GB 50606-2010 | 国标 | |
15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339-2013 | 国标 | |
16 |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GB 50411-2019 | 国标 | 2019-12-01代替GB 50411-2007 |
17 |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 | GB/T 50668-2011 | 国标 | |
18 |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 GB/T 50905-2014 | 国标 | |
19 |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 GB/T 50640-2010 | 国标 | |
20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 GB/T 50378-2019 | 国标 | 2019-08- 01代替GB/T 50378-2014 |
21 | ±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土建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729-2012 | 国标 | |
22 | 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 | JGJ 300-2013 | 行标 | |
23 | 大型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 术规程 | JGJ/T 301-2013 | 行标 | |
24 |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土建结构工程 | DL/T 5190.1-2022 | 行标 | 2022-11- 13代替DL 5190.1-2012 |
25 |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 | DL/T 5210.1-2021 | 行标 | 2021-07- 01代替原DL/T 5210.1-2012 |
26 | 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规 范 | DL/T 5710-2014 | 行标 | |
27 | 电力建设工程变形缝施工技术规范 | DL/T 5738-2016 | 行标 | |
28 |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 准 | JGJ/T 187-2019 | 行标 | 2019-11-01 |
1.1.2 | 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 | |||
1.1.2.1 | 工程测量 | |||
1 | 工程测量标准 | GB 50026-2020 | 国标 | 2021-06-01代替 GB 50026- 2007工程测量规范 |
2 | 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标准 | DL/T 5578-2020 | 行标 | 2021-02-01 代替原DL/T 5445-2010 |
3 | 建筑施工测量标准 | JGJ/T 408-2017 | 行标 | |
4 |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 JGJ 8-2016 | 行标 | |
5 | 变形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 CH/T 1028-2012 | 行标 | |
1.1.2.2 | 基础工程 | |||
1 |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201-2012 | 国标 | |
2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 JGJ 79-2012 | 行标 | |
3 | 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GB 50202-2018 | 国标 | 2018-10- 01代替 GB |
50202-2002 | ||||
4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 GB 51004-2015 | 国标 | |
5 |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 GB/T 50783-2012 | 国标 | |
6 | 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 CECS 279-2010 | 标准化 协会 | |
7 | 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 DL/T 5024-2020 | 行标 | 2021-02-01 |
8 | 建筑基桩技术规范 | JGJ 94-2008 | 行标 | |
9 |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 JGJ 106-2014 | 行标 | |
10 | 电力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 DL/T 5493-2014 | 行标 | |
11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 JGJ 120-2012 | 行标 | |
12 |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 术规范 | GB 50086-2015 | 国标 | |
13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 GB 50497-2019 | 国标 | 2020-06-01代替GB 50497-2009 |
14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 GB 50330-2013 | 国标 | |
15 | 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GB/T 51351-2019 | 国标 | 2019-09-01 |
16 | 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 | GB 50843-2013 | 国标 | |
17 | 建筑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技术规程 | JGJ/T 403-2017 | 行标 | |
18 | 螺纹桩技术规程 | JGJ/T 379-2016 | 行标 | |
19 | 静压桩施工技术规程 | JGJ/T 394-2017 | 行标 | |
20 | 喷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 JGJ/T 372-2016 | 行标 | |
21 | 钢板桩 | JG/T 196-2018 | 行标 | 2018-11-01 |
22 | 钢板桩支护技术规程 | T/CECS 720-2020 | 行标 | 2021-01-01 |
23 | 热轧钢板桩 | GB/T 20933-2021 | 国标 | 2022-05-01 |
1.1.2.3 | 混凝土工程 | |||
1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 GB 50666-2011 | 国标 | |
2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 GB/T 50344-2019 | 国标 | 2020-06- 01代替GB/T 50344-2004 |
3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204-2015 | 国标 | |
4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 | GB 50901-2013 | 国标 | |
5 |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 JGJ 114-2014 | 行标 | |
6 |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 JGJ 95-2011 | 行标 |
7 | 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 | JGJ/T 12-2019 | 行标 | 2020-01- 01代替JGJ 12-2006 |
8 |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 JGJ 1-2014 | 行标 | |
9 |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 JGJ/T 283-2012 | 行标 | |
10 |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 JGJ 169-2009 | 行标 | |
11 |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 GB 50496-2018 | 国标 | 2018-12-01代替GB 50496-2009 |
12 | 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测控技术规范 | GB/T 51028-2015 | 国标 | |
13 | 混凝土接缝密封嵌缝板 | JC/T 2255-2014 | 行标 | |
14 | 混凝土接缝防水用预埋注浆管 | GB/T 31538-2015 | 国标 | |
15 |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 JGJ/T 10-2011 | 行标 | |
16 |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 GB/T 28375-2012 | 国标 | |
17 | 混凝土防腐阻锈剂 | GB/T 31296-2014 | 国标 | |
18 |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 GB/T 51231-2016 | 国标 | |
19 |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 GB/T 51232-2016 | 国标 | |
20 |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 97-87 | 国标 | |
21 |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092-96 | 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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