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1)〔2023〕13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1)〔2023〕13号

发布时间:2023-11-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01)〔2023〕13号

 

经金平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WG2023-29

宗地

总面积

31582.79平方米

宗地

坐落

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西片区

出让

年限

50年

容积率

3.5≤容积率≤4.0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31582.79平方米

投资
强度

9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20万元

估价
报告
备案号

4415623BA0029|

4409223BA0112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3648万元

加价幅度

109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113010

挂牌截止时间

2023121411

备注

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

3.实用地面积:31582.79平方米(47.374亩)

4.3.5≤容积率≤4.0,110539.77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26331.16平方米;

5.建筑密度≥30%

6.绿地率≤20%

7.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0米;

8.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不得小于相应括号内的建筑面积数值(单位为平方米):配电房(50)一处;

9.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可按照工程总平面中审定的绿地率,依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两证一书”实施细则(暂行修改版)>的通知》(汕自然资发〔202215号)优化调整);

10.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要求应符合相关文件、法规和技术规定。

11.投建产业门类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健康类”的现代产业项目,地块使用及管理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2.土地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3.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须为金平区发改部门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健康类”现代产业项目的项目单位。

最高报价人应提交: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竞买人取得现代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健康类”批准认定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10日至2023年1213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130日至2023年1213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1311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13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11302023年121411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就有关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股权变更约束、建设期限、建设项目进度及其履约保证、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在金平区缴纳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承诺。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承办。

(五)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缴交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指定账户。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按“净地”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金平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

(七)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投产。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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