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1)〔2023〕13号
发布时间:2023-11-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01)〔2023〕13号
经金平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WG2023-29 | 宗地 总面积 | 31582.79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西片区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3.5≤容积率≤4.0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1582.79平方米 | ||||
投资 | 9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20万元 | 估价 | 4415623BA0029| 4409223BA0112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364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9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1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11时 | ||
备注 | 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 3.实用地面积:31582.79平方米(47.374亩) 4.3.5≤容积率≤4.0,110539.77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26331.16平方米; 5.建筑密度≥30%; 6.绿地率≤20%; 7.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0米; 8.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不得小于相应括号内的建筑面积数值(单位为平方米):配电房(50)一处; 9.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可按照工程总平面中审定的绿地率,依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两证一书”实施细则(暂行修改版)>的通知》(汕自然资发〔2022〕15号)优化调整); 10.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要求应符合相关文件、法规和技术规定。 11.投建产业门类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健康类”的现代产业项目,地块使用及管理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2.土地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3.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须为金平区发改部门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健康类”现代产业项目的项目单位。
最高报价人应提交: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竞买人取得现代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健康类”批准认定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3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3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1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13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4日11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就有关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股权变更约束、建设期限、建设项目进度及其履约保证、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在金平区缴纳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承诺。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承办。
(五)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缴交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指定账户。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按“净地”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金平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
(七)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投产。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