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监理)文化中心站(含)-尖山路站(含)预留工程、金钟河大街站及两侧区间预留工程、机场交通中心预留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002023063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震宇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帅022-252958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2023063001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监理[2023]06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文化中心站(含)-尖山路站(含)预留工程、金钟河大街站及两侧区间预留工程、机场交通中心预留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建计【2011】1471号、建计【2011】1472号、津建计【2013】34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10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95323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文化中心站(含)-尖山路站(含)预留工程、金钟河大街站及两侧区间预留工程、机场交通中心预留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95323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5323㎡,其中包含文化中心站建筑面积30960㎡,尖山路站建筑面积为21377㎡,金钟河大街站建筑面积为12414㎡,机场交通中心预留工程建筑面积为21123㎡,金钟河大街两侧区间建筑面积:9449㎡,文化中心站-尖山路站区间长度2592.806m,总投资额1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文化中心站(含)-尖山路站(含)预留工程、金钟河大街站及两侧区间预留工程、机场交通中心预留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95323㎡,其中包含文化中心站建筑面积 30960㎡,尖山路站建筑面积为 21377㎡,金钟河大街站建筑面积为 12414㎡,机场交通中心预留工程建筑面积为21123㎡,金钟河大街两侧区间建筑面积:9449㎡,文化中心站-尖山路站区间长度2592.806m。本项目包含土建结构缺陷治理,钢结构防腐除锈,排水、消防、配电设施更换和改造,增设检修设施,现场抽排水、清淤、垃圾清理等维修相关工作,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 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总投资额15.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1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名、总监驻场代表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至 2023年07月0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咨询具体事宜,电话: 022-25295859;邮箱 :15122787970@163.com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马运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36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曹震宇电话:58158252
传  真:5815825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王帅、蔡朋、谈瑾希电话:022-25295859
传  真:022-25295859
日期:2023年06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曹震宇
电话:58158252传真:5815825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36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88389836传真:022-88389836电子邮箱: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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