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t163-20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崔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024-23304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3
公告正文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
记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T163-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
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
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为新建九门口复线段
顺接原路改扩建段,全长238.031公里,共设置特大桥4座、大桥34座,设置长隧道1座,
设置互通立交19座、收费站15处、服务区6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
记代理服务项目第1标段;(002)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
程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第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
记代理服务项目第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①资质等级: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
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
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
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业绩: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或铁路)的土地确权登记代理服务工作
且取得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③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测绘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土地登记代理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且具有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
(002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
记代理服务项目第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①资质等级: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
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
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
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业绩: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或铁路)的土地确权登记代理服务工作
且取得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③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测绘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土地登记代理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且具有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8日,每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
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
LNCTZB@163.com 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163-2023
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
公司确认,获取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须附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
扫描件(须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
(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或事业
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4.2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500元/标段,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
售后不退。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楼四层小楼310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楼四层小楼310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土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速公路土地登
记发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55号)的指示精神,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
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辽宁驰
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代理机构,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为新建九门口复线段顺接原路改
扩建段,全长238.031公里,共设置特大桥4座、大桥34座,设置长隧道1座,设置互通
立交19座、收费站15处、服务区6处。
2.2招标范围及服务周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连接线、
互通立交区及服务区等全部实际用地(包括服务区经营性质用地)范围内的地籍测绘、房屋
测绘并办理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包括既有京哈高速公路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已登记
发证的换证、改扩建工程主线及服务区用地办理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所需的符合规划的认证
材料等。
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全部实际用地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止。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允许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中1个标段。具体标
段内容如下:
1.第1标段所涉市:锦州市、盘锦市
2.第2标段所涉市:葫芦岛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详见如下:
①资质等级: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资格证书。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
资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业绩近5年(指合
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或
铁路)的土地确权登记代理服务工作且取得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③主要人员:1、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测绘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土地登记代理负责
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
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LNCTZB@163.com邮
箱,文件命名为“LNCT163-2023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确认,获取招
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
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须附法定代表人二
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企业资质证
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标段,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
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
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日14时00分,投
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
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楼四层小楼310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
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
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
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24-832119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 韩女士
电 话: 024-23304808
电子邮件: LNC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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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首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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