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3432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77084103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34328中交建筑华东公司江玉高速分布式光伏EPC项目
光伏支架物资采购询价函
     (编号:ZJJZ-JYGSGFXM-WZ-2024-004)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中交建筑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中交江玉高速分布式光伏EPC项目
1.1.2 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中交江玉高速
1.1.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高速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拟建建筑面积14809.32㎡,合同工期90天。项目地位于江玉高速公路(荒竹山隧道、凯德隧道、宋家坡隧道、香六坡隧道、天星隧道、董家坪隧道、凯德管理中心、民和服务区、茶花泉服务区、鱼粮溪收费站、黄牯山收费站、羊桥收费站、天星收费站)共15个安装站点,安装总容量约3.4MWp,建筑物均为琉璃瓦屋顶或混凝土屋顶及绿化种植地面为主,项目分地面安装、屋面安装、车棚安装,其中屋面安装处距地面高度约6米,车棚安装处距地面高度约3米。
1.2询价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计划交货
 日期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备注
1
钢支架
屋顶、地面光伏支架,15°倾角

96
以项目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中交江玉高速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2-2014)、《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2-200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
 
2
车棚支架
镀锌方通+防水支架

85
 
 
合计
 

181
 
 
 
 

二、支付方式
无预付款;
光伏支架到场后验收,无质量问题支付至总价的80%,余款待交工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采用电汇、现金、支票、汇票、承兑、供应链票据、供应链金融产品、国内信用证、保理、中交E信及其他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甲方财务部门通知为准,银行产品支付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及贴现利息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办理银行产品期间,乙方自身发生法律诉讼等事项,导致无法办理银行产品,无法支付材料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结算时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需方财务。
三、计量方式
以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需方提供 理重计重 方式进行数量验收,以验收完成并经检测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验收结果经供方、需方、施工方三方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四、定价方式
    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合同期间材料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单价里。本询价函采购清单为暂定清单,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其中询价清单内存有的材料规格型号以中标价为准,不作任何调整;询价清单内没有的材料规格型号,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认单价。
五、中标价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六、质量标准
(1)供方所提供的光伏支架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1804-2000)、《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2020)、《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201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224-2018)、《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16G519)、《涂装前钢材表面处理规范》(SY/T 0407-2012)、《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2008)、《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201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同时满足需方业主和监理对该产品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2)设备供应商中标后需进行深化设计,当实际尺寸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表数据要求不一致时,以实际尺寸为准,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实施过程中,不因尺寸改变调整价格。
(3)产品的设计、制造、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光伏支架应在当地气象参数条件下,能满足多种运行负荷和工况的需要,达到设计参数规定的支撑、固定效果。支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支架应对当地气候类型进行性能试验,对于使用两种以上气候类型的支架应在附件资料中记录每种气候类型工况条件下进行试验。支架的金属制件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剥落、针孔,不应有明显的花斑和划伤等缺陷。涂漆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气泡、流痕、漏涂、底漆外露及不应有的皱纹和其他损伤。若存在装饰性塑料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不得有裂痕、气泡和明显缩孔等缺陷,塑料件应耐老化。支架各零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应有相互摩擦和碰撞。支架的检测应有良好的抗弯曲性、防水性能,保证支架不变形,所用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且为环保材料,材料应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2015)要求。
每组产品都应在明显的位置上固定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地点;
b.制造厂名称、商标;
c.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d.理论最大承载力、主要参数等。
(4)本项目施工内容分布为贵州省铜仁市江玉高速凯德管理中心、民和服务区、羊桥收费站、天星隧道等地,支架初步设计容量:3.4MWp,支架数量约181吨。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需提供样本、设备清单、技术资料和设备设计、制造、验收、执行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和代号。提供光伏支架的制造许可证、出厂许可证、该支架的性能测试报告和出厂前的随机检测记录。供方需提交产品安装与维修手册,使业主及有关人员事先熟悉所供产品。手册内应包括注意事项、安装与维保的程序等。每一本手册应包括不少于以下的资料:
     a.所有产品的规格及详细的中文版操作手册、安装调试手册及质量检测报告;
     b.支架配件及装配图、一般事故说明;
     c.建议的定期保养期及项目;
     d.建议紧急安全程序;
     e.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f.备件目录;
     g.附属工具和备件清单;
     h.制造厂商的质量证明书;
(5)如果业主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业主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供货方应按要求供货前与需方核对支架的尺寸、数量。如需方要求,供方需派驻技术人员对支架的生产及安装进行现场指导。供方需提供设备外形尺寸,并根据需方提供的图纸深化出具设备基础图。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附图纸及技术要求,对本项目支架进行优化设计、选用适当的型号,以确保符合需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交需方确认后执行。凡与原建筑、电气等专业施工图纸有差异的,应提请需方修订。供应全新的支架,支架的组成包括金属材料制成的立杆、支撑、梁、轴、导轨以及附件等。由工厂运输至工地并卸货,供应现场安装所需专用工具等,供应备品备件以及维护保养所需物料。提供仓储及运输服务,运送并卸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支架为散件到工地,则须对材料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防锈处理是否到位。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方有权在清单范围内调整采购数量,最终工作量以现场确认为准,供方不得以此为由提高单价。配合进行测试、调整、整定及调试,不得有额外费用。负责配合并网验收工作的相关部分。供方需为需方指定的人员提供免费的操作及日常维护培训。供方应就其所提供的设备及操作需方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安全操作使用和材料维护、排除简单故障等。配合向业主方及供电局移交全部支架、技术资料、验收合格文件或牌证、专用工具、备品及备件等。业主方未验收之前可能的临时运行所需,以书面指令为准。供方应提供一份有关设备在保修期后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需方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力),需注明主要部件的更换价格,不计入总价。质保期与工程设计年限相同,承诺两年内接到报修电话后,相关维修人员48小时内赶到现场,保养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批支架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提供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供方还应在每件包装表面上清楚的标识件号、尺码、毛重、净重、以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吊装点”等字样。任何上述项目在运送期间或送至工地现场时受到损坏以及因其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货物锈蚀、损坏等,供方应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予以更换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供方需配合项目进行系统深化和优化,包括并不限于设备性能参数、设备基础出图等;供方需按需方需求分批次生产和供货,并在设备生产前以书面形式向需方确认设备参数数量以及安装图纸。因图纸变更或系统优化等原因,需方可在清单范围内调整采购数量,供方不得以此为由增加单价;供方需提供包括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在内的的各项纸质资料原件,并提供与纸质资料一致的电子版资料;供方需无偿配合本项目的调试及验收,在收到需方通知后派人驻场配合调试及验收工作,确保设备能通过设备专项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并在项目交付运营后免费提供材料使用及维护的培训服务。
七、其他条款
7.1供方负责将产品运输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超限货物运输手续由供方办理),交付给合同约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运输及责任。运输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覆盖,并捆绑牢固,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将产品安全无损的运抵交货地点。中标人负责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卸货至平地。其中运输费、装车费、在途保险费、税金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自备安装工具、机具以及派有资格、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到场支架安装、调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7.2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八、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0月30日10时,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下载询价函。
九、报价单的递交
9.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请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00分。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9.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询 价 方:中交建筑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中交江玉高速分布式光伏EPC项目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7708410368
联系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钢支架
96

2
钢支架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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