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3-2025年度油套管头密封失效堵漏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2-fk128-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舍超0996-217414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3-2025年度油套管头密封失效堵漏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
招标编号: ZY23-XJT12-FK12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辖区井多数为高温高压超深气井,井深4000-8000m左右,地层压力70-140MPa左右,单井井口油套管头密封因服役时间长、工作压力高等因为了防止单井因油套管头主密封或副密封失效引起的各环空压力窜漏带来的井素,使得密封失效问题突出。控风险,需通过堵漏技术向密封失效部位注入堵漏剂,使原密封失效部位起到正常的密封效果,以实现单井安全生产。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强化生产项目管理,推动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先进、服务质量好的单位承担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油套管头密封失效堵漏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根据克拉采油气管理区生产安排,提供堵漏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堵漏剂材料、堵漏剂性能检测、注堵漏剂配套设备、现场施工过程技术指导、资料上交等服务内容。油套管头堵漏技术服务根据单井油套管头密封失效堵漏方案确定。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4.项目实施地点: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井场。
2.5 标段划分: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井次油套管头堵漏成功施工业绩且油套管头堵漏作业后试压达到0<试压值≤35MPa。
资料提供形式: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3 装备要求:
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工具
(1)具有压力级别105MPa及以上的井口液压堵漏装置1套,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注塑枪、高压软管;
(2)具有压力级别105MPa及以上的试压装置1套,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手动油泵、电动泵、高压软管。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工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制造厂商、生产合格证);②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若自有生产制造设备需提供设备的证明。
3.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至少各1名,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2名(包括一名队长,一名技术服务人员),均具有高压气井(105MPa级别的套管头)1井次及以上的油套管头堵漏技术现场作业经验,且具有从事该项工作不少于1年的工作经验;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件。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包含人员工作经验人员清单;
2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3.5 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9.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3.9.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9.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3.9.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9.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9.12.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3.9.1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09日08:00至2023年06月16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6标书购买及保证金转账电子钱包账户信息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  31326501001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5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2174148
邮    箱:1613012903@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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