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国际物流港|沈阳商业网点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35.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1z2402758
预算金额35.00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755-836905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2402758项目名称深国际物流港|沈阳商业网点
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7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10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址1、B12-商业网点-B12-104: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2、B11-商业网点-B11-126: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深国际·沈阳综合物流港(陆港大街店)
3、B3-商业网点-B03-108: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深国际·沈阳综合物流港(陆港大街店)
4、B3-商业网点-B03-106: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5、B3-商业网点-B03-114: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6、B11-商业网点-B11-129: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7、B3-商业网点-B03-105: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8、B11-商业网点-B11-125: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9、B3-商业网点-B03-113: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10、B3-商业网点-B03-104: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11、B3-商业网点-B03-107: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12、B11-商业网点-B11-127: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13、B11-商业网点-B11-130: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14、B11-商业网点-B11-128: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15、A1-商业网点-A01-128: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16、A4-商业网点-A04-107: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大街8、9号
面积/数量1、B12-商业网点-B12-104:141.630平方米
2、B11-商业网点-B11-126:78.420平方米
3、B3-商业网点-B03-108:52.520平方米
4、B3-商业网点-B03-106:52.480平方米
5、B3-商业网点-B03-114:50.890平方米
6、B11-商业网点-B11-129:78.420平方米
7、B3-商业网点-B03-105:52.470平方米
8、B11-商业网点-B11-125:78.420平方米
9、B3-商业网点-B03-113:52.460平方米
10、B3-商业网点-B03-104:52.480平方米
11、B3-商业网点-B03-107:52.500平方米
12、B11-商业网点-B11-127:78.420平方米
13、B11-商业网点-B11-130:78.420平方米
14、B11-商业网点-B11-128:78.420平方米
15、A1-商业网点-A01-128:63.770平方米
16、A4-商业网点-A04-107:51.860平方米
权属情况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3年(1年-3年,由承租方选择租赁期限,租赁期限选项包含1年、2年、3年三个选项)免租期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35元/平方米/月(含1元/㎡/月管理费)租金的递增合同期内租金每年递增6%
租金支付方式年付资产用途限定商业
履约条件1.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2.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
其他补充说明1.该物业使用中,目前租期至2025年4月30日。
2.该物业计算租金面积为1093.58㎡。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营的企业。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李先生;王小姐联系方式0755-83690585(15817432254);0755-83690585

出租方信息

名称沈阳深国际综合物流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街道

交易保证金

金额120,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10月30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需整体承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2、严禁转租、分租。
3、租金价格含物业管理费。
4、租金按年支付,租赁保证金以签订租赁合同首年度3个月租金(非优惠期)计算。
5、承租方应将商业网点仅用于商业之用途。
6、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和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缴纳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及预缴租金(若租赁保证金大于招租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差额部份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保证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后的余额转为预缴租金),由深圳联交所转至出租方银行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期缴交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联交所将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专用账户。
7、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向联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目前涉及在租的租户约7家,现整体打包挂牌出租,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物业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5天内)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
监督电话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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