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4.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b-yd-2023f002
预算金额74.4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25-577125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B-YD-2023F002
项目名称:2023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总计74.4万元,供应商按照单价进行报价,其中租赁社会场所开展日间照料服务最高2050元/人/月;免费公共用房开展日间照料服务最高1550元/人/月(报价超过上述各类单价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2010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民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发改社会〔2010〕2267号);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并于2018年进行修正; 2017年,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出台《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省市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2022年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宁民事〔2022〕65号)(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48号)。上述文件要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进家庭按照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家庭康复服务,有效降低精神障碍者复发率、减少肇事肇祸率。
2022年,根据市民政局安排,结合鼓楼区试点建设成果,现拟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加快推动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的事业发展,促进患者家庭幸福和社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玄武具有重要意义。现拟择优选聘第三方承接本项目,旨在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南京市玄武区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需求的相关保障对象提供服务,要求相关组织具备为约40名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能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方式:线上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并在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oudianzb@1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并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2101587905@qq.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售价: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7号
联系方式:025-83678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厦1001室
联系方式:025-5771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5-57712503
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31日
2023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B-YD-2023F002
项目名称:2023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总计74.4万元,供应商按照单价进行报价,其中租赁社会场所开展日间照料服务最高2050元/人/月;免费公共用房开展日间照料服务最高1550元/人/月(报价超过上述各类单价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2010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民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发改社会〔2010〕2267号);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并于2018年进行修正; 2017年,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出台《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省市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2022年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宁民事〔2022〕65号)(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48号)。上述文件要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进家庭按照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家庭康复服务,有效降低精神障碍者复发率、减少肇事肇祸率。
2022年,根据市民政局安排,结合鼓楼区试点建设成果,现拟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加快推动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的事业发展,促进患者家庭幸福和社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玄武具有重要意义。现拟择优选聘第三方承接本项目,旨在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南京市玄武区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需求的相关保障对象提供服务,要求相关组织具备为约40名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能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方式:线上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并在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oudianzb@1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并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2101587905@qq.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售价: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7号
联系方式:025-83678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厦1001室
联系方式:025-5771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5-57712503
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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