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涞水新城市政路网建设、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南区市政路网建设、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南区雨水出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金额
1374.9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37650001g01
预算金额137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金彪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丛0312-5937386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0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37650001G01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新城市政路网建设、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南区市政路网建设、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南区雨水出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招标核【2021】047、048、0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涞水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涞水新城市政路网建设:创业大道(经六路-京赞线)、兴业街(现状保野路-福宁 路)、福宁路(创业大道-兴业街)、兴德街(现状兴德街-沟渠边界)、永阳大道(创 业大道-兴德街)、经六路(兴德街-兴业街)、电科南街(保野路-规划电科南街折 线处)七条道路新建工程及配套工程,规划预留燃气、热力等管线位置。道路全长约 8.798 公里;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南区市政路网建设:文昌街(祖逖路-昌运路)、聚秀路(文昌街-德盛街)、 太行路(文昌街-德盛街)、昌运路(文昌街-德盛街)、德盛街(昌运路-规划界) 五条新建道路及其附属工程,规划预留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管线位置。道路总 长 2.832km;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南区雨水出区建设:新建雨水管网总长约 8949 米,包括:汇水 A 区两道 D2400 雨水管道,长约 3809 米;汇水 B 区一道 D1400~2400 的雨水管道,长约 4569 米;规划二路新建一道 d1000 雨水管道并接入公交产业园内部道路,长约 571 米。 建设地点:涞水县。 采购预算:13749553.00元。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10日内完成满足开工需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涞水新城市政路网建设、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南区市政路网建设、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南区雨水出区建设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具体内容按照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勘察工程所包含的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及勘察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本项目进行初勘、详勘和补勘,并提交全部、详细的技术资料,满足设计院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条件。勘察成果资料满足设计和审批有关要求;协助配合发包人完成勘察成果审查;验槽、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的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及后续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5 09:00至2021-1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1-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水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金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涞水县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文兴路99号
邮编:

/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杨金彪

联系人: 崔丛
电话:

0312-8918165

电话: 0312-593738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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