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康园室外景观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世康园室外景观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泰山盛华康养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泰山盛华康养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YZB-2022-138 进场交易编号:LY-GC-20220826-01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块位于泰安市梅山西路以西,天平湖路以南,六郎街以北。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60706.27㎡,含13栋住宅楼、3栋配套商业、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居民总户数1000户。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水稳及第一遍沥青完成时间不能超过2022年11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验收标准,并令发包人满意,争创泰安市优质工程。 2.7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包括园区道路、铺装、绿化、围墙、小品、南大门门卫及室外景观安装等工程。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770591.61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7日09时00分。 5.2 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 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泰山盛华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环湖西路泰山美墅D1楼-201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15854860905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堰北社区商业街B12东层二楼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张工 电 话:0538-8774567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邮箱:taqyzb@163.com 联系电话:0538-8774567 8.4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 监督科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部;联系方式:0538-8561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