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及基坑)桩基检测及(高架桥、现状桥梁、地下通道)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26.5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gyl-2024037
预算金额726.54万元
招标联系人连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先生0371-875207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1
公告正文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及基坑)桩基检测及(高架桥、现 状桥梁、地下通道)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GYL-202403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及基坑)桩基检测及(高架桥、现 状桥梁、地下通道)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726.5434,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建设规模:K2+220 k7+570范围内桩基检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基坑)及(高架桥、现状桥梁、 地下通道)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 体化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及基坑)桩基检测及(高架桥、现 状桥梁、地下通道)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 化一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及基坑)桩基检测及(高架桥、现 状桥梁、地下通道)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 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其中一种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专项检测项目范围 至少包含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和地基基础专项工程检测);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资质(或主体结构工程 现场检测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注:省外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 规定取得相应备案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市政桥梁工程检测或城市桥梁检测 和地基基础专项工程检测); 3.3.具备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计 量范围包含桥梁工程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相关参数);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桥梁工程检测或地基基 础工程检测的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 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缴费时间 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应与投 标人一致;(注:“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是指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 3.5.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 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6.对投标人其他主要检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 容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 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 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 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10.中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关联企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具有 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 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 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 3.11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下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下文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下文 七、其他 详见下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联系人:连工 电 话:0591-83411697 电子邮件:/ 5.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 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供应商管理中完善信息。未在供应商管理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 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注:请投标人务必按照平台要求的环境,安装相关系统支持的工具软件,提前下载并制 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时上传,有问题及时与平台支持人员联系,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 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若因投标人使用环境,未及时下载、制作、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未给平台支持人员足够的时间解决问题,未认真核对导出的供打印电子投标文件等,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 与招标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371-69199016 代理机构:中诚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口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 吣怡路交义口亚新雇场A座805室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371-87520763 邮 箱:hncx1806@126.com 2024年05月31日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及基坑) 桩基检测及(高架桥、现状桥梁、地下通道)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 营一体化-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及基坑)桩基检测及(高架桥、现状 桥梁、地下通道)检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桥梁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及基坑)桩基检测及(高架桥、现状 桥梁、地下通道)检测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台江区; 2.3.工程建设规模:K2+220— k7+570范围内桩基检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基坑)及(高架桥、现状桥梁、 地下通道)检测。 2.4.技术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既最高投标限价)7265434元,该检测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含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检测费、试坑开挖、抱箍、填芯等桩头处理、加荷体吊装运输锚桩基焊接费、设备进出场费(包含试验桩检 测需提前进出场的费用)、转场费、运输费、取土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 运费、安全措施费、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各项辅助费用、配合费、 风险费用、保险、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上涨或下浮)、加班费、税金、管理费、利 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施工工 期较长,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和检测次数增 加等因素,中标后单价不作调整。 2.5.招标范围和内容:(1)桩基检测:范围包括声波透射法检测、高压旋喷桩 钻芯法检测、试块试验、单桩承载力检测、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具体检测数量、内容以监理单位、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等确定的数 量为准;(2)桥梁检测:范围包括外观检查、静力荷载试验、动力荷载试验、辅助费 用、栏杆推力试验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具体检测数量、内容以监理单 位、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等确定的数量为准。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3年; 2.7.检测周期:①桩基检测: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 供K2+220— k7+570范围内桩基检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基坑)的检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批,根据现场实时进度,成桩28天后进场检测并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桩基检测报 告,必要时出具简报,且检测工作不影响地基基础正常施工。②桥梁检测:本项 目工期 1095天,其中现场桥梁和下穿地道满足检测条件后应在 5 天内进场开展检测,检测完成后于 3 天内出具简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其中一种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专项检测项目 范围至少包含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和地基基础专项工程检测);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资质(或主体结构 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注:省外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备案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市政桥梁工程检测或城市桥梁检测 和地基基础专项工程检测); 3.3.具备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计量范围包含桥梁工程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相关参数);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桥梁工程检测或地 基基础工程检测的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 位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缴费时 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应与 投标人一致;(注:“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是指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 3.5.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 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6.对投标人其他主要检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 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 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 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 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 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中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关联企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具 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 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 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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