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第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xw2023076-1
预算金额2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卓敏灵0591-878073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3076-1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00.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低频半导体激光综合治疗仪
1.00
90000.00

工业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38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2-1
吞咽功能障碍治疗仪
1.00
40000.00

工业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9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3-1
CGM持续葡萄糖检测硬件搭建部署
1.00
200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承诺函 (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询价通知书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七医院     
地址:福州市817北路238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1-87615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
电 话:  0591-8780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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