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东一号花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城东一号花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9440001000076 | 项目名称 | “城东一号花园”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9440001000076002001 | 标段名称 | 盐城“城东一号花园”南一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 |||||||||||||||||||||||||||||||||||||||||||||||||||||||||||||||||||||||||||||||||||||||||||||||||||||||||||||||||||||||||||||||||||||||||||||||||||||||||||||||||||||||||||||||||
盐城“城东一号花园”南一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城“城东一号花园”南一区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城东一号花园”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城东一号花园”南一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开发区希望大道西侧、新都路北侧2.1.2建设规模:城东一号花园项目南一地块北至华新河,西临光荣河,南至新都路,东临财富广场,占地面积84861?。主要建筑由7栋高层住宅楼和6栋低层住宅楼和一栋公寓楼以及两栋商住楼组成,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0832.69平方,商业面积8029.32平方,地下建筑面积69765.46平方。总建筑面积281441.1平方。2.1.3合同估算价:约12.75亿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8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月16日,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1月16日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3)绿化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盐城“城东一号花园”南一区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技术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配式设计、PC构件深化设计、试桩图纸设计及深化、基坑支护专项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及相关服务等,同时负责牵头相关图纸的审核工作,设计内容含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包括全部施工所需全部图纸。并做好现场跟踪服务、配合解决相关问题工作。2.2.2 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试桩、桩基、围护、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土建、部分室内部位装饰、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太阳能、给排水等)、智能化安防、亮化、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外幕墙安装、门窗及雨棚安装、电梯安装、建筑防雷、抗震支架、雨水收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等工程)、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运动场地等、景观绿化、广场、小品、管网(含雨污水、绿化喷灌等)、铺装、等相关工程的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2.2.3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的移交给招标人。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及协助招标人手续办理等全面负责。2.2.4投标人需免费提供招标人分包项目的各项配合,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审计、第三方检查单位等)检查。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和养护工作等。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配合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配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它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 业绩要求: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3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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