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成效宣传片拍摄制作询价公告
金额
9.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成效宣传片拍摄制作询价公告
经研究决定,进行“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成效宣传片拍摄制作”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成效宣传片拍摄制作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1.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守护八闽绿水青山”为主题,从高位推动、压实责任、严格监管、科学防控、坚实保障五个方面入手,以泰宁、建瓯、清流、武夷山、永泰等疫区县为例,展现我省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经验做法及成效。
2.拍摄工作主要包括制片统筹、拍摄方案、脚本、编导、撰稿、摄像、设备(含航拍机)、配音、剪辑、包装、校色、差旅和售后服务等。
3.宣传片时长8分钟以内,2025年3月31日前交片。
4.安排专业采编人员到实地采风采访,采写相关专题报道1篇,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
三、项目期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评标标准:最低价
六、报价限额:不超过9.9万元
七、参与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备履行项目所需的设备、经验及专业技术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八、参与询价人需提交以下的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报价单(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交需提供投标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视频拍摄、制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清摄影摄像机、移动拍摄设备、航拍设备等)的清单、与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设备租赁协议)。
5.宣传片、专题片等拍摄制作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6.提供采编人员以往在省级以上期刊或媒体独立署名的文章复印件。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报价材料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询价的单位于2024年10月22日16:00前将相关报价材料送至省林科院营林楼209室;联系人:詹芳芳,电话:15280058382。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16日
经研究决定,进行“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成效宣传片拍摄制作”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成效宣传片拍摄制作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1.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守护八闽绿水青山”为主题,从高位推动、压实责任、严格监管、科学防控、坚实保障五个方面入手,以泰宁、建瓯、清流、武夷山、永泰等疫区县为例,展现我省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经验做法及成效。
2.拍摄工作主要包括制片统筹、拍摄方案、脚本、编导、撰稿、摄像、设备(含航拍机)、配音、剪辑、包装、校色、差旅和售后服务等。
3.宣传片时长8分钟以内,2025年3月31日前交片。
4.安排专业采编人员到实地采风采访,采写相关专题报道1篇,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
三、项目期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评标标准:最低价
六、报价限额:不超过9.9万元
七、参与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备履行项目所需的设备、经验及专业技术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八、参与询价人需提交以下的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报价单(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交需提供投标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视频拍摄、制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清摄影摄像机、移动拍摄设备、航拍设备等)的清单、与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设备租赁协议)。
5.宣传片、专题片等拍摄制作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6.提供采编人员以往在省级以上期刊或媒体独立署名的文章复印件。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报价材料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询价的单位于2024年10月22日16:00前将相关报价材料送至省林科院营林楼209室;联系人:詹芳芳,电话:15280058382。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