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四期工程土建二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四期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土建二标段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三期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1)滤布滤池改造(含水池清淤、池内防腐、土建改造等);2)新建高效沉淀池;3)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及加氯接触池;4)新建碳源投加间、新建管廊及设备间、新建反冲洗风机房、新建滤池MCC控制室;5)新建高效沉淀池配电间;6)新建机动车棚、新建碳源投加装置膜结构、新建楼梯遮阳棚、新建高效沉淀池膜结构、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膜结构;7)现有构筑物外立面真石漆修复及现有旧栏杆重刷氟碳漆;8)新建出水计量井、新建回流污泥计量井1、2、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的碳源投加基础;9)绿化苗木迁移回购等。
上述构建筑物内所有土建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道、设备基础、滤池池底二级灌浆(与滤池性能包配合)属本标段内容;上述所有建筑物内给排水设施(含管道)、照明、暖通属本标段内容;上述所有建筑物内电气系统、电气自控预埋件等属本标段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 约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7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20日(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满水试验,满足安装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滤布滤池改造(含水池清淤、池内防腐、土建改造等);2)新建高效沉淀池;3)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及加氯接触池;4)新建碳源投加间、新建管廊及设备间、新建反冲洗风机房、新建滤池MCC控制室;5)新建高效沉淀池配电间;6)新建机动车棚、新建碳源投加装置膜结构、新建楼梯遮阳棚、新建高效沉淀池膜结构、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膜结构;7)现有构筑物外立面真石漆修复及现有旧栏杆重刷氟碳漆;8)新建出水计量井、新建回流污泥计量井1、2、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的碳源投加基础;9)绿化苗木迁移回购等。
上述构建筑物内所有土建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道、设备基础、滤池池底二级灌浆(与滤池性能包配合)属本标段内容;上述所有建筑物内给排水设施(含管道)、照明、暖通属本标段内容;上述所有建筑物内电气系统、电气自控预埋件等属本标段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当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或“自来水厂工程”的土建工程施工业绩(如果是工程总承包,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不少于4000万元)。
备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④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为工程总承包的,土建工程造价不低于4000万元。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⑤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13日9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9 时30 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66号 |
地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701 |
联系人 |
陆进 |
联系人 |
孙金花 |
电话 |
0513-69811298 |
电话 |
0513-83302766、55886299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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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