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SNGC2023-01)
沙涌商业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 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社区沙涌经济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筑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经济联合社的沙涌商业综合楼属多层办公楼,耐火等级二级,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558.06m2,建筑高度23.95m。工程内容主要为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沙涌商业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 2716491.89 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证书需为新版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有关规定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有关规定执行。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2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里水镇人民政府招投标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lsz/ztbx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里水镇人民政府招投标网页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4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函(保单)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2023年 3 月 8 日 8 时 3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1.2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1.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1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以下简称“《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所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打卡。如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不予进场。
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次招标公告在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里水镇人民政府招投标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lsz/ztbxx/)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里水镇人民政府招投标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lsz/ztbxx/)栏目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里水镇人民政府招投标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lsz/ztbxx/)栏目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社区沙涌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59号颐澳湾花园北地下146号 |
联 系 人:冯先生 |
联 系 人:阮小姐 |
电 话:0757-85663817 |
电 话:0757-8773997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95612128@qq.com |
2023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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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获奖情况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社区沙涌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59号颐澳湾花园北地下146号 |
联 系 人:冯先生 | 联 系 人:阮小姐 |
电 话:0757-85663817 | 电 话:0757-8773997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95612128@qq.com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4 | 工程名称 | 沙涌商业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11 | 分包 |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1.12 | 偏离 | √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资料有异议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提出。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异议的内容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并致电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 | ||||||||||||||||||||||||||||||||||||||
3.2.3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 | 计算方法:清单规范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定额主要采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等为计价依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 ¥ 2716491.89 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153850.37 元。1.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上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增值税销项税额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及金额计算,详见下表: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费率增值税销项税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9%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费率增值税销项税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9%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费率增值税销项税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9%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费率增值税销项税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9%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含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施工费)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序号工程名称金额(元)1装饰工程51086.752给排水工程9986.773电气工程31221.864通风空调43893.065弱电工程17661.93合计153850.37投标人应在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列明人工费总额。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进行综合清单单价报价。 | 费用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9% | 费用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9%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含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施工费)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1 | 装饰工程 | 51086.75 | 2 | 给排水工程 | 9986.77 | 3 | 电气工程 | 31221.86 | 4 | 通风空调 | 43893.06 | 5 | 弱电工程 | 17661.93 | 合计 | 153850.37 | |||||
费用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9% | ||||||||||||||||||||||||||||||||||||||
费用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9% |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含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施工费)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
1 | 装饰工程 | 51086.75 | ||||||||||||||||||||||||||||||||||||||
2 | 给排水工程 | 9986.77 | ||||||||||||||||||||||||||||||||||||||
3 | 电气工程 | 31221.86 | ||||||||||||||||||||||||||||||||||||||
4 | 通风空调 | 43893.06 | ||||||||||||||||||||||||||||||||||||||
5 | 弱电工程 | 17661.93 | ||||||||||||||||||||||||||||||||||||||
合计 | 153850.37 | |||||||||||||||||||||||||||||||||||||||
3.2.6 | 合同价款的调整 | [注释]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 ||||||||||||||||||||||||||||||||||||||
3.5.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40 万元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2023年 3 月 7 日16时前),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向我司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账 号:80020000013042040开 户 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城郊支行(2)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 沙涌综合楼装修工程 ”,以便查询。注:若投标人采用系统内通存方式、网上银行汇款方式、EFT系统汇款、同城票据交换方式入账等其他方式汇款而导致投标人到账信息不完整的,招标人将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或作否决处理。投标保证金禁止采用现金存入。2.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1)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注:投标担保包括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应由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承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统称为保证机构。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必须是招标人。保函(保单)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立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函(保单)有效期应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载明保证机构的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并由保证机构盖章(适用电子投标保函),或由保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纸质投标保函)。其它未尽事宜详见《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2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2021〕15号)。 | ||||||||||||||||||||||||||||||||||||||
3.5.2 |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退回方式 | √ 邮寄,寄回投标保函(保单)上载明的投标人地址。√ 自取,自取地址:投标人自行前往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59号颐澳湾花园北地下146号)领取。领取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如投标人在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内,未前往招标人处领取投标保函(保单)的,将视其为放弃领取,投标保函(保单)将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其他 注:招标人可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纸质投标保函的退回方式。 | ||||||||||||||||||||||||||||||||||||||
3.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 | ||||||||||||||||||||||||||||||||||||||
3.8.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2、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8.4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共 五 份;技术标明标: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共 五 份;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共 五 份;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共 五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二 份。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当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 | ||||||||||||||||||||||||||||||||||||||
3.8.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分册装订,共分 4 册,分别为:√ 资格审查资料:1册;√ 资信标:1册;√ 经济标:1册;√ 技术标明标:1册;2、采用 书式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如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除外)过厚可分册装订,但必须标明分册顺序。 | ||||||||||||||||||||||||||||||||||||||
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共 5 包,其密封和标记、提交要求如下:√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经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经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资信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 明“资信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技术标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如有)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 ||||||||||||||||||||||||||||||||||||||
4.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或资信标或经济标或技术标明标或投标文件电子版)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
4.1.2 |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其密封和标记、提交要求如下: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使用一个单独的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保函(保单)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开立时间、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下: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投标保函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
5.1 |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要求和身份证明文件要求 |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 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人,其中评标专家 5人,招标人代表 /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且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领取评标报酬)。 | ||||||||||||||||||||||||||||||||||||||
6.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 ||||||||||||||||||||||||||||||||||||||
7.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在合同签署前提交,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后,才能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资格。注:1、中标人若选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则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二级分(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若在银行保函有效期满后工程尚未完工,中标人须办理续保手续。2、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若工程没发生违约、安全生产事故,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如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劳资纠纷,则履约担保金也作为处理上述事宜的费用,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减。3、中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银行保函担保期限覆盖本项目的施工合同期限。如提供的银行保函的担保期限不能覆盖本项目的施工合同期限的,必须提交到期续保的履约担保或者用银行现金转账的方式替代履约担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履约担保到期但中标人没有提交到期续保的履约担保或用银行现金转账的方式替代履约担保的,则从履约担保到期之日起计算按1000元/日计算违约金,直至提交到期续保的履约担保或者用银行现金转账的方式替代履约担保之日为止,如本项违约处罚时间超过1个月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是指: / | ||||||||||||||||||||||||||||||||||||||
10.1.2 | 相关专业 | 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 / 相关专业”是指:与 / 相关的专业,包括 / 等专业,以 / 专业为准。备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我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 ||||||||||||||||||||||||||||||||||||||
10.2 | “暗标”评审 | |||||||||||||||||||||||||||||||||||||||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正文第3.8款及第4.1款要求编制、装订和密封。 | |||||||||||||||||||||||||||||||||||||||
10.3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是否要求投标人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包括经济标、技术标明标、资信标和资格审查资料)正本签字盖章后(除骑缝章外)的PDF格式电子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必须包括经济标正本、技术标明标、资信标正本和资格审查资料正本所有的内容)。光盘需保证无病毒、不留密码,光盘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若光盘与书面的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书面投标文件的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2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 |||||||||||||||||||||||||||||||||||||||
10.4 |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5 | 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 | ||||||||||||||||||||||||||||||||||||||||
10.6 | 监督 | |||||||||||||||||||||||||||||||||||||||
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7 | 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8 | 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拨付方式 | |||||||||||||||||||||||||||||||||||||||
(1)预付款: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正式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造价的10%支付预付款,在每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预付款金额50%,当月的进度款不足以扣回预付款的,剩余金额在下一次进度款进行扣回,直至扣回的金额达到预付款金额为止;(2)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上月完成工程量的60%拨付;工程验收合格后(验收方式以镇基建工程领导小组确定的方式实施)付至合同造价的80%;工程变更价款在结算时支付。(3)结算款:审定工程结算价后30天内付至审核结算价的97%。(4)保修金:余下3%作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合格后30天内将保修金额或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的保修金额付清(不计利息)。其它说明: (1)设计变更、签证支付执行里水镇现行相关规定,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文件要求,按新文件要求执行。(2)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生变更而增加工程内容的,承包人必须作好现场签证记录(对比招标备案预算金额和内容,将调整的原因、金额等内容进行签证);变更增加工程的所有价款不在进度款支付,将于结算时计量并经结算审核确认后支付。(3)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招标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4)中标人如为非佛山市内企业的,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工程所在地税款缴纳凭证及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收款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 ||||||||||||||||||||||||||||||||||||||||
10.9 | 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 | |||||||||||||||||||||||||||||||||||||||
1、本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工程合同价款由招标人、中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清单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进行综合清单单价报价。结算时按经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或竣工图纸进行结算。3、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以下情况均作为结算的依据:3.1、后继法律法规变化;3.2、项目特征描述不符;3.3、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3.4、工程变更;3.5、工程量偏差;3.6、索赔;3.7、现场签证事件;3.8、计日工;3.9、不可抗力;3.10、误期补偿;3.1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调整事件。 4、 因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工程量偏差等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规定调整:4.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清单项目:4.1.1、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加在10%内(含10%)的,按中标人的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4.1.2、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加10%外的,其增加超过10%以外的部分工程量计算如下:4.1.2.1、如果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比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后的价格低的则按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4.1.2.2、如果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比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后的价格高的,则按招标预算备案的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4.1.3、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减少的,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单价按中标人的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最终以招标人委托中介审核为准;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配套文件行结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招标人、中标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审核为准;规费、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相关的费率参考预算相关费率计算),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后,并乘以结算系数作为最终的结算价。(注:结算系数=中标总价÷招标备案预算总价)。5、其他项目中相关费率计算部分(如“预算包干费”等),结算时,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如投标报价“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预算包干费”等费率没有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上限,按中标单位投标时的费率计算该两项费用,如投标报价“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预算包干费”等费率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上限,则按招标文件规定费率上限进行结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参考备案预算书的相应费率并结合结算系数进行结算。6、本报价已包含完成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措施费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提供的内容只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增加或减少内容并列项报价;在结算时,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7、本工程土质按综合类土考虑,挖土深度综合考虑,拆除路面厚度综合考虑,土方、废料等外运的运距由中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在结算时不再另行签证及支付。8、其他未尽事项除以上约定外,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的计价办法及配套文件进行结算;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中介审核为准。9、若中标人计算的施工图纸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出现工程量偏差、错项、漏项、缺项的,中标人必须在单项工程开展前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由招标人核对差异所在,并按施工图纸对工程量偏差、错项、漏项、缺项部分进行校正。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将校正结果上报获批准后予以调整,若中标人在单项工程开展前15个日历天内不提出申请,则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0、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并经招标人复核为准,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中标人不得故意高估冒算,送审结算若核减率低于10%(含10%),结算审核费由招标人支付;核减率在10%以上的,结算审核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人委托中介机构,由招标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具发票。此发票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依据)。 | ||||||||||||||||||||||||||||||||||||||||
10.10 | 在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
10.11 | 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10.12 | 本项目签订合同前,须由里水镇司法所进行法律审查。 | |||||||||||||||||||||||||||||||||||||||
10.13 | 1.中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的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要有质量管理专职工程师,对施工每项工序进行自检并填写好施工记录和报告,送驻地监理签认,报送招标人。所有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驻地监理和招标人检查验收,未经招标人或驻地监理签字认可,中标人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开挖检验,无论质量是否合格,检查费用及返工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工期不予延长。3.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规定,每项工序施工必须有持证的工作人员。如有出现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担,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施工期间,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噪音和保持现场周围环境清洁,及时清理拆除并运走废料、垃圾和不再使用的临时设施,合理设置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材料,防止油料及废料污染环境,及污染水源,损坏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对工程周围环境恢复原貌,除非另有协议,永久性工程完工后,中标人应移去、拆毁、消除和处理全部临时工程,把所有修筑临时工程时占用的区域清理好,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佛山市相关管理办法,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由于雨天施工等相关情况产生需要疏通积水、铺设施工便道等措施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上述措施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将不另行签证增加工程款项。5.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与施工现场不符,应及时通报招标人、监理及设计以便及时合理的调整设计,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图纸,遇有其他特殊问题均应经设计、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四方共同协商统一后执行。6.中标人必须注意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必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支付:1)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如发现中标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可要求中标人整改;情况严重的,还可要求中标人暂停施工,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3000元/次的违约金。中标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招标人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的安全监督机构报告。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如有超出中标人对该项目的报价总额,则超出部份不增加,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该项报价支付。7.本项目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有关规定,要求如下:1)中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劳社〔2009〕45)》及《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海建函[2018]2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相关部门如有发布最新文件的,则按最新文件执行。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内银行机构开设工人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办理《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委托协议书》等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作为支付依据。由中标人按照本工程签约合同的3%(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存入工人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或采用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2)中标人应当执行《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20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开工前在里水镇内银行机构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个工人办理工资个人账户,并将银行卡交由工人本人保管。中标人在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不低于20%,工资款拨付的期限为每月的25号并按有关规定将《工人工资清单》提交招标人、监理单位复核。3)招标人按进度每期将工程进度款的20%汇入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足额的发放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4)投标人需每月报送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给招标人,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5)拨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前,中标人必须完成在里水镇内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作业工人实名管理登记及工人工资卡开办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付依据。6)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足额的发放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足额的发放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在中标人的工程进度款项或保留金中扣留相应的费用,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若中标人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而引发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如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且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事件;未到现场的,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果给招标人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8.中标人的工人食宿问题自行解决,该费用由中标人综合考虑。9.施工中不得干扰附近道路及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注意施工噪音,如因此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在夜间施工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因素。10.中标人在招标人组织图纸会审时向招标人提交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按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本工程的实施,操作如下:1)中标人如未能按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实施,由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工程整改通知书,中标人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一周内(含收到整改通知书当天)就整改通知书内容完成整改,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2)中标人如未能按审核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实施,由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工程整改通知书,中标人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一周内(含收到整改通知书当天)达到进度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3)中标人如在本工程施工中施工质量未能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由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工程整改通知书,中标人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三天内(含收到整改通知书当天)完成整改,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1.中标人施工竣工完毕必须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竣工图纸(需要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有关竣工资料。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必须和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结算手续,否则作中标人自动放弃该工程的验收结算处理。12.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做好现场交通和人流疏导、在工地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和交通导引指示牌。施工时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围蔽工作,使用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进行围蔽,围蔽板必须连续、稳固,高度不得小于1.8米(围挡应设置工程概况、文明施工、安全质量、公益宣传等广告,所需费用中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交通疏导方案及围蔽范围需由招标人、监理单位审核并经交警等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围蔽效果、材质需符合相关职能单位的标准,所发生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结算不予增加费用。13.中标人在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及构件应按国家、地方有关建设部门的规定进行符合要求的检测检验,并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由有资质和符合规定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及其他合格证明材料。若施工过程中产生非常规检测项目费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部分费用,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中的材料检验试验费及设计图要求的相关检测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14.中标人需严格按照《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建设工地内扬尘的治理。中标人在综合报价内考虑。15.在本工程中,招标人协助提供水源和电源接入点。中标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费用(含向供水、供电部门报装的费用),中标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中标人在实施前应将方案报招标人批准,之后按审批方案安装(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招标人不会就任何有关上述项目产生的费用另行签证增加本工程费用。16.中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情况,综合考虑现场施工材料堆放及搬运情况。施工中的所有材料堆放、搬运所需的所有费用预算编制时已综合考虑,中标人应在投标时自行考虑综合报价,结算时因该部分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予签证。17.中标人需严格按照《南海区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渣土管理的通告》规范工程渣土排放、运输、处置、消纳等各环节。中标人在综合报价内考虑。18.施工中的取土地点及弃土地点没有指定(包含园建部分的建筑垃圾、淤泥外运),由中标人在遵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自行决定,但严禁在场地范围内回填建筑垃圾,所有费用应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9.中标人施工竣工完毕后,必须按佛山市建筑档案验收标准,向招标人提交有关的竣工资料(包括盖有相应要求的竣工图章的详细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提交完整后才组织竣工验收。由此发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20.中标人在质保期期满后需义务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相关手续移交给指定的第三方管养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推搪,招标人对此不作补偿。21.如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大导致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须经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方签证确认,按签证金额或工程量进行增减计算(按相关规定)。不是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大而导致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或在投标报价时未对措施项目进行报价的),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措施项目费用报价中,招标人不予签证。2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九牌一图”(即安全宣传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记录牌、施工人员概况牌、安全生产技术牌、十项安全措施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卫生须知牌、环保牌(建筑施工场地保护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在施工围蔽范围外的显眼位置还须设立至少2个公示牌,尺寸不小于2米×1.5米,牌上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中标人、工期、工程内容及监督投诉电话。以上的公示牌由中标人负责设置,且必须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不作调整,中标人必须充分综合考虑。2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要求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中标人应及时停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告监理单位和招标人。24.中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并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用工实名管理及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25.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规定,每项工序施工必须有持证的工作人员,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中标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中标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26.种植土、红火蚁和绿化支撑等要求种植土需抽样送检,须经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种植。本项目的种植土须采用黑褐色的耕作土,土质须满足以下要求:①pH值为5.5-7.5的壤土,有机质量含量达大于17.6 g/kg,盐分值EC为0.16-0.6 ms/㎝,疏松不含建筑、生活垃圾、无杂草、较大的植物残枝及直径3㎝以上的石砾等杂物。其中,对土壤酸碱度有特殊要求的植物,根据其生物特性选择种植土。②合格的土层深要求:清理杂土后,确保回填绿化种植土土层草地大于30㎝,灌木大于45㎝,乔木则要求在种植土球周围有大于90㎝的合格土层。③种植层须与地下土层连接,无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以保证土壤毛细管、液体、气体的上下贯通。如遇绿化区域有水泥板、石层等障碍物应进行清除处理,如不宜清除则需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④乔木土球须与原土连接,种植时应破除种植区域水泥面挖至原土,破除水泥面直径应比乔木土球直径大30-50厘米。⑤在耕翻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必须换合格土,换土后应压实,合密实度达到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⑥中标人必须做好红火蚁防治,工程所用植物须严格完成检疫程序,并提供产地、来源地的《植物检疫证书》。所有苗木及种植土进场后须经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中标单位才能将选定的苗木及种植土进行种植。另外,时花样式及种植时间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种植。⑦投标人应负责红火蚁等的防治工作,如发现红火蚁等出现由投标人负责灭杀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⑧按照市政管养部门要求,胸径10CM以下采用茅竹支撑,胸径10~18CM采用篙竹支撑,胸径18CM以上的乔木采用钢管支撑(镀锌钢管油绿漆,活动扣带)。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27.项目实施过程,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作内容,必要按照有关规范规则进行作业,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做到①严格发包作业管理。②依法配备合格的有限空间作业检测、通风、应急救援等安全设施设备,在有限空间处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③加强对作业人员培训。④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的作业要求。即: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严禁作业;作业场所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严禁作业;无应急救援设备,严禁盲目施救。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⑥做好落井作业前相关审批制度。28.中标人须严格按照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疫情防控6+6工作流程”,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该防控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支付。29.中标人在施工过程必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作,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如发现中标人存在偷工减料等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可要求中标人整改;情况严重的,中标人需暂停施工、返工处理,且招标人扣除中标人20000元/次。中标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返工处理的,业主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的安全监督机构报告。30.中标人承诺在施工前办理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1.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中标人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所需费用可在绿色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具体投入比例和保险缴纳要求应以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中标人须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缴纳,分包单位合理分摊费用。32.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和品牌档次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中标人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试验或监测费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招标人、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参考品牌或厂家品牌1品牌2品牌31空调器格力美的海尔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参考品牌或厂家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1 | 空调器 | 格力 | 美的 | 海尔 |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参考品牌或厂家 |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
1 | 空调器 | 格力 | 美的 | 海尔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基本存款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8.4项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进粤登记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专职安全人员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价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明标:10分,资信标:15分,经济标:75分 | |
2.2.1 | 综合总得分计算公式 | 综合总得分=技术标明标+资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Q值)计算方法 | 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依据,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并以此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确定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注: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报价中,低于投标最高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仍参与经济标的得分计算。如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投标最高限价的85%的,则以投标最高限价的85%作为评标基准价。2、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当资信标+技术标得分大于或等于资信标+技术标总分的70%的有效投标人多于10家时,则小于资信标+技术标总分70%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3、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10家,但资信标+技术标得分大于或等于资信标+技术标总分70%的有效投标人少于10家时,则取资信标+技术标得分排名前十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如出现多家有效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得分排名并列第十的,则并列第十的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如出现有效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得分排名并列的名次为十以内的,名次排至有效投标人等于或大于10家止,此时名次以内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4、当所有满足上述1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则所有满足上述1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注: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2.2.3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报价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10.00分) | 1、施工方案(5.00分) | 投标人的施工总体安排的合理性,是否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线形控制方案可靠性、安全性、是否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优】施工方案安排合理,很完善、详细,能满足施工要求,控制方案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5分;【良】施工方案安排一般合理,能满足施工要求,控制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措施可行,得3分;【中】施工方案安排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施工要求,控制方案基本可行,得基本分1分;【差】如对本项无任何描述,则得0分。 |
2.2.4(1) |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10.00分) |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2.00分) | 投标人在本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 2、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各岗位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与各岗位人员之间也不得互相兼任。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上述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2)上述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2.2.4(1) |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10.00分) |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3.00分) | 投标人对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内容进行自行描述。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描述各自打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如对本项无任何描述,则得0分。 |
2.2.4(2)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00分) | 1、企业诚信(信用)评价等级(5.00分) | 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诚信动态考评 (资质类别:建筑类企业)评价: (1)考评B级(或以上)的,得5分;(2)考评C级的,得3分。(3)考评D级的,得1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页作为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上述网页(或截图)打印页的,不得计分,但最终由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
2.2.4(2)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00分) | 2、类似工程业绩(3.00分)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表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1.50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资料必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4(2)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00分) |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2.00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4(2)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00分) | 4、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2.00分) |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4(2)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00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表彰情况(1.00分)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日期为准):1、获得过市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得0.5分;2、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无证明材料不得分。同一项目奖项只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得分。(2)如该表彰为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国家社会组织网(https://www.chinanpo.gov.cn/index.ht ml)的查询路径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4(2)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00分) | 拟派技术负责人个人表彰情况(1.00分) |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日期为准):1、获得过市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类个人表彰的,每个得0.5分;2、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类个人表彰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无证明材料不得分。同一项目奖项只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得分。(2)如该表彰为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国家社会组织网(https://www.chinanpo.gov.cn/index.ht ml)的查询路径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4(2)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00分) | 7、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承诺书(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施工前办理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2.4(3) | 经济标评分标准(75.00分) | 报价得分(75.00分) | 报价得分:M=N-100 ×(|P-Q|÷Q)×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75.0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Q,F=0.2。 注1: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参考品牌或厂家 |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1 | 空调器 | 格力 | 美的 | 海尔 |
序号 |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序号 |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合 计 |
序号 |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序号 |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合 计 |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1.1 | |||
1.2 | |||
1.3 | |||
2 | 措施项目 | ||
2.1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 | |
3 | 其他项目 |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3 | 其中:计日工 | ||
3.4 |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 ||
4 | 税前工程造价 | —— | |
5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
6 | 人工费 | —— | |
合计=1+2+3+4+5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
人工单价 | 小计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料费明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其他材料费 | —— | —— | ||||||||||||||
材料费明细 | 材料费小计 | ——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合 计 | — |
序号 | 工 程 名 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暂定 | 实际 |
1 | 人工 | ||||||
1.1 | |||||||
人工小计 | |||||||
2 | 材料 | ||||||
2.1 | |||||||
材料小计 | |||||||
3 | 施工机械 | ||||||
3.1 | |||||||
施工机械小计 |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 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合 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 率(%) | 金 额(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 率(%) | 金 额(元) |
1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
合 计 |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
营业执照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相符,开标当日处于有效期范围之内。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 |
进粤登记 | 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 |
信誉 |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 |
授权代理人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1.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
担任职务 | 最低资格要求 | 最低数量要求 |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由投标人填写) |
项目负责人 |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 1人 | 姓名: |
专职安全人员 | 1、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 1 人 | 姓名: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 政编 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专 业 | ||||||||
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些工程项目中任何职务)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备注(有何其他特殊才能,受过哪些奖励等) | ||||||||
序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姓名: | ||
2 |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暂定,实际以开工令为准) | ||
3 | 工期 | 个日历日 | ||
4 |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 ||
5 | 质量标准 | |||
6 | 缺陷责任期 | |||
7 |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 |||
8 | 误期赔偿费 | 元/天 | ||
9 |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 | 合同价款的 % | ||
10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
11 | 专用合同条款的其他内容 | |||
备注:1、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本备注栏的内容可以删除以节省篇幅;2、如招标人未公布计划开工日期,则该栏数据可不填,并默认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但工期承诺必须符合招标要求;3、“质量标准”要求投标人明确填写施工质量目标(如合格,获评“建设工程优质奖”称号等),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4、“缺陷责任期”、“误期赔偿费”、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及“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的数据请留意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5、“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要求投标人明确填写是否接受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如有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可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按实际承诺填写;6、“专用合同条款的其他内容” 要求投标人明确填写是否接受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的其他内容。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共分) | 自评分(仅供参考) | 资料所在页码范围(必填项) |
1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3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4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5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获奖情况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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