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李姚协议搬迁地块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px-2024-08
预算金额23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工158518208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李姚协议搬迁地块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八凡路18号34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PX-2024-08
项目名称:李姚协议搬迁地块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万元
最高限价:23万元
采购需求:对李姚协议搬迁地块审计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 点击“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5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6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17814084@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有效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池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池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副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池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东路18号
联系人:宋科长
联系方式:1893602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八凡路18号345室
联系方式:方工
电话:15851820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15851820884
李姚协议搬迁地块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八凡路18号34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PX-2024-08
项目名称:李姚协议搬迁地块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万元
最高限价:23万元
采购需求:对李姚协议搬迁地块审计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 点击“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5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6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17814084@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有效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池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池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副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池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东路18号
联系人:宋科长
联系方式:1893602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八凡路18号345室
联系方式:方工
电话:15851820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1585182088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