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C-5大桥安置房项目钢材、烟台C-7安置房EPC工程项目钢材、济南遥墙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2号隧道项目河沙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580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jz-2024-0511
预算金额158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超155624345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C-5大桥安置房项目钢材、烟台C-7安置房EPC工程项目钢材、济南遥墙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2号隧道项目河沙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C-5大桥安置房项目钢材、烟台C-7安置房EPC工程项目钢材、济南遥墙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2号隧道项目河沙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TSJJZ-2024-05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对济南C-5大桥安置房项目钢材、烟台C-7安置房EPC工程项目钢材、济南遥墙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2号隧道项目河沙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60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 烟台C-7安置小区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成都大街以南、拉萨大街以北、大季家路以东。C-7安置小区EPC工程包括1#住宅楼-25#住宅楼(22、24、26层不等)、S1#商业及配套服务用房、S2#商业、S3#-S5#商业及配套服务用房、S6#配套服务用房、幼儿园、幼儿园门卫、热交换站A、热交换站B、垃圾转运站A、垃圾转运站B、社区大门A、社区大门B、1#地下车库、2#地下车库等单体。本项目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项目建设用地16.93万平方,总建筑面积46.43万平方,地上32.07万平方,地下车库14.36万平方;商业及配套2.67万平方(2-3层),幼儿园0.72万平方(3层)。
项目合同总价为15.8亿元。施工工期32个月,其中勘察、图纸设计期3个月,施工期29个月。
济南遥墙机场项目概况:
济南遥墙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2 号隧道项目(二阶段):机场 2 号隧道起迄里程:DK16+345.015~DK17+550,全长 1204.985m。本工程隧道均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开挖平均深度约 18.5m,深度范围为 17~20.1m。隧道结构断面自小里程向大里程逐渐变窄,小里程断面宽度达 60.78m、 大里程断面宽度仅 13.3m。结构底板厚度 1.8m~2.5m 不等、标准段顶板厚度 900mm,渐变段顶板厚度 1100mm,结构高 13~17.7m。
济南C-5大桥安置房项目概况:
中铁十局集团济南先行区大桥片区安置东区三期2标项目: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片区安置东区三期二标项目包括C-5地块,项目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街道,横一路以南、横二路以北、纵三路以东、纵四路以西。
C-5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4592m²。规划总建筑面积82702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483m²(包括住宅55481m²,配套商业921m2,其他配套公建1081m²),地下建筑面积25219m²地下储藏室7340m²,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7879m²),包括1栋18层高层7栋15层高层。地上容积率2.34,地下容积率1.03,建筑密度19.73%,绿地率35%。结构形式:剪力墙,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或筏板+预应力管桩。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694&extra=page%3D1)。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0712日至2024071917: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917:0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文本框中必须准确填写“手机号和邮箱”(缺一不可,都填入同一个文本框中,信息不全有可能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3投标人先响应,响应后请将营业执照、合格证等资质文件及响应包件名称发送到指定邮箱:sjjgwzfgs@163.com发送成功后,请投标人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上午发送请于当日 11:00 后下载;下午发送请于当日 16:30 后下载)。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 Chorme 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 400-6010-100 咨询解决。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参加本次投标无投标保证金。标书费:0元。购买一份招标文件可同时投标多个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支付后,将支付凭据发送至邮箱siigwzfgs@163.com。件。招标服务费:中标单位需要缴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为中标总额的1‰,由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招标采购中心缴纳。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全时云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投标人在开标前2日将在线开标和视频会议的操作说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线上投标操作。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邮寄至招标人处,
标书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烟台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海大厦23层物资设备部 李超15562434503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或未点击“提交”按钮的,无法完成线上投标操作,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59: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4层评标室
标书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正海大厦23层物资设备部
开标时间:202407259:0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正海大厦23层物资设备部
联 系 人:李超、崇钧涛
联系电话:1556243450313805407773
邮 箱:sjjgwzfgs@163.com

二○二四年七月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C-7安置房项目 钢材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BJ-1

钢材

详见需求清单


6395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与投标产品相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必须符合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具备图纸深化能力和制造、安装、配合综合验收的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实行最新的有关国家标准,并提供至少三份与《技术规范书》中所规定标准相关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具有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在对应上级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所在集团公司在公开网站媒介发布并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无 2021年4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货款支付按每批次钢筋实际到场验收合格数量及结算金额进行支付。本合同没有预付款,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点,甲方应在货物送到后2天内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本次结算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当月结算金额的70%,90日内日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_90%,180日内全额100%付清。货款支付方式: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如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货款的,贴息费用及相关税费由买方承担,贴息费用及相关税费包含在结算单价中。

0元


附件2:招标公告附表C-7安置房项目 钢材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BJ-2

钢材

详见需求清单


5256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与投标产品相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必须符合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具备图纸深化能力和制造、安装、配合综合验收的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实行最新的有关国家标准,并提供至少三份与《技术规范书》中所规定标准相关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具有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在对应上级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所在集团公司在公开网站媒介发布并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无 2021年4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货款支付按每批次钢筋实际到场验收合格数量及结算金额进行支付。本合同没有预付款,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点,甲方应在货物送到后2天内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本次结算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当月结算金额的70%,90日内日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_90%,180日内全额100%付清。货款支付方式: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如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货款的,贴息费用及相关税费由买方承担,贴息费用及相关税费包含在结算单价中。

0元


附件3:招标公告附表大桥C-5地块项目 钢材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BJ-3

钢材

详见需求清单


4721.39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与投标产品相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必须符合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具备图纸深化能力和制造、安装、配合综合验收的能力、限定品牌为莱钢永锋、莱钢、石横。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实行最新的有关国家标准,并提供至少三份与《技术规范书》中所规定标准相关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具有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在对应上级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所在集团公司在公开网站媒介发布并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无 2021年4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付款方式:货款分期支付:每个月对账一次,本月21日至下月的20日(30天)为供货期,供货期后180天内为结算期,在供应期的第二个月支付本期结算金额的70%,在供应期的第三个月支付本期结算金额的20%,剩余20%在第六个月付清,以此类推。本月的20日至25日双方办理对账和开发票,乙方必须在25日前,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0元



附件4:招标公告附表济南遥墙机场二阶段河沙

包件号

物资名称

项目简称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BJ-4

河沙

济南遥墙
机场综合
交通枢纽
高铁 2 号
隧道项目
(二阶
段)


150000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砂石料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3.供货业绩:供应商至少提供一套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大中型铁路、公共或市政工程项目对应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含相应合同的复印件)。
4.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 年 1月 1 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2021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国中铁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企业,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2 份。
5.供应保障能力要求:招标供应商应当具备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 20 辆,同时具备济南遥墙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 2 号隧道项目(二阶段)范围内的通行能力,每天单项目供应能力不低于 500m³的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必须具备满足环保要求的生产设施,确保在环保响应机制下仍能够保障项目需求。
6.其他要求:无。

货款分期支付:每月 25 日为对账日,对账完成后,乙方开具当批合格货物(以实收数量为准)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付至当月结算总金额的 70%,,在 180 天内付至当月结算金额的 9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签订该合同的封账协议,封账协议签订后付至总结算金额的 9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质保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满后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30 天内付清。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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