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7621 | 项目名称 | 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7621003001 | 标段名称 | 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SC2023-NLTD-JC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6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试验检测项目(SC2023-NLTD-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宿城发改批[2023]28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现对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试验检测项目(SC2023-NLTD-JC标段)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涉及10个镇和街道(陈集镇、项里街道、洋北镇、支口街道、河滨街道、埠子镇、龙河镇、耿车镇、蔡集镇、王官集镇)区域内21条农村道路提档升级改造,总里程31.57km,其中新建道路约8.24km,改建道路23.33km,完善安全设施共31.57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改造方案主要为老路板块挖挖除、加宽处清表后,统一翻松20cm掺6%石灰补强压实,加铺混凝土面层或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工程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拟分为1个标段,即SC2023-NLTD-JC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涉及到的各类标准试验进行标准试验验证,验证频率100%;对项目涉及到的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检测频率不低于5%;协助业主进行试验检测、测量相关的管理工作,配合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通报,配合工程现场管理机构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项、分部工程和项目交工验收检查工作、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工作,以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期 检测服务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类别为公路或材料(或道路工程)或桥隧专业),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2023年3月-5月或2023年2月-4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应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时30分。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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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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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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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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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试验检测项目(SC2023-NLTD-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宿城发改批[2023]28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现对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试验检测项目(SC2023-NLTD-JC标段)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涉及10个镇和街道(陈集镇、项里街道、洋北镇、支口街道、河滨街道、埠子镇、龙河镇、耿车镇、蔡集镇、王官集镇)区域内21条农村道路提档升级改造,总里程31.57km,其中新建道路约8.24km,改建道路23.33km,完善安全设施共31.57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改造方案主要为老路板块挖挖除、加宽处清表后,统一翻松20cm掺6%石灰补强压实,加铺混凝土面层或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工程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宿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拟分为1个标段,即SC2023-NLTD-JC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涉及到的各类标准试验进行标准试验验证,验证频率100%;对项目涉及到的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检测频率不低于5%;协助业主进行试验检测、测量相关的管理工作,配合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通报,配合工程现场管理机构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项、分部工程和项目交工验收检查工作、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工作,以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期 检测服务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类别为公路或材料(或道路工程)或桥隧专业),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2023年3月-5月或2023年2月-4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应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时30分。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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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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