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信用卡中心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 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GK00042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137523291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我分行信用卡不良清收工作需要,我分行信用卡中心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现公开对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信用卡中心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经调解协商取得的调解书、有效的公证书、通过司法确认取得的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协助我分行在执行阶段达成协商一致还款所获取的相应文书等服务。

1.2  服务与准入要求

1.2.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2 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有至少一家同业银行机构与其开展相关业务,当地有比较好的司法渠道,能提供(代理人)司法文书佐证。

1.2.3具有良好的经营状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百度等网络渠道无负面记录。

1.2.4 服务时效可满足作业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资源、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

1.2.5 符合监管和总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

1.2.6 分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92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752329178;索女士,联系电话:022-23526678-222167。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琰龙,联系电话:13132020232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至suo230120@cib.com.cn邮箱,tjzxzx2019@163.com邮箱。(反馈资料两个邮箱均须发送,只发送一个邮箱视为无效应答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信用卡中心关于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信用卡中心关于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信用卡中心关于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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