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特区报合作协议 服务类采购需求文件
项目名称 |
2022年深圳特区报合作协议 |
资金类型 |
自然资源公益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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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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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限额(元)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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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的第二年,也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之年。为加强对外宣传,及时总结和反映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改革成效、工作亮点、成绩,树立我局良好的工作形象,我局拟与深圳特区报社合作,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以深圳特区报、读特APP为传播平台,对我局工作进行正面、全面报道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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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网址:http://www.szzfcg.cn); 4.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9年3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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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以深圳特区报、“读特”APP作为发布媒介,结合2022年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生态文明等内容,拟开展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宣传报道: (1)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加快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及十四五规划期建设过程中的改革举措、工作成效等;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心得体会和落实举措; (3)以综合改革试点、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提质增效、生态文明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内容为重点,全面展现我局重点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 相关宣传将以专版、专栏或读特APP专题策划等渠道,以图文、视频、直播等形式报道和推广,并择优向“学习强国”、深圳发布等推荐,全年要求至少十篇报道(不限于专题、专栏、新闻报道)在“学习强国”上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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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1.服务期:全年推进。 2.服务地点:深圳市。 3.成果要求: 3.1本项目成果包括:以深圳特区报、“读特”APP作为发布媒介,结合2022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生态文明等内容,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4.报价要求: 4.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4.2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3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4投标人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4.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4.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5. 付款方式:本合同费用采用实报实销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刊登完毕后,根据发票及相关凭证给予结算,项目总额为50万元整,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6. 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7.其他: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