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水泥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签
茁
① 舐 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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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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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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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
娜
丑
米
昼
升
乙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水泥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专用本
使用说明
一、为进一步加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投标行为,山 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作为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7 年版)以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招标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编制了《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水泥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专用 本)》(以下简称《专用本》)。
二、本专用本是结合本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 标文件》(2017 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本》)的的增删、修改或具体化,与《标准 本》一起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照同一编号的条款一并阅读理解。本 专用本与《标准本》所涉相同内容不一致处,以专用本为准,凡项目专用本未编入的 内容以《标准本》为准。
三、《专用本》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本》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和“通用合同条款”。专用本由招标人发售,《标准本》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四、本文件中加粗、有下划线部分的内容为可能引起否决投标的条款,请各投标 人务必仔细阅读。
五、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准许,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 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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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3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5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3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水泥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水泥集中采 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000267178107202302F023275 | 项目名称 |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 扩建工程等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直 | 建设性质 | 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CG202303058‐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CG202303058 | 招标类别 | 设备材料采购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项审【2022】467号、315 、565 号、585 号、566 号、443 号、586 号、602 号、654 号、鲁发改政务<2020>241 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权 属单位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 周期) | 1095 天 | 资金来源及出 资比例 | 其他其他自筹,100%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围 | 项目概况:(一)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起于日照市 东港区两城镇北,止于岚山区仁家村西南的绣针河大桥鲁苏界,接沈 海高速江苏段,项目全长 61.658 公里,概算投资 83.5 亿元,建设工 期 36 个月。(二)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于 荣乌高速烟台枢纽互通式立交东,止于蓬莱枢纽互通,接既有荣乌高 速相应路段,项目全长 61.218 公里,概算投资 85.5 亿元,建设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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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个月。(三)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工程起于齐河县 赵官镇付庄村北,设枢纽立交与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西环段衔 接,止于东阿县姚寨镇西刘集村北侧,设姚寨北枢纽互通立交与德郓 高速公路连接。项目全长 21.727 公里,概算投资 39.7 亿元,建设工 期 36 个月。(四)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起于齐河 县潘家镇孙家堂村西,设枢纽立交与济聊高速连接,止于康庄镇刘皮 村西南,设枢纽互通立交与德上高速连接,顺接德上高速临清连线连 接。项目全长 57.114 公里,概算投资 86.2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 (五)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起于德州市齐河县表白寺镇,起点顺接 G2001 济南绕城高速,与 G20 青银高速交叉并设置表白寺枢纽互通,止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前刘村东北侧,设宁津西互通连接 G339 国道。项目全长 94.886 公里,概算投资 166.5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六)G18 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起 于文登区河埠庄西,设置文登枢纽立交接入路网,止于荣乌高速威海 北海立交。项目全长 31.839 公里,概算投资 59.5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七)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殷家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于 济南绕城高速港沟枢纽,接正在改扩建的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至港沟 段以及京沪高速济南段,止于殷家林枢纽,接正在改扩建的济南绕城 高速西段、济广高速济南至菏泽段和京台高速济南至泰安段。项目全 长 34.326 公里,概算投资 70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八)庆云 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起于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西侧的 G205 上,设置 常家互通立交与 G205 连接,止于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夏侯村东青银高 速,设置刁镇互通立交与青银高速相接。项目全长 106.92 公里,概 算投资 171.6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九)董家口至梁山(鲁豫 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泰段栖霞市松山街道吕家埠村东南的 G15 沈海 高速,止于京沪高速新泰枢纽,局部改造新泰枢纽后向西利用泰新高 速至项目终点。项目全长 197.155 公里,概算投资 293.4 亿元,建设 工期 36 个月。(十)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工程起点与在 建的济南至高青公路衔接并设置黄河枢纽互通立交,终点与京台高速 交叉并设置梁庄枢纽互通立交,项目全长 67.503 公里,采用双向六车 道高速公路标准,概算投资 141.69 亿元,建设工期 48 个月。招标范 围: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项目水泥的供货、交接验收、售后服务等相 关内容,由材料供应商负责按照工程项目承包人提出的需求计划将合 同材料供应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项目承包人组织卸货、保 管等工作。 | |
2.2 标段划分 | 1.标段名称:水泥采购,标段号:水泥 1,起始桩号:/,结束桩 号:/,标段长度:0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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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的资格 要求 | (标段 号) | |||
水泥采购 (水泥 1) | P.0 42.5 普通硅酸盐水 泥 8358820 吨,P.0 52.5 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 311922 吨 , 合 计 8670742 吨。 | 资质资格 要求 | 1)为拟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为代理商 的,同时需具备产品合格生产商针对本 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证书; 4)所投产 品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 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具有相关有效证 书。 | |
业绩要求 | 无 |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主要资产没有处于被冻 结、接管等状态。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国家法律法 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投标的 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 设备(含 试验检 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 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 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 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 否决其投标,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 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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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 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 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验收证明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复印件证明材料。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 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 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3‐07 至 2023‐03‐13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 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 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 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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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3‐28 1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 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 20 分钟之内进行第一 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 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 20 分钟内进行第二信 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 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 项 |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 败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 签章确认的。 |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为电子标。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本项目 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的 单 位 登 录 山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 CA 办 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4. 招标图纸等资料获取:(1)获取时间: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确认成功截图、单 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信息登记表(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 并电话通知(联系人候先生,电话 0531‐89251927)获取招标文件 Word 版、图纸等相应技术文 件(未获取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 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index)及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 发布.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对应 目录中录入项目业绩等信息,对于未完成录入或未按要求录入的项目业绩等信息不予认定。根 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 单位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寄地址)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 PDF 文档)发送至邮箱(sdgsjzcg@163.com),2023 年 3 月 07 日至 3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00—17:00);(2)获取地点:sdgsjzcg@163.com、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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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 山东高速大厦 | |
邮政编码 | 250098 | |
联系人 | 候先生、齐先生 | |
电话 | 0531‐89251927、0214 | |
传真 | / |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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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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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系人:候先生 齐先生 电 话:0531-89251927 0531-89250214 邮 箱:sdgsjzcg@163.com 邮 编:25009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水泥集中采购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项目法人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期 | 交货期:36 个月,(预计供货期为 2023 年 3 月至 2026 年 2 月) |
1.3.3 | 交货地点 | 本次招标的水泥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供应到项目指定地点。(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3.4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4.1 | 投标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附录 1 (2)财务要求:见附录 2 (3)业绩要求:见附录 3 (4)人员要求:见附录 4 (5)信誉要求:见附录 5 (6)其他要求:见附录 6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情形 |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 前提出问题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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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 不适用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 术支持资料 | / |
1.11.4 | 偏差 | 1、重大偏差: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2.1 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及 第 3.1.1 款、第 3.1.2 款相关条款的规定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 件有违反上述情况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决 其投标。 2、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 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有误差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 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有影响,或对 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书面澄清,并 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招标人按规定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 系统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布并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澄清 书(如有)及回执。各投标人需通过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回执并 确认收到,如因确认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招标 人发布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 束力。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 1、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 2、形式:凡提出澄清问题的投标人,须将澄清问题通过山东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交易系统提交相关疑问或通过电子 邮件发送至 sdgsjzcg@163.com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 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或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澄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 | 1、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形式:投标人须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 标交易系统查询、下载并网上确认收悉。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已 收到该澄清且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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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 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或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 | 1、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形式:投标人须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 标交易系统查询、下载并网上确认收悉。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已 收到该澄清且无异议。 3、对于招标文件内容存在明显前后不一致、笔误,且投标人未 要求澄清,招标人也未进行修改的,若该部分内容对招标结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招标人有权重新进行招标,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本次招标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单价上限,随招标文件(报 价清单内)或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出: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2)只允许有一个标价 (3)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报价清 单”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5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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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形式。 (1)采用转账形式的,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至指定帐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 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用保函形式的,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保函接收方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 3、 若投标人进行多个标段的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可一并汇出(出 具),但须注明所投标标段号和各投标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2023 年 3 月 26 日 16 时之前。 (1)转账:在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银行保函:保函原件应在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人处。 5、保证金按以下账户信息提交: 收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账 号:9720013090000495 6、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 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 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7、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且 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退还: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递交投标保证金 的各投标人(集中采购电商平台登记邮箱),各投标人务必按 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收据、开户行信息等相关 资料,以备招标人履行退还投标保证金内部流程。如投标人未 按时递交以上资料,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责任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3、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 4、借用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5、其他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等行为。 |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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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应附的材料及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 的材料及要求 |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规定执行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表应附的材料及 要求 |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规定执行 |
3.5.4 |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 项目情况表应附的材 料及要求 | 不适用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应附的材料及 要求 | 本款修改为:“近年发生的违规、违约等不良信誉情况应附的材 料及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资格 审查资料”规定执行。 |
补充 3.5.7 | 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 要求 |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 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 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 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 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 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由此给招标人造成 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无条件承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 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作为 不良记录纳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A | (2)投标文件副本份 数及其他要求 | 1、副本份数: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需在 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 标投标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3.7.3(B) | (1)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要求 | 不适用 |
(2)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 不适用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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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4.1.2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封套: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招标人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投标文件:第 标段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1、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延期开标: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 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 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 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投标人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按系统固定的格式填写,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也须签字盖 章后上传至“其他材料或报价文件”中。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本次为网上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各自登录地 点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大厅参与开标。 2、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1)开标时间:待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开标后,开启报价文件;(2)开标地点:本次为网上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各自登录地 点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大厅参与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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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5.2 | 开标程序 | 1、开标准备: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各自登录地点自备并 检查开标所用电脑及 CA 等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网络连接良好,参与开标人员到位; 2、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到后,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商 务及技术部分),并进行电子签章确认(时间要求在 20 分钟内,开标结果公开后,未进行解密的投标人将不能再进行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或未确认 开标记录的,其投标被拒绝); (2)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的内容;(3)公开开标一览表(商务及技术部分); (4)招标人将进入评标大厅默认所有投标人进入报价文件阶段, 录入报价文件开启时间(投标人将会收到报价文件开启时间短信 提醒) (5)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并进行电 子签章确认(时间要求在 20 分钟内,开标结果公开后,未进行 解密的投标人将不能再进行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 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或未确认开标记录的,其投标被 拒绝); (6)公开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 (7)开标结束。 注意:1.解密 CA 和加密 CA 必须是同一把 Key,否则开标时无法 解密文件;2. 各投标单位在如遇到系统问题可电话咨询山东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评标系统技术支持 0531-51778863。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 (1)专家 5 人或 (2)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 | 3 名(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推荐相应数量)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 日 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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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7.4 | 定标 | 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 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1、形式:银行保函、支票、银行电汇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形式 2、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3、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有相应担保能 力的地市级国有或股份制分行及以上的银行。 4、履约担保接收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 |
7.7.1 |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 | 在原文后补充: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也可 以重新招标。 |
补充 7.7.4 |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 则 |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 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 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 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 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 价。 |
补充 7.7.5 | 合同签订方式 | 中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分别与不同的项目承包人签订材 料供应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材料的供应、验收、交接、支 付工作。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 | 是,本项目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 统进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提交,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投标人通过山东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交易平台进行的 投标活动均代表其自主行为,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具体流程及操 作方法:详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 统投标大厅用户操作手册》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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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0.1 | 信息沟通 |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10.2 | 行政监督部门 | 行政监督: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 19 号 电 话: 0531-85693059 邮政编码: 250002 |
10.3 | 监督机构 | 监督机构: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山东高速大厦 电 话:0531-89250220 邮 编:25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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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包件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 1)为拟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为代理商(或需代理有关产品)的,同时需具备所代理产品合格生产商 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证书; 4)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能 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具有相关有效证书。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包件 | 财务要求 |
1 | 财务状况良好,主要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包件 | 业绩要求 |
1 | 无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包件 | 人员要求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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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包件 |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 形。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包件 | 其他要求 |
1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 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 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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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投标人须知正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7 年版(发改法规〔2017〕1606 号)的“投标人须知正文”。
2、上述标准采购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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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1 包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 号 | 投标人 名称 | 投标保证递 交情况金 | 投标报价(调整金额)(元/吨) | 投标 人签 名 |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 | ||||
调整金额的招标控制价上 限(元/吨)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
年 月 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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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将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电子邮箱账号)。采用电子邮箱发送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 (签字) 年 月 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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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问题澄清回函
问题澄清回函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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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根据 部委 暂行 易中 人同 | 中标 《 | 通知书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交通工程类) 中标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有 关法规及《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 法》等规定,该项目在山东省公共资源 进行了交易,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及招,确认以下中标结果: | |
相 办 心 意 | |||
请你方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与签订合同。
招标人:(盖章)
中标价格:
中标工期:
主要人员:
采购地点:
其他:
特此通知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 项目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项目名称)包
件投标文件经鉴证,被确定为中标人
项目概况: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招标鉴证机构:(监制)
年月日 说 明 23 |
1.中标通知书一式叁份,招标人、中标人、监督机构各持一份。
2.中标通知书涂改无效。
3.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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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
递交的 (项目名称)包件 投标文件,确定 (中
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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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通知确认
通知确认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 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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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标办法(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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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1、初步评审标准
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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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技术得分也相同时推荐原则: (1)优先推荐生产厂家作为中标候选人; (2)同为生产厂家的,依照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审因素先后次 序,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序; (3)同为代理商的,依照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审因素先后次序,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序; (4)以上评审因素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利于 招标人的原则,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不存在“投标 人须知”第 1.4.3 项和“招标公告”规定的情况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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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及技术部分:30 分 投标报价:7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水泥数量×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水泥调整金额+荣乌高速烟台枢 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泥数量×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 扩建工程水泥调整金额+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工程水泥数量×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工程水泥调整金额+济南至临清高速 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水泥数量×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 水泥调整金额+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水泥数量×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水泥 调整金额+G18 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水泥数量×G18 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水泥调整金额+济南绕城高速 港沟立交至殷家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泥数量×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 殷家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泥调整金额+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水泥数 量×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水泥调整金额+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 沈海高速至新泰段水泥数量×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 泰段水泥调整金额++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水泥数量×济南绕城 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水泥调整金额)÷(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 扩建工程水泥数量+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泥数量+ 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工程水泥数量+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 河至临清段工程水泥数量+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水泥数量+ G18 荣乌高速威 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水泥数量+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殷家 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泥数量+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水泥数量+董家口 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泰段水泥数量+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 线北环段水泥数量)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 果投标单位≥5 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最低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 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 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条款号 | 评分因 素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商务及评分部分 30 分 | 净资产 3 分 | 2021年度企业净资产1亿元以下不得分,1亿元得 1分,每增加5000万元加0.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生产商据此评 分 | |
2021年度企业净资产1亿元以下不得分,1亿元得 1分,每增加5000万元加0.2分,本项最高得3分。 | 代理商据此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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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资本 3 分 | 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下不得分,1亿元得1分,每 增加1亿元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 生产商据此评 分 | |
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下不得分,5000万元得1 分,每增加5000万元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 代理商据此评 分 | ||
投标人 业绩 5分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验 收证明时间为准)水泥累计每具有5万吨销售数 量得0.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销售数量以验收证明数量为准,具体要求按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资 格审查资料”规定执行。注:销售数量以验收证 明(或发票)数量为准,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规定执行。 | ||
融资 能力 10 分 | 企业总体信贷能力(3分):企业银行信誉良好,每具有1亿元授信额度得0.2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项目单独授信(3分):对本采购项目单独授信,每具有5000万元单独授信额度得0.3分,本项最 高得3分。(相关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 |||
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有资金垫付能力,按以 下方法加分:在正常计量周期之外,承诺三个月 内无息垫付5000万且不断供得1分,每增加5000 万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产品 品质 3分 | 投标单位为山水、中联、山铝等业内同档次知名 厂家(品牌)的加3分,其余不得分。 | 生产商据此 评分 | |
投标单位与山水、中联、山铝等业内同档次知名 厂家(品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提供1个以 上档次水泥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加1.5 分,本项最高得3分。 | 代理商据此 评分 | ||
供货 方案 6分 | 1.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健全,是否具有针对性; 2.生产及供货计划安排编制是否合理,能否与所 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安排项目适应; 3.运输组织方案是否科学、确保货物供应的保障 措施是否可行; 4.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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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确保产品质量的措施是否科学可行、缺陷处 理(包括反应时间等)是否合理、售后服务是否 合理。 酌情得3.6-6分。 | |||
投标报价部分 7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 当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 评标价得分=F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5×E1; 当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 评标价得分=F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5×E2; 其中:F - 评标价权重分值,F = 70 ; E1 -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5 元的扣分值; E2 -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5 元的扣分值;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差不足 5 元的,按内插法计算扣分值,小数点后 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E1 =1 E2 =0.5 。 | ||
注:投标人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加分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后 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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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办法(正文)
1、“评标办法(正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 件》2017 年版(发改法规〔2017〕1606 号)中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正 文”。
2、上述标准采购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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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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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7 年版
(发改法规〔2017〕1606 号)的“通用合同条款”。
2、上述标准采购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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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正和补遗等内容(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含施工招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通 用合同条款(含施工招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报价清单、中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 响应情况及相关承诺资料、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9 报价清单:按相关规定进行算术性校核、调整后,经合同当事人确认并在合同中签署 的报价清单。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监督方(项目发包人)、买方(项目承包人)和卖方(材料供应商)。
1.1.2.2 买方:使用本材料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即购买本次统一采购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 与供应商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合同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即材料供应商,指提供本次统一采购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与工程项目发包 人、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合同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补充第 1.1.2.4 监督方:即工程项目发包人,指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并与项目承包人和材料供应商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合同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9 工程
1.1.9.1 工程名称: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 改扩建工程、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工程、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济 南至宁津高速公路、G18 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殷 家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泰 段、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
1.1.9.2 施工场地: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 改扩建工程、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工程、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济 南至宁津高速公路、G18 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殷 家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泰 段、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施工现场。
1.1.13 不可抗力:增加下列因素: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变动导致项目取消或合同不能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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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
补充第 1.1.14 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修改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和补遗等内容(如果有);
(5)专用合同条款(含施工招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
(6)通用合同条款(含施工招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
(7)供货要求;
(8)报价清单(经确认的算术修正报价清单);
(9)中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及相关承诺资料;
(10)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合同的生效: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4.2 合同的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协议,并 经各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合同价格调整
1.合同类型:单价合同。
2.结算单价:市场基准价格+调整金额。
(1)市场基准价格
①P.O 42.5 市场基准价:“数字水泥网”上每日发布的山东省内所有市场 P.O 42.5 散装水泥 的市场参考价格的每日平均值的月平均值。
②P.O 52.5 市场基准价:为 P.O 42.5 散装水泥市场基准价+40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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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P.Ⅱ 42.5、52.5 市场基准价:等于 P.O 42.5、52.5 散装水泥市场基准价。
④各型号袋装水泥市场基准价:该型号散装水泥市场基准价+20 元/吨。
⑤“数字水泥网”未公布价格的确定原则
1)“数字水泥网”某日未公布 P.O 42.5 散装水泥市场参考价格,该日不参与当月市场同规格 材料基准价的计算;
2)若供货当月“数字水泥网”上每日均未公布选定市场的市场参考价时,按上个月市场基准价 执行;
3)若供货当月“数字水泥网”上价格明显失真时,按上个月市场基准价执行。
(2)调整金额
①费用范围:指除出厂挂牌价格外,供货商供货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运杂费、税费、保险 费、利润、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②调整金额: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市场基准价格结算原则,综合考虑加工费、运输、保险、税费、利润等相关费用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调整金额按照投标文件中经算术性修正后 的报价确定,调整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不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3.2.1 预付款
本次采购不支付预付款。
3.2.2 进度款
1.支付周期:同工程计量支付周期,即上月 21 日起至本月 20 日止。
2.支付比例:100%
3.支付方式:支票、电汇、承兑汇票等。
4.支付时间:收到《工程计量支付证书》后 45 日内。
5.支付程序
(1)每个支付月(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25 号前,卖方编制并向买方提交付款申请,主要 内容如下:
①当月材料款计量支付明细表;
②当月材料交接验收单;
③当月材料市场基准价格确定文件;
④当月材料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买方收到付款申请并审核无误后,列入当月《工程计量支付申请》; (3)项目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编制《工程计量支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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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发包人审核确认《工程计量支付证书》,并代买方向卖方支付当月材料款; (5)卖方向项目发包人开具材料款全额收据。
3.2.3 计量:
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计量方法:计量方法及规则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约定及行规执行。
3.计量周期:按月计量,每月的 20 日为计量截止日,材料供应商应于截止日后 5 日内按照规定 的内容和格式提交计量支付申请。
4.单价子目的计量:
(1)报价清单中已标价的单价子目的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为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 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数量。
(2)供应商按约定的计量周期计量实际供货数量,向项目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计 量资料。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1 包装
4.1.2 包装物退还: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补充 4.1.3 材料防护不当责任:卖方应采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方式方法对合同材料进行妥 善包装,凡因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卖方 其他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丢失或质量下降,由卖方承担责任。
4.2 标记
4.2.1 包装物标记: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4.3 运输
4.3.2 材料启运通知: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补充 4.3.4 场外交通及运输: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还应自行、自费取得进入交货地点和 为合同的实施所需通过的任何道路及其他交通设施的通行权,并交纳相应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包含 在货物单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补充 4.3.5 避免损坏道路:供应商应采取一切必要与合理措施,避免供应商的各类运输车辆,对进入现场或通往现场的任何公路、桥梁、隧道和涵洞及其他设施的破坏或损坏。
补充 4.3.6 运输损坏的责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属供应商责任的事故并造成通往交货现 场的道路或桥梁、隧洞和专用公路或其他设施的损坏、人员的损伤,则供应商应承担自费修复此类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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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和由此引起的索赔、处罚、诉讼和其他费用,并保障采购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和赔
偿。
补充 4.3.7 临时仓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为适应供应计划和材料生产情况的调整和变化,材 料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实际情况或项目管理要求增设临时仓库,与此相关的租赁(建设)、材料装卸、保管等费用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4 交付
4.4.1 交付的具体要求:
1.交货时间:接到供货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供应到项目承包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实际供货地点由项目承包人在签订采购合同 后按每个施工标段不多于 6 处的原则确定。
3.交货方式:承包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需求计划,需求计划需将经发包人或发包人授权的监 理人确认。材料供应商按项目承包人编制的需求计划(包括数量、规格型号、供货时间、送货地点 等),将材料运抵指定地点后,项目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标记验收、卸货,一次性入库并做好保管工 作,因项目承包人拖延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承包人承担。
4.4.3 技术资料: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5.检验和验收
5.2 检验方式:
验收方式: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5.7 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6.相关服务
6.2 工作条件及便利: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质量保证期
7.1 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 90 日历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产品的质量问
题免费修复,并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服务。
7.2 质量保证金:本项目无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间由履约保证金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8.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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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发包人应在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后 28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材料供 应商
10.违约责任
10.2 卖方违约,违约金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本条补充:投标人应广泛调查选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便于项目所在地使用的优质原材料品 牌;特殊情况中标人如需调整或更换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须经采购该原材料的项目公司或项目办 批准,且不低于投标承诺品牌档次和质量。中标人如未经批准擅自供应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以外原 材料或供应原材料质量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及时退回、调换所有承诺品牌以外的 原材料,因此产生的原材料装卸、运输、存储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将对中标人进行违约处罚,罚 金最高为对应供应批次总额的 5%,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加倍处罚。
10.3 买方违约,违约金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1. 合同的解除
本条补充第(6)、(7)、(8)款:
(6)合同执行至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时,合同自然终止。
(7)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项目发包人同意的任何期限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 物;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供应商收到项目发包人发 出的违约通知 7 天(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仍未纠正其过失。
(8)项目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在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 7 天内(或合同约定的 时间)仍未纠正其过失。材料供应商可在下列情况下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2. 争议的解决
合同争端及解决方式:合同各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项目发包人所在地具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补充第 13、14、15、16、17 条:
13. 项目发包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
13.1 项目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项目发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负下列一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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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法律。项目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合同其他方免于承担因项目 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做好材料供应过程中项目承包人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协调工作;
(3)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对材料供应商货款结算申请进行审核,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4)做好材料供应、交接、验收各个环节中的监督工作,供货结束后,对材料供应数量和理论 数量核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材料差价调整。
(5)按合同约定及时返还履约担保;
(6)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法,及时处理项目承包人或材料供应商提出的验收、付款及违约争 议,并承担货款或违约金代扣代付等相应责任。
13.2 项目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项目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负下列一般责任:
(1)遵守法律。项目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合同其他方免于承担因项目承 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编制相关材料使用计划及调整工作,及时提交项目发包人、材料供应商;
(3)对材料供应商供应的材料及时进行验收交接及卸货,确认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 及质量满足要求后,组织货物的交接验收,并与材料供应商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材料验收交接单。
(4)交接验收后,材料仓储保管、安全质量等工作由项目承包人承担,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有 权拒收,否则,项目承包人应对进场的材料质量负责。
(5)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存放场地和卸车条件,保障通往供货地点的施工便道畅通,并确保材料 运输车辆安全通过。若因施工便道不畅通,采取就近卸车等相关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对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货款结算数量进行核对,并按照项目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规定,及时完 成材料货款的计量与支付等工作,接受项目发包人的资金监管。
13.3 材料供应商的责任与义务
材料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负下列一般责任:
(1)遵守法律。材料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合同其他方免于承担因材料供 应商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依法纳税。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及时向项目承包人开具每次供货材料款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在供应商向本次采购供应货物期间,履约担保应一直保持有效; (4)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与责任。供应商应按时完成货物的生产、标识、包装、运输及交付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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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可其在货物报价清单中所报单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上述货物单价应 包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义务和一般风险;
(6)对货物的质量负责,并按规定向项目承包人出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 (7)对生产加工方法及工艺的完备性负责。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组织 生产加工、包装、装车及运输等,并对所采用的方法及工艺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8)保障人员、设备的安全。供应商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货物生产加工、包装、装车及运输等 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的安全,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9)及时编报材料款结算申请,向项目发包人开具材料款收据;
(10)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法,及时处理合同其他方提出的货物的数量、质量及违约争议,并
承担相应责任。
14. 缺陷责任
14.1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已交付的货物承担缺陷责任。
14.2 缺陷责任处理方式
(1)补全数量不足的货物、技术资料或备品备件; (2)维修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备件;
(3)更换全新、合格的货物及备件;
(4)退货。
14.3 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货物不合格,无法通过验收的,供应商应无条件的按采购人从第 13.2 款中选定的任一方式给予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期限延误由供应商承担。
14.4 质量保证期内,项目承包人对已接收的货物负责日常维护工作。项目承包人在使用过程 中,发现已接收的货物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再次出现问题的,且上述缺陷非项目承包 人原因造成的,供应商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无条件的按采购人从第 13.2 款中选定的 任一方式给予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供应商承担。
15. 不可抗力的处理
15.1 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 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 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5.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 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 人。
15.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 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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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6. 法律和法规
16.1 遵守法律和规定
在实施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供应商及其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和相关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政府 颁布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及及买方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16.2 防止受贿及不正当竞争
为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实施和合同的正确履行,供应商不得采取行贿、送礼和其他不正当的竞争 手段获得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的收益。如果发现供应商有上述行为,采购人除严肃处理受贿、违纪 当事人外,还有权根据供应商的上述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利益损失和损害程度,决定向供应商索赔 或终止本合同,并按合同“供应商违约责任”规定处理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宜。
17. 另外选择供应商
17.1 如因供应商原因供应不及时,或缺乏供应能力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规定另外选择补充
供应商,由此带来的各种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7.2 补充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按照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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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合同协议书
2、履约担保格式
3、廉政合同
4、安全生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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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水泥
采购供应合同
甲方: (项目承包人)
乙方: (材料供应商)
监督方: (项目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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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补遗等内容(如果有) 五、专用合同条款(含施工招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
六、通用合同条款(含施工招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
七、供货要求
八、报价清单(经确认的修正报价清单)
九、中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及相关承诺资料 十、其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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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协议书
(买方)所需 (货物名称)以招标方式进行集中采购。
经项目招标人确定 (卖方)为 (集中采购项目名称)的 材料供应商,向 (买方)供应所需 货物,用于 工程 建设项目。为做好材料供应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买卖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补遗等内容(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含施工招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
(5)通用合同条款(含施工招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
(6)供货要求
(7)报价清单(经确认的修正报价清单)
(8)中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及相关承诺资料
(9)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 为准。
3.签约合同金额: 元。
4.供应商项目执行人: 。
5.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6.合同生效、终止: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7.合同保存:本协议书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监督方 份。
8.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均不得 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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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双方应严格禁止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 述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知识产权类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权就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 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得涉及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双方在 此承诺,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宣传;虚构 合作事项;夸大合作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合同的违反,并可能 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 方(公章): 卖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监 督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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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项目发包人名称):
鉴于 (项目发包人名称)接受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 地就供应商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货物安装完毕交付使用之 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合同双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 1.4 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 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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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 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发包人单位名称,以下称“监督方”),项目承包方 (项 目承包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该项目 材料供应商 (材 料供应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 监督方、买方、卖方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 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材料采购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各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 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 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一方发现其它两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其它两方 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一方发现其它两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监督方、买方的义务
(1) 监督方、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应由监督方、买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 监督方、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 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 监督方、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 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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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督方、买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 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 监督方、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 监督方、买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 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 卖方的义务
(1) 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督方、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 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监督方、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监督方、买方单位 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 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监督方、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 卖方不得为监督方、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 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1) 监督方、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 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监督方、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监督方、买方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卖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 处罚。
(3) 监督方、买方将把卖方违约情况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山东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
5. 各方约定:本合同由监督方、买方、卖方三方或三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 负责监督执行。由监督方、买方或监督方、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卖方或卖 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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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6.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材料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经监督方、买方、卖方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后立即生效。
7. 本合同一式 份,监督方执 份,买方、卖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公章): 卖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监 督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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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材料采购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履约环 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项目发包人单位名称,以 下简称“监督人”)、该项目承包人(项目承包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 材料供应商(材料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卖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监督人、买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
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卖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卖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卖方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材料采购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 施防止事故发生。
(4)卖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 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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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卖方参加本项目采购合同实施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工作 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供应商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 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安全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 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 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 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卖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 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 收后失效。
5. 本合同一式份,监督方执份,买方、卖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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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 方(公章): 卖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监 督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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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起于日照市东港区两城镇北,止于岚山区仁家村西南 的绣针河大桥鲁苏界,接沈海高速江苏段,项目全长 61.658 公里,概算投资 83.5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
2.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于荣乌高速烟台枢纽互通式立交东,止于蓬莱 枢纽互通,接既有荣乌高速相应路段,项目全长 61.218 公里,概算投资 85.5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 月。
3.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工程起于齐河县赵官镇付庄村北,设枢纽立交与济南绕城 高速公路二环线西环段衔接,止于东阿县姚寨镇西刘集村北侧,设姚寨北枢纽互通立交与德郓高速 公路连接。项目全长 21.727 公里,概算投资 39.7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
4.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起于齐河县潘家镇孙家堂村西,设枢纽立交与济聊高 速连接,止于康庄镇刘皮村西南,设枢纽互通立交与德上高速连接,顺接德上高速临清连线连接。项 目全长 57.114 公里,概算投资 86.2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
5.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起于德州市齐河县表白寺镇,起点顺接 G2001 济南绕城高速,与 G20 青 银高速交叉并设置表白寺枢纽互通,止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前刘村东北侧,设宁津西互通 连接 G339 国道。项目全长 94.886 公里,概算投资 166.5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
6.G18 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起于文登区河埠庄西,设置文登枢纽立交接 入路网,止于荣乌高速威海北海立交。项目全长 31.839 公里,概算投资 59.5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 月。
7.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殷家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于济南绕城高速港沟枢纽,接正在改扩 建的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至港沟段以及京沪高速济南段,止于殷家林枢纽,接正在改扩建的济南绕 城高速西段、济广高速济南至菏泽段和京台高速济南至泰安段。项目全长 34.326 公里,概算投资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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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
8.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起于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西侧的 G205 上,设置常家互通立交与 G205 连接,止于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夏侯村东青银高速,设置刁镇互通立交与青银高速相接。项目全长 106.92 公里,概算投资 171.6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
9.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泰段栖霞市松山街道吕家埠村东南的 G15 沈海高 速,止于京沪高速新泰枢纽,局部改造新泰枢纽后向西利用泰新高速至项目终点。项目全长 197.155 公里,概算投资 293.4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
10.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工程起点与在建的济南至高青公路衔接并设置黄河枢纽互 通立交,终点与京台高速交叉并设置梁庄枢纽互通立交,项目全长 67.503 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 公路标准,概算投资 141.69 亿元,建设工期 48 个月。
(二)总体技术性能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章相关供货要求。
(三)项目管理与监理
1.业主与监理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有关项目管理的内容为本项目管理内容的组成部分。监理受业 主委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本项目采购供应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卖方在水泥的供应、运输、交接验收及售后服务等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必须按合同规定服从业主(及 授权监理单位)在进度、质量、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业主与总包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与卖方供应的水泥等甲供材类相关的合同内容为本次 招标内容的组成部分。卖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供货过程中的安全,服从项目 管理单位的管理。
二、材料需求一览表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暂估数量(吨) | 供货范围 | 供货期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539365 |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 至汾水段改扩建工 程 | 2023年 3 月至 2026年 2 月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52.5 | 21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501741 | 荣乌高速烟台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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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52.5 | 47055 | 纽至蓬莱枢纽段 改扩建工程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346295 | 济南至东阿高速 公路齐河至东阿 段工程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52.5 | 3192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802829 | 济南至临清高速 公路齐河至临清 段工程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52.5 | 79688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1505414 | 济南至宁津高速 公路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52.5 | 148138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355689 | G18荣乌高速威海 文登区至双岛湾 科技城段工程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52.5 | 5 | ||
超高性能水泥(UHPC) | 110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 491886 | 济南绕城高速港 沟立交至殷家林 枢纽段改扩建工 程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52.5 | 15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 1814030 | 庆云至章丘高速 公路工程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52.5 | 33795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 2001571 | 董家口至梁山(鲁 豫界)公路沈海高 速至新泰段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52.5 | 13 | |||
硅酸盐水泥 P.Ⅱ 52.5 | 30000 | 济南绕城高速公 路二环线北环段 | ||
合计 | 8670852 |
三、质量标准
(一)适用的标准与规范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项目采购的水泥应符合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项目所 在地省、市或行业的规范、标准的要求,适用但不仅限于以下技术规范:
GB 175-2007 《 通用硅酸盐水泥》及其引用标准;
GB/T 748-2005《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及其引用标准;
GB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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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E30-2005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及其引用标准; 2、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合同条款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等。
3、在采购货物过程中,与本项目有关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局部修订或新颁,在报招标人批准后,供应商应执行新的标准及规范,供货商应自行承担由于执行新的标准而额外增加的费用。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
1、一般要求
(1)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结构特点以及工程所处环境和应用条件 等因素选用。选择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应充分考虑设计要求、设计特点(如构造、配筋情况等)、施工工艺和施工装备情况、结构特点(如构件截面尺寸、受力特点等)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应 用特点(如是否有硫酸盐腐蚀、冻融、酸雨、氯离子,是否接触流动水,是否有动荷载或冲击荷 载,是否有疲劳荷载等)。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水泥中使用的混合材质量必须合格,且混合材品种和掺量应在出厂相关文件中明示。供应商应向监理人提供每批水泥的清单,说明厂商名称、水泥种类及数量,以及厂商的试验证明,证实该批水泥已经试验分析,在各方面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提供清单及试验证明的费用应包括在投 标单价内。承包商应对所供应的每批水泥按相应水泥标准中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批准。经检测不合格的水泥由供应商负责退换,产生的相关检测 费用也有供应商承担。
(3)投标产品应为业内知名生产厂家干法旋窑生产的产品,相当于山水、中联等同等档次及以 上品牌,不得使用单体生产厂家。
(4)桥梁、涵洞工程中的水泥必须采用转窑生产的水泥,禁止使用立窑生产的水泥。
2、质量要求
水泥质量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低碱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碱含量不应大于 0.6%;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 硅酸盐水泥还应包括水化热指标,且 3d 水化热分别不得大于 230 kJ/kg 和 200kJ/kg。结构混凝 土用水泥不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导致混凝土强度出现倒缩现象。用于人居环境或饮水工程等工程 时,水泥应控制放射性和重金属浸出毒性。所有水泥应取自监理人同意的产源,在一个工程项目 中所用的任一类水泥应取自同一生产厂商,但监理人批准者例外。
(1)现浇结构混凝土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比表面积不大于 350m 2/kg。
(2)生产混凝土时的水泥温度不得高于 60℃。
(3)不同龄期的强度要求:
品种 | 强度等级 | 抗压强度 | 抗折强度 | ||
3d | 28d | 3d | 28d | ||
硅酸盐水泥 | 42.5 | ≥17.0 | ≥42.5 | ≥3.5 | ≥6.5 |
42.5R | ≥22.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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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23.0 | ≥52.5 | ≥4.0 | ≥7.0 | |
52.5R | ≥27.0 | ≥5.0 | |||
62.5 | ≥28.0 | ≥62.5 | ≥5.0 | ≥8.0 | |
62.5R | ≥32.0 | ≥5.5 | |||
普通硅酸盐水 泥 | 42.5 | ≥17.0 | ≥42.5 | ≥3.5 | ≥6.5 |
42.5R | ≥22.0 | ≥4.0 | |||
52.5 | ≥23.0 | ≥52.5 | ≥4.0 | ≥7.0 | |
52.5R | ≥27.0 | ≥5.0 | |||
矿渣硅酸盐水 泥、火山灰质 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 水泥 | 42.5 | ≥15.0 | ≥42.5 | ≥3.5 | ≥6.5 |
42.5R | ≥19.0 | ≥4.0 | |||
52.5 | ≥21.0 | ≥52.5 | ≥4.0 | ≥7.0 | |
52.5R | ≥23.0 | ≥4.5 | |||
复合硅酸盐水 泥 | 42.5 | ≥15.0 | ≥42.5 | ≥3.5 | ≥6.5 |
42.5R | ≥19.0 | ≥4.0 | |||
52.5 | ≥21.0 | ≥52.5 | ≥4.0 | ≥7.0 | |
52.5R | ≥23.0 | ≥4.5 |
3、材料运输及存储
(1)投标人交付的水泥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 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 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2)水泥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用防水篷布或其他有效的防水覆盖物加以覆盖。散装水泥运输 车辆的储料斗和筒仓,不应残留不同类型的、低级别的水泥或其他任何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和运输组织能力,确保供应时间及存储数量,以 满足混凝土的浇筑需要,任何时候不能因水泥供应中断而暂停浇筑。
(4)供应商应提醒承包人在适当地点建立完全干燥,通风良好,防风雨,防潮湿的足够容 量的库房放置水泥。地板高出地面至少 0.3 米,以防止受潮。袋装水泥应紧密堆放,以减少空气 流通,堆垛高度以不超过 12 袋为宜。堆垛应至少离开四周墙壁 200 毫米,各垛之间应留置宽度 不小于 700 毫米的通道。散装水泥宜在专用的仓罐中储放。散装水泥在库内储放时,水泥库的地 面和外墙内侧应进行防潮处理。
(5)不同种类的水泥应储存于不同库房,不同批交货的水泥,其储存方式应便于按交货的 先后次序予以使用。
(6)水泥在交货后应尽快使用,使用时应为松散流动体,并没有结块。水泥运到工地后,由 于受潮或其他原因,监理人认为变质或不能使用时,应从工地运走。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材料由供应 商负责退换,验收合格后的材料更换由承包商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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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于小型结构物使用的水泥可以露天存放,但应有高的平台和严密的防御措施。
四、验收标准
1、符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工程、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济南至宁津高速 公路、G18 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殷家林枢纽段改 扩建工程、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泰段、济南绕城 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施工合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图纸的要求,通过项目交竣工验收。
2、水泥水泥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 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技术指标,按 JTG E30-2005 《公路工程水泥及 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GB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规定进行相关性能试验。 3、所有水泥的试验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试验室进行。
4、检测项目及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 比表面积 | 300~350 m2/Kg(对硅酸盐水泥、普通硅 酸盐水泥) | 按 GB/T8074 检验 |
2 | 凝结时间 | 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 终凝≤390min) | 按 GB/T1346 检验 |
3 | 安定性 | 沸煮法合格 | 按 GB/T1346 检验 |
4 | 强度 | 符合 GB175-2007 表 3 的规定 | 按 GB/T17671 检验 |
5 | 烧失量 | ≤5.0%(P.O);≤3.5%(P.Ⅱ);≤3.0%(P.Ⅰ) | 按 GB/T176 检验 |
6 | 游离氧化钙 | ≤1.0% | 按 GB/T176 检验 |
7 | MgO 含量 | ≤5.0% | 按 GB/T176 检验 |
8 | SO3 含量 | ≤3.5% | 按 GB/T176 检验 |
9 | 氯离子含量 | ≤0.06% | 按 JC/T420 检验 |
10 | 碱含量 | ≤0.60% | 按 GB/T176 检验 (低碱) |
11 |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 符合 GB175-2007 第 5.2 条规定 | 按 GB175 相关规定 检验 |
12 | 石膏种类及掺量 | 符合 GB175-2007 第 5.2 条规定 | |
13 | 混合材种类及掺量 | 符合 GB175-2007 第 5.2 条规定 | |
14 | 熟料中的 C3A 含量 | ≤8% | 按 GB/T21372 检验 |
5、水泥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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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
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
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五、相关服务要求
1、卖方应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本次采购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材料供应商组织专业管理团队,做好材料协调供应工作;
(2)材料供应商及时组织生产及供货,确保材料供应满足工程进度需求;
(3)材料供应商及时调换不合格产品。
2、服务的保障
为使合同及时、全面地得到履行,供应商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应委派经授权的专职人员具体 负责处理落实本合同中的所有事务与对外联系,接受并负责执行发包人或承包人为合同目的签发的 任何指示、指令、通知和证书。供应商的专职人员应基本稳定,若确属特殊情况需调换此代表时,应事先与发包人或承包人协商并征得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同意。如果发包人或承包人认为供应商委派 的专职人员或调换的人员其工作能力或其行为不能胜任本合同赋予的职责,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权 建议供应商作必要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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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
水泥集中采购
投标文件
包件:
投标人: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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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函及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报价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供货方案
七、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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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项目名称)第 1 包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含澄清补遗书第 号至 号),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愿意以人民 币水泥 (大写)元/吨(¥ 元/吨)调整金额、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 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愿意以人民币水泥 (大写)元/吨(¥ 元/吨)调 整金额、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工程愿意以人民币水泥 (大写)元/吨(¥ 元/吨)调整金额、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工程愿意以人民 币水泥 (大写)元/吨(¥ 元/吨)调整金额、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愿 意以人民币水泥 (大写)元/吨(¥ 元/吨)调整金额、G18 荣乌高速威 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愿意以人民币水泥 (大写)元/吨(¥ 元 /吨)调整金额、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殷家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愿意以人民币水泥 (大写)元/吨(¥ 元/吨)调整金额、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愿意以人民币水 泥 (大写)元/吨(¥ 元/吨)调整金额、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 路沈海高速至新泰段愿意以人民币水泥 (大写)元/吨(¥ 元/吨)调 整金额、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愿意以人民币水泥 (大写)元/吨(¥ 元/吨)调整金额,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包件的全部合同责任。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产品采购、装卸、运输、交接验收及售后 服务等。
(4)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完成售后服务工作。
(5)我方承诺提交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性能、质量要求。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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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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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产品品牌 | 水泥 | |
2 | 质保期 | 不少于 90 天 | |
3 | 投标保证金最迟退还 时间 | 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前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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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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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姓名)系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包件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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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保证金
1、转账:在此提供电汇或网银转账凭证的彩色复印件及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彩色复印件。
2、银行保函:在此提供银行保函的彩色复印件及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按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的彩色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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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清单
(一)报价清单说明
(二)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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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清单说明
1.报价清单说明
1.1 本报价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采购内容、技术标准及要 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计算规则编制。
1.2 本报价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 术标准及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报价清单仅是招标时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采购数量和货款的支付应遵循合 同条款的约定。报价清单中所列数量(总数量及单个规格型号数量)的变动,丝毫不降 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履行合同责任。
1.4 如果投标人对任何项目和范围不清楚或不能确定,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的规定请求澄清。
2.报价说明
2.1 报价清单中须填入调整金额,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2 报价清单中的调整金额应当填报每吨水泥供应到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应服务,与 市场基准价相比需要增加(或降低)的综合费用单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结算原则、价格趋势等自行填报。
2.3 报价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投标人须知中确定的报价货币结算。
3.其它说明
3.1 第一次材料送外检费用以及每次抽检不合格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其费用 分摊在报价清单各子目综合单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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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包件:1
序 号 | 所属工程项目 | 产品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吨) | 水泥到场价调整 金额(元/吨) | 生产厂商 名称/品牌 | 水泥到场价调 整金额限价(元/吨) |
1 |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 至汾水段改扩建工 程项目 | 水泥 (P.O 42.5 P.O 52.5 | 539386 ) | 55 | ||
2 | 荣乌高速烟台枢纽 至蓬莱枢纽段改扩 建工程 | 水泥 (P.O 42.5 P.O 52.5 | 548795 ) | 55 | ||
3 | 济南至东阿高速公 路齐河至东阿段工 程项目 | 水泥 (P.O 42.5 P.O 52.5 | 349487 ) | 55 | ||
4 | 济南至临清高速公 路齐河至临清段工 程项目 | 水泥 (P.O 42.5 P.O 52.5 | 882517 ) | 55 | ||
5 | 济南至宁津高速公 路 | 水泥 (P.O 42.5 P.O 52.5 | ) 1653552 | 55 | ||
6 | G18 荣乌高速威海 文登区至双岛湾科 技城段工程 | 水泥 (P.O 42.5 P.O 52.5 | 355805 ) | 55 | ||
7 | 济南绕城高速港沟 立交至殷家林枢纽 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 水泥 (P.O 42.5 P.O 52.5 | 491901 ) | 55 | ||
8 | 庆云至章丘高速公 路工程项目 | 水泥 (P.O 42.5 P.O 52.5 | ) 1847825 | 55 | ||
9 | 董家口至梁山(鲁 豫界)公路沈海高 速至新泰段 | 水泥 (P.O 42.5 P.O 52.5 | ) 2001584 | 55 | ||
10 | 济南绕城高速公 路二环线北环段 | 水泥 (P.Ⅱ42.5 P.Ⅱ52.5 | 30000 ) | 140 |
注:1.表格中的单价应为综合单价,材料数量应与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数量一致,投标报
价(水泥到场价调整金额)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2.以上材料单价为包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综合单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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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
(三)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四)经营业绩一览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拟委任的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七)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八)相关证书及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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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法人代表 | 职称 | 企业性质 | |||
职务 | |||||
主管单位 | 企业类型 | 生产商□ 代理商□ | |||
固定资产总额 | |||||
银行信誉 | |||||
人员状况 | 职工人数(人) | 其中 | 技术人员人,高工人,工程师人 | ||
技术工人人 | |||||
企业简介 | |||||
其他 |
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投标人还应附水泥生产厂家开出的合法授权证书 原件(并加盖授权厂家及投标单位公章)、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授权厂家及 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证明资料或附能 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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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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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国家或行业部门规定的产品销售应具有的生产、销售等许可证书、产品 检验检测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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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业绩一览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所属工程 项目 | 工程项 目发包 单位 | 工程项 目承包 单位 | 验收 数量 (万吨) | 验收证 明时间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
注:1、近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应确保此 业绩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查询,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如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 公示等),并附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所签订的材料供应合同、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 复印件。
2、验收证明应由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包括其派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包括其现场派出施工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须明确体现验收数量、验收时间。
3、非招标流程签订的销售合同以发票金额为准,投标人可提供其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材料采购 合同、清单及合同支付收款发票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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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2021 年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九、净利润 | 万元 | |
十、现金流量净额 | ||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 | |
1.净资产收益率 | % | |
2.总资产报酬 | % |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
4.资产负债率 | % | |
5.流动比率 | % | |
6.速动比率 | % |
注:1、本表后应附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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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委任的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姓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技术职称 | 工作年限 | 类似项 目经验 |
注:本表中应填写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销售服务人员、财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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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对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四”和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是否存在不良信誉情况 | □存在,具体不良信誉情况介绍; □不存在,填“无” |
注:
本表后应附资料:
1、投标当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誉情况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
2、投标当月“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誉情况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
3、在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 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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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相关证书及证明资料
(评分、评审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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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货方案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编制供货方案(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 3000 字以内)。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完成本项目建立的组织机构)
(二)生产及供货计划安排
1、计划安排
2、保障措施
(三)运输组织方案
1、运输方案
2、保障措施
(四)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
2、确保产品质量的措施
3、缺陷处理(包括反应时间等)
(五)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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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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