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胶州市南胶莱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3814.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胶发改审〔2024〕151号
预算金额3814.4万元
招标公司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杨涛0532-88222583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海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富绪0532-88268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胶州市南胶莱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12/02 14:25:40 | ||
项目名称: | 胶州市南胶莱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胶莱街道南胶莱河主河道内,起点为助水河汇入口,终点为闸子集国控断面下游200米处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中央水环境防治专项资金84%+自筹16% |
招标工程类型: |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8144000.00元 | 工程造价: | 33291900.00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6.2km |
计划文号: | 胶发改审〔2024〕151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杨涛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222583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 | 招标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驻地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杨涛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222583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海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高富绪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268366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2308-370281-04-01-139266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
监督部门: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532-82202185 |
监督部门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东楼 |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南胶莱河实施河段全长6.2km,河道平均宽度约60m。项目主要包括生态护岸、滩地植物种植、生态多样性修复。其中:生态护岸面积为129000㎡,滩地植物种植20000㎡,生态多样性修复3007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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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2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力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的水质改善工程或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质改善工程或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质改善工程或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三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12-25 09:0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0532-88222583,邮箱:/,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驻地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02185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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