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淮安区国联河西公园社区清云邸项目地源热泵中央空调能源站系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维1516175390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淮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淮审批投资备〔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区国联河西公园社区清云邸项目地源热泵中央空调能源站系统(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区河西大道西侧、公园路北侧清云邸小区内。
2.1.2建设规模:为小区9.3万㎡住宅区域提供高品质制冷、供暖中央空调,装机容量为制热量1631kw,制冷量1342kw。
2.1.3合同估算价:约2340万元。其中:设计费:20万元,工程费:232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9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5 月,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6 月,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4 月
2.1.5 其他: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算等工程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之一:
   ①具有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建筑地源热泵系统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建筑地源热泵系统的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建筑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业绩。
3.3.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建筑地源热泵系统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建筑地源热泵系统的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建筑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业绩。
注: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人所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②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资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④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以重复。
R3.3.2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2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在近两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8 委托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分别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为分别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9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5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名称: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淮安区华西路 63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三楼(313)室
电话:0517-851896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水渡口大道金融中心B5号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252336600
 
招标代理机构: 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健康东路中鑫上城E319室
联 系 人: 张维
    电    话:151617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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