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it-fc(z)-2023020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368804585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IT-FC(Z)-2023020010(招标文件编号:SCIT-FC(Z)-2023020010)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188号1栋36层3601号、360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四川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东街16号4-1幢5楼6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四川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南华路1616号1栋2单元22层2205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指定地点。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2、按照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和与受托事项相关的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在收到材料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审计工作,需将审计报告初稿送达被审计单位,沟通(确认)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以及保证执业质量,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等。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1、供应商在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廉政、保密等工作纪律。供应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审计项目联系人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审计当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当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事项、派遣人员、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不符合协议约定要求时,依照协议约定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3、项目审计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审计时间,不增加相关审计服务费用。若因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时间延长,每延迟 1 天,按基本审计服务费 1%予以扣减,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四川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指定地点。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2、按照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和与受托事项相关的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在收到材料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审计工作,需将审计报告初稿送达被审计单位,沟通(确认)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以及保证执业质量,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等。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1、供应商在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廉政、保密等工作纪律。供应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审计项目联系人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审计当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当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事项、派遣人员、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不符合协议约定要求时,依照协议约定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3、项目审计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审计时间,不增加相关审计服务费用。若因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时间延长,每延迟 1 天,按基本审计服务费 1%予以扣减,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四川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3年度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指定地点。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2、按照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和与受托事项相关的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在收到材料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审计工作,需将审计报告初稿送达被审计单位,沟通(确认)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以及保证执业质量,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等。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1、供应商在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廉政、保密等工作纪律。供应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审计项目联系人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审计当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当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事项、派遣人员、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不符合协议约定要求时,依照协议约定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3、项目审计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审计时间,不增加相关审计服务费用。若因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时间延长,每延迟 1 天,按基本审计服务费 1%予以扣减,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向红,磋商成员:吴建华、何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2023年度决算审计服务入围供应商3名:
第一入围供应商
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中“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业务”收费标准下浮62 %
第二入围供应商
四川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中“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业务”收费标准下浮73 %
第三入围供应商
四川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中“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业务”收费标准下浮64 %

 
收费金额:
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服务费金额 人民币2666元 ;
四川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费金额 人民币2666元 ;
四川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服务费金额 人民币2666元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宇路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8-60236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陈先生/13688045852、13008105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00810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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