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综合比选方式选定粮食智能存储系统服务机构项目的公告说明
无人叉车系统
粮食智能存储系统服务机
平衡重堆高叉车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11062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马紫烨18222786271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0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09
公告正文
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综合比选方式选定粮食智能存储系统服务机构项 目的公告说明 (招标编号:20241106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综合比选方式选定粮食智能存储系统服务机构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附件, 招标人为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综合比选方式选定粮食智能存储系统服务机 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综合比选方式选定粮食智能存储系统服务机 构项目)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18时00分到2024年11月09日18时01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9日18时30分 递交方式:441652962@qq.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火车站南 联系人:马紫烨 电 话:18222786271 电子邮件:4416529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X.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近(盖章)
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综合比选方式选定 粮食智能存储系统服务机构项目的公告说明 (公告编号202411062) 一、采购条件 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拟对本单位大米车间粮食智能存储系统升级改 造,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项目需求如下: 一、AGV无人叉车系统要求 1.AGV平衡重堆高叉车载重不小于1.6吨,举升高度不小于2米,配备舵轮 双平衡轮。 2.车体控制系统具备LDC数字控制系统,平面码垛2层的能力。 3.AGV具有门架保护,货义可按比例提升下架。需与产线机械手对接节拍 自动取货。 4.AGV具备自动检测障碍物功能,可实现在触摸屏中设置。配置声光报警装 置,可手自动切换以手动级别最高。 5.调度系统和第三方设备通讯以MODBUS-TCP协议 6.AGV系统具备AGV当前的运行位置和状态显示功能,并能记录去、保存故 障信息。丢包率≤3%。可通过条码扫描、RFID等技术实现自动化库存更新,并 生成库存报告。 二、充电间建设设计要求 1.安装防火阻燃卷帘门,并实现和火灾报警器联动、自动关闭; 2.充电设施应使用独立线缆,安装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设置专用的充电 配电箱; 3.充电房构架等宜采取耐酸措施,地面应能耐酸,充电房内的固定式线路 应采用铜芯绝缘线穿保护管敷设或铜芯塑料护套电缆,并有防止外界损伤的措 施。 三、服务要求 1.设备质保期:从设备最终合格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24个月。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甲方报修后1小时内须做出响应,在4小 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免费进行技术服务排除设备故障。 3.交货周期:30天设备交货到现场。 参与此询价事项的单位经现场踏勘确认后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 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具有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设备的授权代理资质 ,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 的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 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特殊物资,当采购人有要求时,需提供应答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C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 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如有)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他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收到采购需求 方或需求方股东及其子公司批评或投诉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 大质量事故。 (10)被列入采购需求方所属集团公司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4
本次实行网上公开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 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具纸质询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采取网络 方式提交供应商资格材料和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9日18时30分(与公告时间一致)。 2.递交方式: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将投标文件报送至马紫烨邮箱,邮箱地址:441652962@qq.com。 3.投标文件主要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书面证明。 (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本单位信用 报告。 (4)服务项目方案或报价。 (5)投标单位加分项。 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与类似项目不少于3项。(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4.供应商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 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供应商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之日起三个月内。 五、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自行组织综合比选会议,将合同授予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丶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低,性价比高,综合比选最优的供应商。 2.招标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招标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 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招标单位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组成的一个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招标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5
六、其他 1.本次询价相关信息以本说明为准,我司享有最终解释权。 2.踏勘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大街193号 3.踏勘时间:2024年11月8日9点-17点 特别注意:请携带本单位授权委托书进行踏勘。未参加现场踏勘的单位, 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 招标单位联系人:马紫烨 联系电话:1822278627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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