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邢台市南和区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南韩澧河段、巩庄澧河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珂
招标代理机构坤慈(河北雄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梦圆0319-45653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2023年邢台市南和区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南韩澧河段、巩庄澧河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邢台市南和区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南韩澧河段、巩庄澧河段)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南行审立项字[2023]1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

2.1.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水毁道路2条,道路总长805m。其中南韩澧河段全长567m,新建8x13m现浇板漫水桥,桥梁跨径总长104m,净宽6m,两侧设0.5m护栏,新建道路工程为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15cm石灰土基层,路面宽6m,路基宽7m,并对旧路进行拆除、清理河道,路基进行处理,路基边坡进行浆砌片石防护等内容;巩庄澧河段全长238m,新建8x13m现浇板漫水桥,桥梁跨径总长104m,净宽6m,两侧设0.5m护栏,新建道路工程为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15cm石灰土基层,路面宽6m,路基宽7m,并对旧路进行拆除、清理河道,路基进行处理,路基边坡进行浆砌片石防护等内容。  

2.1.3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2.2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

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具有202011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相应工程施工业绩桥梁工程施工

3.1.3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不用提供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近1年202211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截止202311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总工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截止到 2023 11,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8 00:00:00至2023-12-04  23:59:59,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7)或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

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坤慈(河北雄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269号

   址:

河北雄安新区雄县

联系人:

赵珂

人:

张梦圆

话:

0319-4565382

   话:

19133586868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暗标) 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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