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3-440111-04-01-15647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
招标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440111-04-01-156470) 批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现决定对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20-8644098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8354622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
投诉电话:020-8644098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
四、项目概况:
1、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位于白云区鸦岗南大道南侧,鸦岗路与横丫涌街交汇处。鸦岗二月二商业广场项目总用地面积1035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7738平方米,项目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B1/B2/B3)。本次招标为酒店和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465.5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4819平方米,建筑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酒店及快递传达设施、母婴室、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单体建筑高度最高约60米。(具体建设指标以后期项目规划报批文件为准)。
2、总工期: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40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消防、人防、防雷、弱电智能化、绿化、市政道路、园林、燃气、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与市政供水连接的水管、管路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设计以及结构鉴定等相关工作。
2.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
2.3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总投资。包施工,包括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包保修。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质量标准
3.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22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至 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八、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 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至 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15分至14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其中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该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分工对应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控制价。
1、最高投标限价为:13723.89519万元,其中: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0.00万元(其中基本设计费 248.40 万元,结构鉴定费 80.00 万元, 竣工图编制费21.60万元);2)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373.89519 万元。
投标价超过任一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无效标。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5%。
2、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
本项目需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送审价不能超过设计限额;施工图预算送审价不能超过建安工程费中标价,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最终以业主或其授权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为准,作为确定中间支付的依据,设计概算和编制施工图预算原则如下:
2.1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总投资。
2.2.施工图预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施工图预算编制的计价依据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
3)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等现行最新定额;
6)《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以下简称“《综合价格》”);
7)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税前材料价格(以下简称“《厂商价格信息》”);
8)工程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等均按 “适用当期”编制。
2.3建安工程费(含变更)结算严格控制在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如最终审定的结算价超过施工图预算金额,应由建设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审批依据。
3、设计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
4、建安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建安工程费不得超出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
5、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相应投标最高限价。
6、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项目实行限额施工,工程费限额为建安工程费中标价。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86440988;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 。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年11月6日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440111-04-01-156470) 批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现决定对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20-8644098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8354622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
投诉电话:020-8644098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
四、项目概况:
1、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位于白云区鸦岗南大道南侧,鸦岗路与横丫涌街交汇处。鸦岗二月二商业广场项目总用地面积1035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7738平方米,项目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B1/B2/B3)。本次招标为酒店和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465.5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4819平方米,建筑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酒店及快递传达设施、母婴室、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单体建筑高度最高约60米。(具体建设指标以后期项目规划报批文件为准)。
2、总工期: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40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二月二商业广场留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消防、人防、防雷、弱电智能化、绿化、市政道路、园林、燃气、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与市政供水连接的水管、管路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设计以及结构鉴定等相关工作。
2.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
2.3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总投资。包施工,包括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包保修。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质量标准
3.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22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至 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八、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 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至 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15分至14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其中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该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分工对应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控制价。
1、最高投标限价为:13723.89519万元,其中: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0.00万元(其中基本设计费 248.40 万元,结构鉴定费 80.00 万元, 竣工图编制费21.60万元);2)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373.89519 万元。
投标价超过任一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无效标。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5%。
2、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
本项目需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送审价不能超过设计限额;施工图预算送审价不能超过建安工程费中标价,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最终以业主或其授权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为准,作为确定中间支付的依据,设计概算和编制施工图预算原则如下:
2.1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总投资。
2.2.施工图预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施工图预算编制的计价依据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
3)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等现行最新定额;
6)《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以下简称“《综合价格》”);
7)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税前材料价格(以下简称“《厂商价格信息》”);
8)工程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等均按 “适用当期”编制。
2.3建安工程费(含变更)结算严格控制在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如最终审定的结算价超过施工图预算金额,应由建设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审批依据。
3、设计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
4、建安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建安工程费不得超出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
5、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相应投标最高限价。
6、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项目实行限额施工,工程费限额为建安工程费中标价。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86440988;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 。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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