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司及川投西昌医院商业保险采购项目比选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司及川投西昌医院商业保险
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西昌川投大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公司及川投西昌医院商业保险采购项目”。现将公开比选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比选人概况
比选人为西昌川投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年6月在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注册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医疗投资、酒店投资、健康养生产业投资;医疗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及旅游产品销售;健康养身咨询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医院、酒店管理服务等。
二、保险标的物概况
险种名称 | 暂定保险金额(元) | |
财产一切险 | 143454.97 | 固定资产127874.85万元(其中医院122085.1万元,1号楼5789.75万元),设备15580.12万元; |
机器损坏险 | 19103.64 | 主要包括CT设备、核磁共振设备、放射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电梯设备、暖通设备等。其中,大型医疗设备资产清单小计11407.63万元,小型医疗设备资产清单小计4172.49万元,暖通设备清单(含锅炉)小计1763.14万元,电梯设备清单1760.38万元; |
公众责任险 | 5000 | 占地面积约101738.3平米,营业面积230687.05平米(其中综合医院地上124250.37平米,综合医院地下44943.5平米,浆洗中心2453.6平米、液氧站131.9平米、垃圾房55.65平米、污水处理站55.65平米、健康养生中心1号楼8236.4平米、健康养生中心2号楼8236.4平米、健康养生中心3号楼8236.4平米、健康养生中心4号楼8236.4平米、北区地下室25850.78平米)、预估开业第一年度全年人流量15万人次、电梯数量51台。 |
三、服务内容
(一)财产一切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 雷击、暴雨、洪水、暴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以及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1.扩展条款如下:
1.1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1.2 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1.3 盗窃扩展条款B
1.4 地震扩展条款
1.5 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
1.6 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
1.7 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1.8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1.9 专业费用扩展条款
1.10 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
1.11 错误和遗漏条款
1.12 72小时条款
1.13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1.14 重置价值条款
1.15 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1.16 供应中断扩展条款D
1.17 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1.18 传送带、链条扩展条款
1.19 台风、飓风除外条款
1.20 龙卷风除外条款
2.特别约定:
2.1 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拥有的川投西昌医院及健康养生中心围墙以内属于本保单的保险标的范围,其保险金额包含在生产用建筑保险金额中。
2.2 保险人同意,鉴于投保资产保险金额按固定资产原值确定,出险时视同为足额投保。
2.3 投保人有权根据当年度投保资产的变化情况对下个保险年度的投保项目和投保金额进行调整,保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整或要求变更保险合同其他条件。
3.免赔额约定:
3.1 对一般风险导致的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3.2 对暴雨、泥石流、滑坡、塌方、洪水、崩塌导致的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3.3 对地震导致的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4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20%,两者以高者为准。
(二)机器损坏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 雷击、暴雨、洪水、暴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以及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1.扩展条款如下:
1.2 专业费用扩展条款
1.3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1.4 场外维修及改动条款
1.5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1.6 错误和遗漏条款
1.7 重置价值条款
1.8 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
1.9 传送带、链条扩展条款
1.10 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
1.11 临时修复条款
1.12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1.13 停电、停气、停水扩展条款
2.特别约定:
2.1附加消防队灭火费用及损失保险,赔偿限额300万元。
2.2保险人同意,鉴于投保资产保险金额按固定资产原值确定,出险时视同为足额投保。
2.3投保人有权根据当年度投保资产的变化情况对下个保险年度的投保项目和投保金额进行调整,保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整或要求变更保险合同其他条件。
2.4兹经双方同意:机器设备在检修、试车、试验、试用期间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3.免赔额约定: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
(三)公众责任险:主要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
1.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1.2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或仲裁费用。
1.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损失或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扩展条款
无
3.特别约定
3.1除另有约定和扩展条款约定承保外,对于被保险场所的住户、承租户所有、占的、使用、管理、看护或保管下的任何财产所遭受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2不负责运动性损伤导致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3.3未成年人之间嬉戏及打架、斗殴所致的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4经双方同意,承保区域占地面积约101738.3平米,营业面积230687.05平米(其中综合医院地上124250.37平米,综合医院地下44943.5平米,浆洗中心2453.6平米、液氧站131.9平米、垃圾房55.65平米、污水处理站55.65平米、健康养生中心1号楼8236.4平米、健康养生中心2号楼8236.4平米、健康养生中心3号楼8236.4平米、健康养生中心4号楼8236.4平米、北区地下室25850.78平米)、预估开业第一年度全年人流量15万人次、电梯数量51台。上述区域内电梯、停车场、水池、各类管井、污水池、浆洗中心、污水处理站及总平范围,均在公众责任险赔付范围内。
3.5针对停车场责任: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提供能证明事故的监控录像等证明其责任的材料,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3.6针对电梯责任:(1)保单不承保施工电梯;(2)由于违章操作电梯等特种设备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3)电梯等特种设备必持有相关修上岗资格证的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否则保险人不予承担相关责任;(4)电梯等特种备定期参加国家强制认证检测,若逾期未取得认证,则保险人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4.免赔额约定
4.1每次事故标准绝对免赔5%或人民币500元,两者以高者为准。
4.2保单附加停车场责任保险,其中每次事故整车盗抢免赔率为20%。
4.3保单附加停车场责任保险,其中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高者为准。
4.4保单附加电梯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高者为准。
(四)增值服务
保险人承诺提供包含不仅限于以下增值服务
1.人伤事故共同服务机制,将川投西昌医院做为医疗费先行垫付合作单位。在交通事故伤员或信息推送、医警保三方协调合作、人身意外险定点合作医院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2.将川投西昌医院作为公司全体员工体检定点医院。
3.提供消防演练和培训类。
四、保险期限及保费支付
保险期限:暂定保险期限一年,期满前30日内比选人根据响应人的服务满意度评价,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保险合同。
保费支付:收到保险人出具的缴费通知单或保险费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总保费的100%。
五、比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注:一家总公司只允许一个分公司 (含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 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全部作无效标处理。分公司 (含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 可以使用上级公司资质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分公司需具备总公司关于参与招投标、合同等事宜的授权书。
(六)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企事业单位的财产一切险或机器损坏险或公众责任险业绩3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出具的未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八)本项目不接受共保竞标。
六、比选限价
标的物保费含税最高限价为75万元。其中财产一切险含税最高限价38万元、机器损坏险含税最高限价31万元、公众责任险含税最高限价6万元,响应人的任一项报价或报价合计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七、其它
(一)比选响应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2498501812 @qq.com。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资格被取消。
(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响应人提供了全套资格证明文件后,及时联系谈判人,通过邮件方式获取询价文件。
联系人:谌女士 联系电话:0834-6999550/17765521895
-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未在规定的时间获取比选文件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人地点。
(六)谈判地点:西昌市朝阳东路1号川投西昌医院五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invest.com.cn/)
西昌川投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ctghtc.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天府阳光采购平台(https://scig.tfygcgfw.com/ )
川投西昌医院官网(http://www.ctxcy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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