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食品安全及应急保障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2 15: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食品安全及应急保障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食品安全及应急保障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96000202302000009
进场交易编号:LY-ZC-20230807-01-01/02/03
项目名称: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食品安全及应急保障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6万元
最高限价:36.6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1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食品安全及应急保障检测、服务项目 (食品安全餐饮环节抽检) |
1 |
为保障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拟进行食品安全餐饮环节抽检、流通环节抽检、应急保障抽检。具体抽检批次数量为:食品安全餐饮环节抽检共120批次;食品安全流通环节抽检共240批次;应急保障抽检共75批次。 |
9.6 |
2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食品安全及应急保障检测、服务项目 (食品安全流通环节抽检) |
1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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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食品安全及应急保障检测、服务项目 (应急保障抽检) |
1 |
9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3.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2023年08月08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0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交易中心CA锁办理电话0538-6288116,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五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采购公告;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由采购人选择该供应商所中标段。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电话: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538-8574390。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加豪 联系方式:0538-866976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424号
联系方式:0538-856397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8669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加豪
联系方式:0538-8669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