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洪灾害防治县人口核查及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复核数据招标公告
金额
61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26979
预算金额613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代书155098883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山洪灾害防治县人口核查及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复核数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洪灾害防治县人口核查及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复核数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6979
项目名称:山洪灾害防治县人口核查及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复核数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30,000.00
最高限价(元):6,1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区(不含大连市)开展人口信息核查和更新动态管理清单,主要包括:重点防治区(重点沿河村落)及其所属行政村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基数;重点防治区内不同危险等级区域内现有人员情况;50个防治县(市、区)(不含大连市)汛期因山洪灾害威胁转移人口明细等。同时,根据核查信息同步更新对应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内容。(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或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4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024-62181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
联系方式:15509888366、15524224023
邮箱地址:GLGCLN@126.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200156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代书、孙汇聪
电 话:15509888366、1552422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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