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祝家街道2023年秸秆禁烧巡查管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晓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祝家街道2023年秸秆禁烧巡查管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03 至 2023-02-10
撰写单位: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唐晓丹

   (祝家街道2023年秸秆禁烧巡查管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祝家街道2023年秸秆禁烧巡查管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2-00016
项目名称:祝家街道2023年秸秆禁烧巡查管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祝家街道2023年秸秆禁烧巡查管控项目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至2023年5月15日。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分两个阶段考核付款,若达到考核要求,第一阶段(2023年5月末)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50%,第二阶段(2023年8月末)支付剩余的服务费。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需求有效控制火点,并触发合同中的终止合同款项,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采购合同,并拒绝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在支付服务费前,街道将成立考核组对秸秆巡查的整体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待财政局将秸秆禁烧巡查管控经费拨付到街道账户后,给予支付服务费。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27 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2022-2023年度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工作要求,合理利用秸秆禁烧巡查管控经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服务需求:
1.巡查人员:
(1)人员数量:15名巡查人员。
(2)人员要求:在巡查人员选取方面以中共党员(含预备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年龄在55岁以内,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为优先选择对象,实行弹性工作制。
(3)人员安排:15名巡查人员分成三个组,每个组5人,每个组分别负责6个社区。第一组负责:龙三家子、沙河子、下楼子、常王寨、小常王寨、佟家峪。第二组负责:祝家、李麦峪、东沟、柏叶、上高士、下高士。第三组负责:青草沟、砬子沟、伙牛、田家屯、田家洼、山城子。所有巡查人员要实名制,制定巡查人员联络表,要定人、定岗、定位,每日做好巡查记录,明确每个巡查人员的管控位置,负责好自己的管控区域。
备注:人员的服装费用、人员餐费、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巡逻车辆:
(1)车俩数量:6辆。
(2)车辆要求:车辆能够外放秸秆禁烧宣传音频,车身要张贴秸秆禁烧宣传标识,定期检验车辆情况。
备注:巡逻车辆的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具体要求:
(1) 巡查人员负责在秸秆禁烧高发期每日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集中人员、车辆及时灭火。灭火人员不少于5-10人,水车要及时到现场协助灭火。要负责听从街道和社区(村)网格的调度,及时扑灭街道、社区巡查发现的火点,并处理过火后留下的痕迹;负责提供专业的灭火设施、设备,在发生火情后能够第一时间扑灭火点;
(2) 巡查人员负责提供专业的水车,在灭火时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扑灭火点;负责保障人员、车辆充足,在同时发生多起火点的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同时将火点扑灭;负责对接好祝家街道派出所、执法大队、森林消防及护林队员,发生较大、较多火情时,要及时报警,请求祝家派出所、执法大队协助处理。
(3)合理安排巡查人员作息时间,同时保证当天上岗人员不少于12人;
(4)巡查人员要遵章守纪,规范管理,工作中不能出现吃、拿、卡、要现象;
(5)巡查人员要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处理违章要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处理问题时的过程;
(6)根据采购单位工作小组负责人指挥,服从采购单位工作小组负责人领导,按照需求参加巡查工作;
(7)巡查人员在执勤过程中不与违法违规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一切服务执勤工作必须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8)巡查人员工作车辆要严加管理,不得公车私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夜间停车应放在指定地点。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若出现任何违法行为,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要求:
发生火点后,按照各级部门巡查发现的火点情况扣除相应经费。被街道巡查发现火点每次扣除经费2000元;被区级巡查发现火点每次扣除经费5000元;被市三方巡查发现火点每次扣除经费10000元;被国家卫星拍摄到火点每次扣除经费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至2023年5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电子解密的时限为自开标时间起6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
联系方式: 024-24765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号招商局大厦A座508室
联系方式: 024-22576677
邮箱地址: lnzr666@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646018800011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金悦
电  话: 024-225766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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