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群集团青岛臻丰粮油有限公司精米分装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21
公告正文

利群集团青岛臻丰粮油有限公司精米分装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要求

第五部分:开标及评标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工程需要,就利群集团青岛臻丰粮油有限公司精米分装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招标人参加投标。投标前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即视为完全接受我方招标公告要求。

1、工程概述:

1.1工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S397利群智慧物流和供应链基地;

1.2工程内容:青岛臻丰粮油有限公司精米分装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2个标段

(1)精米生产线安装设备

(2)精米分装线安装设备

1.3工程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公司。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资质。3、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标准

1.6其他要求:按照清单及技术参数配置设备

1.7工期43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完毕开始

2、招标资料请联系青岛市崂山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李工,电话13335058683。招标资料均为电子版,资料费每个标段100元,不予退还。外地投标方资料费可电汇,请在办理电汇时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电汇信息(0532-58668828转集团财务)

3、咨询电话:路亚娟15165215870

项目现场联系人:苏艳13365327707

答疑、技术咨询:路亚娟15165215870

商务咨询:李工13335058683洪工0532-58668895

4、答疑环节

投标方自行联系现场,设备安装以现场条件为准进行施工。2021年7月15日前,各投标方如有疑问或对方案有建议,请提供电子版至1097647990@qq.com邮箱,统一汇总后,针对各投标方问题进行解答,联系人:路亚娟15165215870

现场答疑:投标人在收到到分装线设备技术参数及清单电子版后,可对设备参数的疑问项目及清单存在的漏项提出问题。我方将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9点组织答疑,答疑地点:青岛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3层会议室,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投标单位把需要解答的问题提供纸质版三份。此次答疑为统一集中答疑,不接受单个答疑。

5、招标日程安排: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暂定):投标单位须在2021年7月21日17点之前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6层总裁办。逾期均视为废标,我司将不予接受。各投标方在提交标书之前,必须携带贵司交纳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底单或相关凭证,到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6楼财务部开具收据,将资料费和保证金收据(单独)、标书一同出示给总裁办后自行保存完善,参加投标。标书务必注明--利群集团青岛臻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精米分装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请备注标段名称)。

5.2开标时间(暂定):2021年7月22日上午9点。(如有变动会提前电话通知)

5.3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3层会议室。

第二部分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1、投标方须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4)投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5)投标单位情况简介

(6)业绩证明文件(2019年、2020年至今业绩)

(7)资质证明文件等。

3.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保证金

1.1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下所示,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精米生产线安装设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2)精米分装线安装设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保证金电汇信息(联系电话:0532-58668828转集团财务):

收款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

开户银行:工行台东支行

开户帐号:3803023009006623292

1.2投标单位须在2021年7月20日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帐户,并保证在开标前到帐。投标方需持押金收据参加开标会,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化为等额服务质量保证金,该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因中标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垃圾清运等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若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上述问题,中标人同意招标人从上述服务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招标人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上述服务质量保证金在中标人施工完毕且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持招标人确认的验收合格单且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返还。

1.4未中标的投标方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且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方,办理退保证金时请携带或邮寄相关资料到青岛市崂山区崂山区海尔路83号34层行政办公室,相关资料:招标单位的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单位的退保证金的收据并盖财务章、投标单位开户信息并盖公章)

1.5投标保证金责任: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3)投标人向评审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4)投标方拒绝按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方清单要求修正标价;

(5)投标方中标之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6)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7)投标方中标之后未与招标方协商一致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方要求的行为。

2、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意愿书

(2)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3)设备清单、报价单、综合单价等(包含运输、装卸、安装、检测费等相关费用,项目中所有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保修期内维修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配件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税金(请投标单位标注税率)、设备组成部分明细表(所有元器件品牌、规格、生产日期等),均需包含在报价中。对于招标方提供的招标资料,如方案、清单、商务条款有疑义,请在标书中特别标注偏离)

(4)完整的工程预算书。

(5)实施本合同的具体施工方案。其中电路方面的主电缆、电源柜以及电源柜到各设备的电缆由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属于设备自用的由厂家提供,设备之间的连接由厂家完成。(如有偏离请在答疑环节沟通落实)

(6)驻现场项目经理简历及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7)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本人的身份证

(10)投标单位情况简介及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文件原件(2019年、2020年业绩)

(11)投标方提供的优惠的商务条件及其他承诺及需说明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拟);

(12)质量服务及售后承诺,质保期限、故障响应时间等;

(13)投标方须提供收到定金时间起,设备的发货周期,到货时间,安装调试周期,完工时间表等详细时间列表。

(14)设备彩页图片介绍资料;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等;

3、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装订成册后装入牛皮信封内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代表章,投标单位需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包含图纸及报价清单等,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密封于投标文件内)。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标书贰正肆副、电子版标书一套,概不退还。

第四部分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要求

1、技术规格详见我方清单,品牌须符合集团推荐品牌或者我方约定范围内的品牌要求。

2、投标报价需考虑完成上述要求所需的人工、运输、损耗、保管、保险、搬卸、卸车、配合、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安装调试、管理、利润、税金等及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清单中如有缺失项目,则在缺失项目清单中注明。本次投标时未注明缺失项目则视为投标方已经考虑将该项目考虑在其他报价中了,中标后将不再调整。图纸深化后综合单价不再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将各种风险考虑在其中。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后需附详细单价分析表,如无详细单价分析表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理由将中标工程项目转包或分包。

3、付款方式:

3.1精米生产线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20%,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定金转为等额货款。

(2)全部设备到工地后,甲方付至实际供货额的的70%

(3)全部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后,甲方付至实际供货额的85%。

(4)产品经试用且甲方验收合格7天后,付至审计审结值的95%。

(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6)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被视为违约,付款时电汇费用20元/次由乙方承担。

3.2分装线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30%,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定金转为等额货款。

(2)厂家发货前,甲方付至实际供货额的的95%,乙方须在承诺时间内按时到货及调试。

(4)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被视为违约,付款时电汇费用20元/次由乙方承担。

(如对以上付款方式有疑问,可提出偏离及原因,和甲方答疑时协调沟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生产线设备产品质保期贰年,分装线设备产品质保期壹年,并实行终生保修及定期维护,凡在保质期内发生损坏(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引起的损坏除外),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质保期维修需24小时响应,如需到场需三天内到场,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从质保金内直接扣除。

5、供货期:在合同签订完毕后30个日历天内,将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包括运输、卸货、存置),并在货物到场后13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如投标单位对于以上有商务偏离,请直接在标书中商务部分中体现

7、违约责任:工期以合同为准,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低于千分之五的按每天2000元赔偿。

8、如有甲方指定品牌设备,中标方须满足甲方要求指定品牌的采购和安装,且价格是投标中同品牌同型号的最低价。

第五部分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4、定标准则

4.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4.2评分准则:加分项(1)投标方提供主要设备的行业排名及公司实力业绩证明。(2)投标方根据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等提供具体安装进度时间表。(3)分装线投标厂家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分装机器的实操后的实物样品,如5kg大米样品(两面和六面各一款),用来评判机器性能参数等。(4)设备区别于其他同品类设备亮点等作为加分项。

4.3招标方将于唱标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

为保证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招标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

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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