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东侧停车场及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金额
4798.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840308000208
预算金额47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595085610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6
公告正文

[新]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东侧停车场及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840308000208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东侧停车场及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 A3206840308000208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东侧停车场及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型 施工

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东侧停车场及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东侧停车场及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瀚泽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侧为海门区殡仪馆,西边紧邻城市主干道海兴路,西北侧紧邻海门汽车客运站,南侧和东北侧现状为河道 。

2.1.2建设规模: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东侧停车场及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实施范围约 7169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4798.9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通过)。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东侧停车场及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格或具有相应的资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3)施工负责人: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以上三条符合任意一条即可。(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注:如果职称证书未能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 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的人员。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格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具有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 2018 1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18 1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8 1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2018 1 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2月16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2月1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南通市瀚泽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嘉陵江商务大厦

地 址

海门区珠江路288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13-81222266

电 话

1595085610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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