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高新区长春路消防站建设工程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 批局以关于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路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沧高审批字(2018)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沧州高新区(2)标段划分:无(3)工 期:120天(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资金来源: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 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09 09:30至2022-03-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为 2022-03-3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 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平台、中国政 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成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高 新区 | 地址: | 沧州 市颐和大厦702室 |
邮编: | 061001 | 邮编: | 061001 |
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0317-8697720 | 电话: | 0317-205982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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