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建筑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亦庄城乡广场改造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02005-230076中国电建电建建筑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亦庄城乡世纪广场调整改造项目混凝土等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预拌混凝土
C25
637.55

最终以现场施工实际规格型号和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
预拌混凝土
C45无收缩微膨胀
196.87

3
预拌混凝土
C15
72.49

4
预拌混凝土
C20
44.18

5
预拌混凝土
C35
25.76

6
预拌细石混凝土
C20
27.32

7
预拌抗渗混凝土
C30
5.37

8
预拌抗渗混凝土
C25
3.92

9
预拌混凝土
C35无收缩微膨胀混凝土
0.303

10
预拌混凝土
C30
0.33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询价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3、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五街38号亦庄城乡世纪广场调整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投标物资生产厂生产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至少一年的省(市)、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2 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及《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2011)的要求。双方约定商品混凝土强度龄期按28天为评定期。
4.3 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供方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及《送货单》,需方应当在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下,对进场的每车混凝土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需方按送货单确认混凝土的品种、类别、数量。根据国家标准测定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取样测定商品混凝土的强度。
4.4 需方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时,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的40日历天内书面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5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确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也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质量保证期: 自双方最后一批货物到场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供应商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6.3 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货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4供应商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
6.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结算及付款方式:
9.1货物到达询价人指定地点卸货后,经验收合格,询价人向中标人出据收货凭证。
9.2每批次货物到达现场之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参加验收,且在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当次物资结算。 
9.3进度款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月进度的8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本项目要求的货物全部供货完成后,支付至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3%的结清款。
9.4询价人付款时,中标人需向询价人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等于结算金额;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中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合同号。因发票未按时开具或因发票开具不合格造成询价人无法抵扣,其无法抵扣的税款由中标人承担。
9.5支付方式: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等,开具的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等期限不超过1年,发生贴息费用由询价人承担。
三、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合计(元)
税率(%)
税额(元)
 
备注
1
预拌混凝土
C25
637.55

 
 
 
 
最终以现场施工实际规格型号和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
预拌混凝土
C45无收缩微膨胀
196.87

 
 
 
 
3
预拌混凝土
C15
72.49

 
 
 
 
4
预拌混凝土
C20
44.18

 
 
 
 
5
预拌混凝土
C35
25.76

 
 
 
 
6
预拌细石混凝土
C20
27.32

 
 
 
 
7
预拌抗渗混凝土
C30
5.37

 
 
 
 
8
预拌抗渗混凝土
C25
3.92

 
 
 
 
9
预拌混凝土
C35无收缩微膨胀混凝土
0.303

 
 
 
 
10
预拌混凝土
C30
0.33

 
 
 
 
小计:
 
 
 
 
 
 
 
 
 
 
 

备注:
1、本次报价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人工费、生产加工、装卸费(含人工和机械)、包装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费、保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等货到现场后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
2、本次询比价数量为暂定量,各投标人应根据询比价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量按实际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运输车辆通过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运输费中,中标人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本询比价函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做调整。
5、报价有效期:60 天。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亦庄城乡世纪广场调整改造项目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五街38号
联 系 人:冀跃
电 话:15810215633
电子邮箱:3571828253@qq.com
使用项目名称:亦庄城乡世纪广场调整改造项目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五街38号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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