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结果公告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0-06334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婷一
中标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1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100-06334

项目名称: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中标(成交)金额:1,05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服务类

名称: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范围包括: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李达站—南李官站)线路长约23.451km,正线设高架段及地下线路,共车站14座(高架车站9座:西起李达站、铁西汽车工厂站、马贝站、中德大街站、细河悠谷站、翟家站、工业大学站、宁官站、余良站;地下车站5座:甘官站、千岛湖街站、南阳湖街站、大通湖街站、止于南李官站),设铁西宝马车辆段1座、沙岗子和于洪新城主变电所2座、滂江街控制中心1座(与4号线共享),途径于洪区、铁西区,大致呈东西走向。

服务要求: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规定,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计划于2024年底试运行,服务工作满足以下标准、规范: (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 (2)《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6号)。

服务时间:约120天(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服务标准:以《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和《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6号)。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文件,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评估组,独立、公正、客观的开展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明确线路是否具备开通初期运营的意见以及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旭红、王海、王佟、张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结合“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下浮5%收费,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6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23899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024-88901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刘子丰、林松、任松           

电 话: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版)招标文件-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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