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2.96万元
招标公司邵阳市档案馆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阳市档案馆数字档案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13日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档案馆  (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档案馆数字档案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0]   
(3)项目内容:  为邵阳市档案馆提供网络及安全、数字档案虚拟化云平台、数字档案系统、机房工程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建设清单。
2.合同金额
(1)合同3729660.00元 大写: 叁佰柒拾贰万玖仟陆佰陆拾圆整
(2)其他说明:税率为多税率。其中设备部分金额1074180元(税率13%),建安施工(含材料)金额为75480(税率9%),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金额2580000元(税率6%)。本合同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可按照净价及对应的税率计算的税额结算。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具体见附件清单。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1年8月30日,完成日期:2021年11月30日。总日历天数:90天。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方式: 目的地交货,运输方式由乙方自定
4. 质量技术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在邵阳市档案馆内指定场所,完成项目软硬件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将市档案馆原有的档案信息化所有数据导入数字档案平台,并对档案馆指定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通过邵阳市档案馆验收,确保正常使用。
2、项目整体运维期一年,软硬件质保期限三年,质保期满后,乙方须继续提供针对本项目系统软件的漏洞(或缺陷)的免费修复服务。
3、项目自终验之日起进入运维期,在运维期内,乙方须负责项目整体软硬件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保证数字档案系统和所属物理环境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和整改工作。运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的,乙方可延续提供服务。
4、质保期内,软硬件系统故障或漏洞需要维护、维修、更换、升级的,乙方须在2小时内响应,无条件免费进行相关工作。系统故障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应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档次的备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5. 付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具体以财政拨款下达时间为准); 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47%的合同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于2022年11月30日前付。
(2)乙方收款帐户:
帐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1906280219100000122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当天生效。
10.其他事宜
 /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合同订立时间: 2021        年   8   月  2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1 采购清单
序号
分项名称
规格型号/描述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税率
1、安全及云计算部分
 
 
 
一、网络及安全
 
 
 
1
下一代防火墙
NSG5000-TG35M
网神
2

55000
110000
13%
2
上网行为管理
ACG1000-AK250
H3C
1

42000
42000
13%
3
漏洞扫描
SecVSS 3600 S1500-W010P
网神
1

31000
31000
13%
4
运维审计
(堡垒机)
C6100-BH-TF10P
网神
1

50000
50000
13%
5
日志审计系统
SecFox LAS-R32P
网神
1

50000
50000
13%
6
终端管理软件
天擎V7.0
网神
30

200
6000
13%
7
核心交换机
S7503E-M
H3C
2

58000
116000
13%
二、数字档案虚拟化云平台
 
 
 
1
超融合一体机
aServer-R-2105P
深信服
3

62000
186000
13%
2
虚拟化软件授权
服务器虚拟化软件V6.0
深信服
1

77000
77000
13%
3
云管平台软件授权
深信服超融合 aCloud V6.0
深信服
1

37000
37000
13%
4
分布式存储软件授权
虚拟存储软件V3.0
深信服
1

119000
119000
13%
5
超融合存储交换
aRS6300-26Q-EI-24X
深信服
2

19000
38000
13%
2、数字档案系统
 
 
 
1
产品平台
(党建统领)
档案智能管理系统/党建及档案基础管理功能,包括党建门户,档案原数据管理、党员(党组织)基础信息管理。
联通/东软
1

400000
400000
6%
2
档案资源管理系统
档案智能管理系统/提供档案著录、整理、维护、专题管理、编研、鉴定、开放、库房管理等功能;提供党建工作资料和党建教育资料库管理;对接档案室温湿度展示、可视化展示等内容。
联通/东软
1

400000
400000
6%
3
虚拟档案室
档案智能管理系统/提供档案收集、整理、鉴定、开放、利用等功能。
联通/东软
1

300000
300000
6%
4
档案资源检索系统
档案智能管理系统/面向社会公共和立档单位提供公开档案的检索、利用服务;提供针对党员群众学习收看党员教育节目的目录检索、课件下载和在线播放等服务。
联通/东软
1

390000
390000
6%
5
电子阅览室
档案智能管理系统/对档案数字资源的在线检索、借阅、复制服务。
联通/东软
1

400000
400000
6%
6
全文检索
档案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对电子文档的全文级检索,支持MS Office文档、PDF文档、WPS文档及TXT、HTML、XML等文档。
联通/东软
1

100000
100000
6%
7
文字识别
档案智能管理系统/OCR文字识别组件,可从扫描图像中自动提取文字信息,支持中文、英文的各类印刷字体。
联通/东软
1

80000
80000
6%
8
文档格式转换
档案智能管理系统/支持MS Office,Open Office,TIF,PNG,JPG常规文档格式转换,将文档转换为pdf格式。
联通/东软
1

80000
80000
6%
3、机房工程部分
 
 
 
一、UPS不间断电源
 
 
 
1
UPS主机
EA9010HRT
易事特
1

9000
9000
13%
2
铅酸免维护密封蓄电池
NP100-12
易事特
32

900
28800
13%
3
电池柜
C-16
易事特
2

650
1300
13%
4
配电模块
配电A模块
易事特
1

13000
13000
13%
5
供电电缆
BVR3*16mm2
国产
20

70
1400
9%
6
供电电缆
BVR3*10mm2
国产
10

40
400
9%
7
供电电缆
BVR2*6mm2
国产
15

30
450
9%
8
供电电缆
VV2*4mm2
国产
20

30
600
9%
9
电源线
BV4mm2,100米/卷。
国产
1

400
400
9%
10
镀锌金属桥架
300×100
国产
4

150
600
9%
11
辅材
电源安装用辅材
国产
1

4000
4000
9%
二、机柜PDU
 
 
 
1
机柜PDU
E2G-12PNAE
易事特
4

400
1600
13%
2
接地端子箱
国产优质
国产
2

600
1200
13%
3
接地线
ZR-BVR-6mm
国产
10

15
150
9%
4
辅材
 
国产
1

2000
2000
9%
三、空调系统
 
 
 
1
微模块专用机架式空调
EK05AH
易事特
1

35000
35000
13%
2
铜管、冷媒等
配套定制
国产
1

8000
8000
9%
四、机柜及综合布线
 
 
 
1
服务器机柜
MC2000IT柜
易事特
3

11000
33000
13%
2
设备机柜
MC2000设备柜
易事特
1

28000
28000
13%
3
上走线网格桥架
与机柜配套
国产
4

200
800
9%
4
机柜内部配线
与机柜配套
国产
96

30
2880
9%
5
配线架(网口)
与机柜配套
国产
4

70
280
13%
6
配线架(光口)
与机柜配套
国产
2

500
1000
13%
7
机房改造
包括机柜加固、线路清理、强弱电地线分离、窗户封堵、水管改道等
/
1

20000
20000
9%
五、动环系统
 
 
 
1
动环系统
MC1000/2000
易事特
1

20000
20000
13%
2
消防系统
机架式消防模块
易事特
1

40000
40000
13%
3
辅材
 
 
1

1800
1800
9%
六、服务或其他部分
 
 
 
1
施工费
包括以上各项系统的运输保障、安装实施费用
/
1

32000
32000
9%
2
系统集成
各个系统之间的调试、集成和服务
/
1

350000
350000
6%
3
等级保护测评费
满足等级保护2.0标准的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并获得测评报告和备案资料
/
1

80000
80000
6%
总价
3729660
 

附件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
第1.2(6)项
项目现场
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章第二节
第1.2(6)项
合同标的及金额
3729660元
本章第二节
第5.1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建设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完税后交货(运送至甲方指定地并负责安装调试)  
本章第二节
第9.2(1)项
质量保证期
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为叁年,运营维护服务期限为壹年。
本章第二节
第9.2(3)项
响应时间
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投标人应承诺在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6小时之内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本章第二节
第13.5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具体以财政拨款下达时间为准);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47%的合同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于2022年11月30日前付。
本章第二节
第14.2(5)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第20.2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R诉讼
□仲裁
本章第二节
第24.1款
合同未尽事项
双方另行协商。

 
附件3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资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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