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钢中集(营口)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LNG)联产氢气项目EPC工程防震沟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姜国喜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浩0412-67366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鞍钢中集(营口)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LNG)联产氢气项目EPC工程防震沟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鞍钢中集(营口)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LNG)联产氢气项目EPC工程防震沟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中集(营口)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LNG)联产氢气项目EPC工程防震沟设备租赁(AGJSJTFGZHD23081566309)招标人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分公司集中委托办,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中集(营口)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LNG)联产氢气项目EPC工程防震沟设备租赁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拟投标人,投标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实行三证合一的地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注册时间1年以上。未实行三证合一的地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4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4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分公司集中委托办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铁东区园林大道901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姜国喜

联系人:

罗浩

电话:

15042217751

电话:

0412-6736639

 
 
 
2023年08月15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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